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12 10:06:05来源:长沙市财政局
关于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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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在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长沙市财政局局长 ?邹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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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整事由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短收
2025年以来,全国房地产市场调整态势延续,我市土地出让市场持续承压,全年土地出让难达预期,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将大幅短收。
(二)向上争资取得历史性突破
近年来中央政策“组合拳”持续发力,着力提振消费,促进扩大有效投资。长沙市加大向上争资力度,取得历史性突破,其中:
1.?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69.41亿元。截至目前,长沙市2025年共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69.41亿元,其中:市本级41.23亿元,主要用于学校更新修缮、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设备报废更新、水体综合治理、地下管网改造、支持科研应用等;各区县(市)28.18亿元。
2.?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43.29亿元。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43.29亿元(一般债24.41亿元、专项债318.88亿元),其中:市本级及非省直管县区252.13亿元(一般债18.12亿元、专项债234.01亿元),浏阳市50.68亿元(一般债3.93亿元、专项债46.75亿元),宁乡市40.48亿元(一般债2.36亿元、专项债38.1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加
根据部分企业2024年度审计报告,以及企业股东会议决议分红情况,拟调整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较预期有较大变化
主要是受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变动综合影响,各险种缴费收入情况预计有所变化。
二、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安排情况
(一)新增债务安排原则
新增政府债务的安排和使用,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依法合规。严格执行负面清单管理,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必须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一般房地产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及政绩工程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二是坚持重点保障。新增政府债券应强化对市委市政府重要战略、重点项目的服务保障,以及根据上级政策用于偿还存量债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般债券优先支持道路桥梁、人防工程等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专项债券优先支持公共卫生、教育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三是坚持部门联动。发展改革、财政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政府债券项目储备、申报、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牵头做好新增限额争取、专项债券发行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在制定建设规划、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等方面,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管理。
(二)新增限额使用与债券发行情况
2025年市本级及非省直管县区拟按上述安排原则,在新增限额252.13亿元内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其中:
1.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18.12亿元
市本级留用6.26亿元,已发行4.81亿元(由省级代发行,下同),主要用于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过江段、新韶山南路(西湖路-昭山大道)、G354黄兴大道至机场中轴大道(湘府东路东延城际快速干道)等项目,待发行限额1.45亿元。转贷非省直管县区支出11.86亿元,已全部完成发行,其中:芙蓉区1.45亿元、天心区1.67亿元、岳麓区1.76亿元、开福区1.21亿元、雨花区1.55亿元、望城区1.65亿元、长沙县2.57亿元。
2.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234.01亿元
市本级留用84.86亿元,已发行82.56亿元,主要用于长沙奥体中心、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长沙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云塘站-五里牌站)、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大王山南片保障性住房三期(西地块)、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原址改扩建等项目,待发行限额2.3亿元。转贷非省直管县区支出149.15亿元,其中:芙蓉区4.43亿元、天心区6.15亿元、岳麓区35.54亿元、开福区13.75亿元、雨花区12.17亿元、望城区29.11亿元、长沙县48亿元。
按照已下达限额情况实施后,预计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721.86亿元,余额3668.37亿元;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560.9亿元,余额1530.74亿元。全市和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风险总体可控。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均为省级政府代为举借,一般债券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券通过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券等偿还。
三、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综合以上情况,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我们对2025年市本级预算收入情况进行了合理预估,拟相应调整市本级预算支出安排,并依据《预算法》有关规定编制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具体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方面,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数调整为1085.47亿元。调增1.35亿元(其中:债务转贷收入增加1.8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减少9亿元,调入资金收入增加1.1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减少1.8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9.14亿元)。
支出方面,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数调整为1085.47亿元,调增1.3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减少4亿元,债务转贷支出减少2.9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减少20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增加1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增加18.27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方面,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数调整为681.25亿元,调增194.4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减少130.6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61.74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增加246.49亿元,待偿债再融资专项债券上年结转收入增加8亿元,调入资金收入增加1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减少9.18亿元)。
支出方面,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数调整为681.25亿元,调增194.4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减少16.0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增加20.51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增加163.9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增加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增加17.99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收入方面,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数调整为10.28亿元,调增2.94亿元(其中:利润收入增加0.78亿元,股利、股息收入增加2.25亿元,清算收入减少0.1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加0.01亿元)。
支出方面,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合计数调整为10.28亿元,调增2.94亿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减少0.01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增加1.74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减少0.01亿元,调出资金支出增加1.1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增加0.06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收入方面,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数调整为805.18亿元,调增22.26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0.55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减少2.4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增加1.55亿元,上年结余增加23.71亿元)。
支出方面,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合计数调整为805.18亿元,调增22.26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加0.04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减少3.2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增加0.4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增加24.99亿元)。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接下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与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们将从保平衡、促改革、守底线、谋发展四个方面着手,持续推进2025年后续工作:
(一)多措并举保平衡
严格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从严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全力保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成全年目标任务。进一步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新增专项债、置换债等政策以及转移支付资金,扩大争资保项成果。坚持过紧日子,合理压缩行政运行成本,腾挪出资金用于改善民生和保障重点支出。
(二)讲求实效促改革
继续攻坚克难,全力做好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后半篇文章”。坚持“以零为基、以事定钱、以效促用”,以谋划大事要事为编制下年度预算最大前提,坚决做好项目储备和政策清理。加快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管理的基础性支撑,加快构建“制定标准、使用标准、遵从标准”的全流程机制。加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打造“成本可控、效益可测、标准可调”的闭环,实现财政资金“花得省”与“花得值”双重目标。强化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的协同贯通,严格财经纪律。
(三)依法举债守底线
秉持依法适度举债原则,严格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债券管理体系,对已发行债券的项目进行常态化跟踪监管,督促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做好收入归集及上缴工作。持续发挥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定期监测运营期项目,及时预警风险或异常状况,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突出重点谋发展
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紧扣中央、省、市重大战略部署,聚焦我市重要目标任务,建立大事要事分层依次保障机制。特别是紧密围绕“三个高地”建设、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以及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等核心工作,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对外开放、先进制造业发展,为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项目的资金提供保障。
此次预算调整事项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全市财政部门将严格遵循人大批准的预算,紧盯调整后的目标任务,稳步加快预算执行,强化资金监管,确保全年财政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财力支撑。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