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19来源:
长财农指〔2017〕157号
关于下达2017年长沙市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
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
根据市农业委长农[2017]65号文件请示,报市领导批准,现按照每村50万元的标准下达区、县(市)2017年长沙市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财政农业专项资金 万元(具体安排的乡镇、村名单详见市农业委长农计[2017]48号文件),请列入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各区、县(市)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建设进度科学管理,对照《长沙市美丽乡村建设指南》(长农组发[2016]2号)文件严格审核,参照市级验收管理办法做好项目验收,合格一个、验收一个、资金拨付一个。
长沙市财政局
2017年9月12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长沙市财政局办公室 共印24份 2017年9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