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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关于推动社会资本接力跟投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意见

信息来源: 省委金融办发布时间: 2025-10-14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4〕42号)精神,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的创投基金牵引带动作用,联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形成多层次金融支持体系,提高社会资本对大学生创业的参与度,解决好接续投资问题,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接力跟投引导机制。推动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扩面提效,重点为大学生主导的创业初期项目提供创业启动资金。对于政府资金参与设立的早中期创投基金,鼓励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投资标准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领投、跟投。对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的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在后续融资轮次中接力投资。对接力投资大学生创业项目的金芙蓉科创类、产业类基金,推动提高返投认定系数。鼓励政府引导基金参照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的回购机制,合理确定优惠价格向社会资本转让股权,尽早退出。鼓励社会资本与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共同孵化项目,形成“早期共投、中期跟投、后期退出”的接力机制。


二、优化接力跟投渠道。畅通地方政府、行业部门、高校、股权投资机构等主体向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推荐优质项目的渠道,持续完善大学生创业项目库,建好用好金芙蓉投资基金数智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鼓励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与银行、创投基金建立健全尽职调查联动机制,支持一方为代表或多方联合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结果多方互认,提高投资效率。依托金芙蓉基金科创生态联盟,搭建线上线下对接平台,定期举办全省大学生创业项目资本对接会,联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及湘江基金小镇等平台,推动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产业基金与创业项目有效对接。


三、构建风险共担机制。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省级财政出资部分实行“收益让渡+风险缓冲”机制,社会资本完成跟投后,省级财政出资所获收益最高100%让渡给社会资本方;若项目投资失败,省级财政出资部分按出资比例承担损失,并通过基金损失核销机制予以处置。对主要投资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相关金芙蓉科创类子基金,推动适当提高容亏率。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开发大学生创业相关保险产品,对为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的产品责任、职业责任、意外伤害、费用损失、创业失败等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由省财政按保费的30%给予补助。


四、健全投贷担联动支持体系。鼓励银行机构针对基金投资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开发并推广大学生创业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标准化专属信贷产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优先授信、优惠利率、更高额度支持。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针对基金投资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推出“红枫担”“大学生创业担”等专项担保增信产品,提供更低费率、更简流程、更高额度的增信支持。引导建立见投即贷、见投即担快速响应机制,对基金投资的大学生创业企业,优先提供信用贷款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配套提供担保支持,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基金投资额度。


五、完善奖补政策。对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且正常经营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和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且年检合格的创业投资企业,采用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我省大学生创业企业,且持有股权满1年的,按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其中,投向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合计实际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的,按不超过5%比例给予奖补,单个申报主体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300万元;申报项目对应所投企业成立时间均不超过3年的,最高奖补限额放宽到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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