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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9-26 16:58:11来源: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负责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负责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考察考核,承办市委管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团职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协助市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和届中调整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宏观指导,承办副县级以上干部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负责干部援藏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的宏观指导,负责全市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实施。负责全市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制订全市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全市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人才工作重要政策、制度、措施;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市重大人才项目实施和专项重点人才工作。负责全市全国、省、市党代表大会代表活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服务,落实党代表任期制要求,发挥党代表作用。负责全市绩效考核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等具体实施工作和全市各级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研究制订全市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指导全市组织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党内统计、干部统计工作的宏观指导。承办市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市委组织部部门决算包括:部本级决算、部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市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机关

2、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第二部分?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7年度收入总计5584.6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2.83万元),支出总计5565.3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3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7.7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942.45万元,增加53.33%;支出总计增加1908.92万元,增加52.20%。收支增加主要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支出和省市人才专项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5584.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571.84万元,占总收入的99.77%;年初结转和结余12.83万元,占总收入的0.23%。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总计5565.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5.82万元,占总支出的44%;项目支出3119.48万元,占总支出的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584.6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565.3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942.45万、增加53.3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908.92万元,增加52.20%。收支增加主要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支出和省市人才专项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委组织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65.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908.92万元,增加52.20%。支出增加主要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支出和省市人才专项资金。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委组织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65.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48.22万元,占99.7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万元,占0.03%;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2万元,占0.22%。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市委组织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16.23万元,支出决算为556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5%。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主要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支出和省市人才专项资金。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40.07万元,支出决算为219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768.45万元,支出决算为1497.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重大项目培训经费大幅减少(因年中组织抗洪救灾工作调减培训班次);社区党建专项483万元、困难党组织专项经费250万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199万元由财政直接转移支付,未计入我部决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16.20万元,支出决算为4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远程教育运行维护362.16万元已由财政直接转移支付,未计入我部决算。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7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年中追加安排省人才发展专项经费765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3.6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0万元,支出决算为181.92万元。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27.82万元,支出决算为27.70万元。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7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年中追加2017年省级人才专项资金465万元,市财政年中追加“百人计划”专家市级配套补助资金150万元、“团队百人计划”市级配套补助资金125万元。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省财政追加安排2016年度绩效考核奖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支出相应增加。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长沙市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测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支出相应增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市直机关干部子女统筹医疗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支出相应增加。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6年长沙市服务业发展综合考核奖励等资金12万元。支出相应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45.82万元,占总支出的44%。其中:人员经费2160.85万元,占基本支出88.3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84.97万元,占基本支出11.6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12万元,完成预算的23.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9.36万元, 完成预算的9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66万元,完成预算的19%。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的“规定办法”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77.69万元,减少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4.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5.1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4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的是因为本年度4人因公出国参加培训(2016年1人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的“规定办法”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9.36万元,占2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10万元,占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66万元,占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4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9.36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1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1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传送、重要会议、考察考核等政策允许范围内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7年,部机关、部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2016年6月30日车改,车改前保有量为20辆,车改后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66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市委组织部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67个、来宾970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市委组织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5565.3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我部2017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本部门中心工作开展。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部本级及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97万元,比2016年增加54.63万元,增长23.7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增、空编补充新进人员、提高了职工中餐补助等。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市委组织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2.1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委组织部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委组织部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委组织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干部、人才、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工作、社区党员党建活动、党员慰问帮扶专项配套资金、困难企业党组织党员教育、科技特派员工作及补助经费、援藏、援疆工作、全市党代表活动、大组工信息系统网络维护、干部教育重大项目培训、农村远程教育运行维护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组织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市委组织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省财政年中追加安排省人才发展专项经费。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市委组织部用于"百人计划"专家省级专项及市级配套补助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全市绩效考核评价项目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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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