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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18-01-18 16:36:00来源:

 

关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12在长沙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长沙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预算决议落实情况、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议要求,以及市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意见,市财政部门认真组织研究,积极采取措施贯彻落实人大决议。

(一)综合施策助推发展。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振兴长沙工业实体经济等决策部署,安排资金7.71亿元用于工业30“1+4”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历年出台的重大项目政策兑现等工作。制定政府采购两型产品认定办法,发布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积极筹措资金56.5亿元,获得国开行等贷款授信额度590亿元,推动交通路网、重点片区、棚户区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制,推动建立天使投资基金和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支持产业发展。及时清理取消、停征和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并对外公开,预计为企业减负4.15亿元。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基金缴费费率政策,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实行12%20%的过渡费率,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阶段性由1.5%降至1%,切实减轻企业缴费负担。

(二)预算约束不断增强。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不断加大四本预算统筹力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提高到15%。推进财税改革,完成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财政体制理顺工作,规范建筑业企业和项目税收征管。推动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增强综合治税能力。完善互联网+”非税收入管理征缴模式,建立非税微信移动缴费、开通代理银行网上支付等平台。全面推行资产配置预算执行报告制度,对全市497家单位政府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三)支出结构持续优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减行政运行成本,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清理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等结转结余资金,预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9.5亿元,集中用于民生改善、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领域。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制定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制度,市本级三公经费预计同比下降8.23%。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统筹财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市本级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约80%,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

(四)监督管理积极有效。编制互联网+监督民生资金项目信息公开目录,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完成133项专项资金动态监控工作。严格落实《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开展一号重点工程、扶贫资金、预决算公开等专项检查,持续推进会计监督检查。率先全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成本监审工作试点,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购买质量。率先全省将绩效管理延伸到平台公司,重点对7家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产规模超过2000亿元。稳步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强化落实法定事项报告等工作机制,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建立预算执行查询系统,接受人大网上在线监督。建立审计发现问题台账、督办及应用机制,促进审计整改有效落实。

(五)财政运行更加规范。制定进一步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把政府债务管理纳入对区县(市)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指导平台公司制定融资管理机制,开展对各区县(市)、平台公司、产业园区等融资举债的情况摸底,持续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并运行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公务用车管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等平台,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大支出进度考核和通报力度,进一步压实部门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强化经常性项目支出评审,评审项目报告依法及时公开。全面梳理重大公共政策财政支付流程,探索建立财政资金支付标准,提高财政资金拨付效率。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出台10个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着力优化预算编制、资金分配、政策制定等业务流程。

二、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全市财税部门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依法组织收入,深化财税改革,加强财政监管,着力防控风险,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顺利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2017年预算收支目标任务。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预计数(下同),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0亿元,增长13.73%。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0亿元,剔除营改增调整税收分享比例的因素后(下同),比上年增加83亿元,增长11.48%。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3.13亿元,比上年增加53.59亿元,增长17.31%。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6.64亿元,比上年增加51.18亿元,增长331.05%,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是长沙县成立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将国有企业融资资金、财政性资金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5.63亿元,比上年增加46.81亿元,增长33.72%

1: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情况图

 

            

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1175.76亿元,比上年增加134.32亿元,增长12.9%。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6亿元,比上年增加5.55亿元,增长1.85%。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3.44亿元,比上年增加45.05亿元,增长244.97%。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60.62亿元,比上年增加56.93亿元,增长54.9%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

市本级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7.78亿元,比上年增加30.71亿元,增长10%

2)支出预算

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5.85亿元,为调整后预算(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支出调整预算数加上级追加支出及补助下级支出,下同)的96.15%,比上年增加81.43亿元,增长22.98%。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15亿元,增长26.57%。主要用于引进高端人才、国外智力等政策实施,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提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公共安全支出36.37亿元,增长23.2%。主要用于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的正常运转,落实办案、装备、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等专项支出,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教育支出46.5亿元,增长10.74%。主要用于保障全市学校校园建设以及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水平。拨付16.2亿元支持全市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大班额、优化办学条件。 拨付17.8亿元保障和提高教师待遇,加大偏远乡镇教师补贴力度。拨付2.6亿元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免除普高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和城乡残疾家庭学生的学杂费。全市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从每人每年800元、600元分别增加至每人每年1000元、800元,比国家标准高200元。

科学技术支出18.91亿元,增长21.14%。主要用于支持加快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助推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和创新创意等产业发展,加大企业创新研发和创新平台投入。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12亿元,增长6.11%。主要用于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保障三馆一厅免费开放和运行维护。支持举办东亚文化之都·长沙活动年系列文化活动,保障世界杯亚洲预选赛等国内外知名体育赛事,提升长沙国际知名度。推进送戏下乡书香长沙等文化活动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亿元,增长10.54%。安排资金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从155元提高到225元。安排资金1.68亿元全面推行城乡低保一体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从450元提高到550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34亿元,增长8.03%。主要用于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提标,人均年补助标准从420元提高到450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政策,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节能环保支出19.71亿元,增长18.45%。拨付城市污水处理服务费11.82亿元,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中央补助资金2.8亿元,新能源汽车推广财政补贴资金1.54亿元。推进农村固体垃圾无害化处理、乡镇污水处理、环境污染防治等工作。

城乡社区支出165.11亿元,增长51.28%。拨付万家丽路湘府路快速化改造、西二环拓改等城区骨干路网建设资金25.3亿元,轨道交通、城际铁路、南北站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1.53亿元,湘江新区、马栏山文化创意集聚区、临空经济区、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等园区建设资金22亿元,城市管理维护经费28.1亿元。

农林水支出10.05亿元,同口径(剔除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上级补助资金等减少的因素)增长4.47%。投入4.11亿元重点用于大江大河治理和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安排2.2亿元用于百里水产走廊、百里茶廊、百万亩油茶林基地等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投入1.75亿元用于农村电网改造、供水工程补助。安排0.9亿元用于城乡一体化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

交通运输支出23.4亿元,增长0.21%。拨付地铁营运、公益性乘车补贴、延时延线等交通补助资金6.81亿元。拨付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7.97亿元。拨付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补助资金7.08亿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4亿元,同口径(剔除小微两创等上级补助支出减少的因素)增长11.3%。拨付国企改革、工业转型升级、军民融合等产业补助资金2.4亿元。拨付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4亿元,推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产业发展。拨付困难企业补助资金1.2亿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2亿元,增长35.49%。主要用于拨付国际国内及支线航线补助资金4.2亿元。拨付3.4亿元促进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服务外包等产业发展。拨付0.72亿元用于中国企业跨国投资研究会、中国食品餐饮博览会等外贸交流和重点会展项目。拨付0.6亿元支持智慧旅游项目、红色景区建设等旅游产业发展。

金融支出0.48亿元,同口径(剔除商业银行股权投资的因素)增长6.67%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亿元,增长3.45%。主要用于地震事务及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等。

住房保障支出10.4亿元,增长14.79%。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配套资金5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资金4.33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0.65亿元等。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43亿元,增长16.22%。主要用于粮油储备、粮食流通等工作。

其他支出14.18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驻长部队补助、人防工程建设、地方政府债券付息等。

 

2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构成情况图

 

   

3)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16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17.54亿元,2017年调整预算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亿元。2017年底预计从政府性基金结余中调入24.9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计2017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37.5亿元。

4)经批准的市本级债务情况

2017年省财政厅下达市本级政府债券116.8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52.28亿元,置换债券64.6亿元。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数据,截至201712月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563.79亿元(含2017年政府或有债务转化为政府债务49.23亿元,最终以决算数据为准)。经省财政厅测算,2017年市本级政府债务风险级次为绿色安全,风险整体可控。

5)市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7年市本级预备费5亿元,主要用于应急防汛、自然灾害、救急抢险、年中发生的重大事项及不可预见的政策补贴等方面。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

市本级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5.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8.7%,比上年增加18.93亿元,增长11.37%

2)支出预算

市本级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5.82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9.8%,比上年增加10.33亿元,增长7.1%。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1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51.24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02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亿元,其他支出3.45亿元。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

市本级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4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5.14%,比上年增加12.67亿元,增长85.67%(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是经市人大和市政府批准,加大对先导控股注册资本金投入)。其中:利润收入25.5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99亿元,国有企业清算收入0.11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86亿元。

2)支出预算

市本级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2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8.98%,比上年增加6.48亿元,增长36.45%

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

市本级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2.4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0.24%

2)支出预算

市本级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1.13亿元,为年度预算的89.65%。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8.3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4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77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11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9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1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39亿元。

32017年市本级全口径预算构成情况图

 

预计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均可实现收支平衡。上述数据是根据预计数汇总的,在地方财政决算汇编后将会有适当变动。需要说明的是,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各位代表:在宏观经济复杂多变、政策性减收因素明显、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严峻形势下,财政部门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实现了收支平衡,这主要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力监督和指导,得益于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帮助和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团结协作、大力支持,得益于广大纳税人的艰苦创业、无私奉献,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财政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下行和减税降费政策叠加,财政持续增收困难加大;二是财政支出刚性增长加快,收支矛盾比较突出;三是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制度还未实现全覆盖,部分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强,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三、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国行业结构调整持续推进,转型升级和动能转换的任务繁重,影响财政收支运行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预计2018年我市经济运行稳中有升、稳中有进,将为财政平稳运行奠定良好基础。从增收因素看,持续打造三个中心、加快建设重点片区、着力创设新型园区等战略布局将逐步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拉动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将不断夯实。从增支因素看,支持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落实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人才新政、建设健康长沙等政策,保障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节能环保等重点民生支出,都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全市财政部门将坚持依法科学理财,引导调节收支预期,提升财政收支平衡能力,确保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2018年,我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改善民生、推进财税改革等重点,着力创新财政政策和手段,优化支出结构和方式,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放大效应,为全面建设现代化长沙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及财力情况,2018年预算拟作如下安排:

(一)全市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540亿元,增长10%。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6亿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加56亿元,增长7%。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9.65亿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加6.52亿元,增长1.8%。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79亿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减少57.85亿元,下降86.8%,主要原因是先导控股利润减少和长沙县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中剔除国有企业融资资金、财政性资金等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11.61亿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加25.98亿元,增长14%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6.38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减少10.35亿元,同口径(剔除地方政府债券增加支出91.63亿元的因素增长8.17%。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65.95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加69.18亿元,增长23.3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2亿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3.19亿元,下降83.9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88.45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32亿元,增长10.77%

上述数据是根据区县(市)初编预算汇总的结果,待各区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我们再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

(二)市本级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方面

1)收入预算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6.49亿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加28.71亿元,增长8.5%

2)支出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4.7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减少20.75亿元,同口径(剔除地方政府债券增加支出52.28亿元的因素)增长8.93%。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4亿元,新增0.5亿元。主要是增加电子政务云建设等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29.28亿元,新增2.5亿元。主要是增加警务人员执勤岗位津贴调整政策、治安设备购置等经费。

教育支出46.43亿元,新增2亿元。主要是增加城乡义务教育免补经费及学校校区建设资金。

科学技术支出19.45亿元,新增1.5亿元。主要是增加“1+4”科技创新政策体系补助资金。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73亿元,新增0.3亿元。主要是用于书香长沙全民阅读系列活动等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5亿元,新增3.9亿元。主要是增加人才新政补助资金6亿元,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贴2亿元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39亿元,新增1.2亿元。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落实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年补助标准政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提标及离退休干部医疗统筹资金等。

节能环保支出11.38亿元,新增2.03亿元。主要是增加大气、水土、噪声、污水处理等环境治理专项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127.94亿元,新增4.2亿元。主要是增加城市管理维护等资金。

农林水支出15.4亿元,新增0.6亿元。主要是增加农业品牌奖励、信息化建设等资金。

交通运输支出16.32亿元,新增0.74亿元。主要是增加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及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资金。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14亿元,新增1.5亿元。主要是增加工业30补助资金。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6亿元,新增2.38亿元。主要是增加湘欧国际货运班列、国际航线补助等资金。

金融支出0.27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9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2.65亿元,新增0.1亿元。主要是增加安居工程建设资金。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53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预备费5亿元,与上年持平。

其他支出3.25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债务付息支出14.06亿元,增加8.08亿元。主要是存量政府债务转换为债券后,原来分散在相关科目反映的付息支出按照中央要求统一列债务付息支出。

市本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6.49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07.77亿元,下级上解收入7.21亿元,调入资金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41亿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21.42亿元,当年收入合计637.3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4.7亿元,加补助下级支出227.1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0.57亿元,当年支出合计632.44亿元;收入大于支出4.86亿元。

3)转移支付情况

省对市补助收入207.77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80.2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49.5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77.95亿元。

市对区县补助支出227.17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64.7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57.8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04.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

1)收入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5.4亿元,与上年预计完成数持平。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1.26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1.14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亿元。

2)支出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4.51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8.18%。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82.21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3亿元。

市本级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185.4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77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03亿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73亿元,当年收入合计190.93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84.51亿元,加补助下级支出3.5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2亿元,当年支出合计188.27亿元;收入大于支出2.66亿元。

3)转移支付情况

省对市补助收入3.77亿元,市对区县补助支出3.5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

1)收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3亿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下降89.33%(下降较多的主要原因是对先导控股注册资本金投入不具有连续性)。其中:利润收入2.89亿元,清算收入0.02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2亿元。

2)支出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67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76.87%。主要用于支持国有企业创新发展、解决国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国资监管等。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5.13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9亿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35亿元。

市本级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3亿元,加预计上年结转3.86亿元,当年收入合计6.79亿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67亿元,加调出资金1.12亿元,当年支出合计6.79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方面

1)收入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3.73亿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2.25%。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3.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33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9.8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8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6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19亿元。

2)支出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8.28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2.45%。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3.1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33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01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6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4.0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12亿元。

市本级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3.73亿元;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8.28亿元;收入大于支出15.45亿元。

(三)政府债务

2018年,市本级积极申报新增及置换债券额度,并根据财政部有关政策要求,在政府债务限额内申请或有债务转化为政府债务。根据省财政厅批复情况及时编制使用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四、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18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人大有关决议,坚持新时代新发展理念,更加精准把握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把依法理财、深化改革、提高效能贯穿始终,努力完成全年各项预算目标任务。

(一)服务转型创新发展。坚持财税与经济协调互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振兴实体经济、引进创新人才、推动科技创新、加快对外开放等系列政策,通过预算安排、资金整合、资本投入等方式筹措资金,积极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财政政策,运用基金、以奖代补等措施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对财政收入的支撑作用。引导云计划、大数据、移动互联网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大力支持湘江主轴、湘江新区、开放走廊等建设,强化轨道交通、综合管廊、新型城镇化、全域旅游等建设投入。积极争取上级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扩大资金来源,保障城市建设资金需求。

(二)保障改善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更多的财力投入到改善民生上。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切实保障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完善财政支农投入使用监管,强化脱贫扶贫财政保障机制,加大扶贫资金使用督查力度,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推进一江六河共治和大气、土壤、噪声污染防治,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创新财政供给方式,规范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领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三)强化收入征收管理。密切关注新时代经济发展形势和宏观调控的重大举措,加强对财税收支政策研究,进一步促进财政收入量质齐升。以综合治税信息平台为依托,加大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专项稽查,加强欠税清缴和零散税收征缴,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强化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责任,突出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推行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方式,进一步推进非税收缴电子化改革。切实加强资产收入管理,提高资产处置收入征缴效率。

(四)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和执行衔接机制,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约束,确保人大批复的预算严格执行。加强公共项目资金管理,实行零基预算,加大年度预算编制与盘活存量资金的统筹力度。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将绩效评价拓展到财政政策、财政制度和财政综合管理等领域,不断提高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能力。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着力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提高政府采购服务效率和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公开考核机制,完善公开方式,扩大公开范围,以公开推动预算执行效率提升。

(五)着力推进财税改革。优化财政支付流程,提升财政精细化管理程度,进一步规范财政关键领域、重要环节权力运行。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构建市、区(县)两级财政一体化信息应用系统,实现预算自动生成、非税直缴入库、收支及时汇总、资金动态监控等功能。推动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评审信息系统运用,提高评审项目质量与效率。建立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对融资平台公司实行名录管理,加快推进名录内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探索资源性资产管理新模式,密切关注消费税、所得税等税制改革,加强对接,争取支持,全力保障我市利益。主动接受市人大和人大代表监督,坚决落实人大审查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积极落实审计监督要求,建立整改责任清单。高度重视纪委、监察机关专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新时代需要新担当,新时代需要新作为。我们将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现代化长沙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18年长沙市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doc

附件2:2018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3:绩效评价工作情况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