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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9-27 16:25:51来源: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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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建设,制订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的规定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区、县(市)委和市委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及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研究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党组织的设置原则、隶属关系和活动内容、工作方式;负责全市建设扶贫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指导、考核;负责全市市直机关到村挂职锻炼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的管理。研究、指导全市党员队伍建设,主管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党员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二)负责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并对重要经验进行总结推介。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的政策和制度,提出加强宏观指导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考察考核,提出区、县(市)和市直部、委、办、局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干部的考察、任免、工资、待遇、出国(境)、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承办市委管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团职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协助市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和届中调整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宏观指导,承办副县级以上干部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负责干部援藏、援疆、援龙山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的宏观指导,负责全市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实施。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有关工作。指导区、县(市)和市直部、委、办、局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四)负责全市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反映重要情况,对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和督办;负责对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对全市公务员进行监督;对有关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市管干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审查。

(五)负责制订全市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全市干部教育工作;组织市管干部、公务员、部分中青年干部和组工干部的培训,负责上级调训干部的组织和协调。

(六)研究制定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人才工作重要政策、制度、措施;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市重大人才项目实施和专项重点人才工作;负责牵头市级表彰奖励的各类专家人才评选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做好全市各类专家人才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市全国、省、市党代表大会代表活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服务,负责市党代表资格管理、增补等工作;负责落实党代表任期制要求,发挥党代表作用;指导做好全市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组织、指导。

(八)承担长沙市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绩效考核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等具体实施工作。制定市本级政府绩效评估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和具体指导全市各级政府绩效评估工作。

(九)研究制订全市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指导全市组织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党内统计、干部统计工作的宏观指导。

(十)统筹负责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研究制定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规划、制度和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的群众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按期换届,指导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社会组织负责人选;指导区县(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党工委、各园区企业党委和综合党委工作;指导做好党的建设其他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远程教育、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承担市级党员教育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先锋潮网、先锋潮电视专栏和长沙党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维护工作;统筹指导全市党员教育基地、师资队伍、精品课程、教学资源及学习教材的开发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党员教育示范培训;参与全市经常性党员教育、党内主题教育等有关工作;

(十二)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十三)归口管理市委老干部局。

(十四)承办市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本单位含独立机构数3个,其中行政机关1个(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机关),事业单位2个(党员教育中心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评中心)。

我单位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规处)、组织指导处、党员管理处、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办、市援藏援疆办公室)、干部二处、干部三处、干部四处、人才工作一处、人才工作二处、干部教育处(市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干部监督处(举报中心)、干部信息管理处、人事处、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另设机关党委。另有3个常设机构: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办公室。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市委组织部部门决算包括:部本级决算、部属事业单位党员教育中心决算。

纳入市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机关

2、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第二部分?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委组织部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8年度收入总计5216.2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9.37万元),支出总计5200.8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4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3.5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68.42万元,减少6.60%;支出总计减少364.47万元,减少6.55%。收支减少主要是本年度一部分省级人才专项资金由财政转移支付区县,未记入我部收支。

二、关于市委组织部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5216.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196.88万元,占总收入的99.63%;年初结转和结余19.37万元,占总收入的0.37%。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关于市委组织部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总计520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3.63万元,占总支出的50.64%;项目支出2567.19万元,占总支出的49.36%。

四、关于市委组织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216.2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200.8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368.42万元,减少6.60%,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64.47万元,减少6.55%。收支减少主要是本年度一部分省级人才专项资金由财政转移支付区县,未记入我部收支。

五、关于市委组织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市委组织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00.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64.47万元,减少6.55%。收支减少主要是本年度一部分省级人才专项资金由财政转移支付区县,未记入我部收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委组织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00.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43.72万元,占85.44%;科学技术支出725万元,占13.9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1万元,占0.33%;城乡社区支出1万元,占0.0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占0.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万元,占0.1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市委组织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32.83万元,支出决算为520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2%。决算小于年初预算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社区党员党建活动经费、困难企业党组织党员教育经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等专项由财政转移支付,未交记入我部决算;二是部分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 财政国库业务(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6年度财政决算工作奖励资金0.5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7年省级人才专项资金40万元、3635计划安家补助资金125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68.98万元,支出决算为258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947.65万元,支出决算为154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区党建专项483万元、困难党组织专项经费280万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265万元等专项由财政直接转移支付,未计入我部决算。党员教育经费54.04万元支出年初预算在此项目,但决算计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16.20万元,支出决算为4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远程教育运行维护经费362.16万元等专项由财政直接转移支付,未计入我部决算;党员教育经费54.04万元支出年初预算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但决算计入此项目。

6、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7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湖南省人才省级资助专项资金725万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8年宣传文化专项经费3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11.71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离休人员工资。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5.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离休人员工资。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创先争优活动专项经费1万元。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励经费5万元。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7年长沙市服务业发展综合考核奖励等资金6万元。

六、关于市委组织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33.63万元,占总支出的50.64%。其中:人员经费2323.51万元,占基本支出88.2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10.12万元,占基本支出11.78%,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专用设备购置费。

七、关于市委组织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13万元,完成预算的31.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9.5万元, 完成预算的9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45.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3万元,完成预算的5.96%。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6.99万元,减少2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相同;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13万元;本年度9人因公出国参加培训(2017年度4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9.5万元,占35.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10万元,占55.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3万元,占9.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9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9.5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1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1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传送、重要会议、考察考核等政策允许范围内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8年,部机关、部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2016年6月30日车改,车改前保有量为20辆,车改后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3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市委组织部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3个、来宾320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市委组织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5200.8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我部2018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本部门中心工作开展。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部本级及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0.12万元,比2017年增加25.15万元,增长8.82%。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提高了职工工会福利慰问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市委组织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12万元。没有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支出,也没有授予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委组织部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委组织部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委组织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干部、人才、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工作、社区党员党建活动、党员慰问帮扶专项配套资金、困难企业党组织党员教育、科技特派员工作及补助经费、援藏、援疆工作、全市党代表活动、大组工信息系统网络维护、干部教育重大项目培训、农村远程教育运行维护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组织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市委组织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2017年省级人才专项资金、专家市级配套补助资金元以及3635计划安家补助资金支出 。

六、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湖南省人才省级资助专项资金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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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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