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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09-26 08:48:47来源: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

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各党派团体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和自身建设四个主要方面,并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献计献策,主要内容如下:
??? 1、团结、组织各民主党派成员和所联系的群众,发挥广大成员与社会各界联系密切的特点和优势,进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
??? 2、加强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成员认真学习,努力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 3、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的合理要求,做好成员的举荐工作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谊工作,积极发挥参政议政、咨询服务的作用。
??? 4、坚持与中共“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协助党和政府落实好政策,协调好关系,发挥纽带作用。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民主党派机关包括民革长沙市委、民盟长沙市委、民建长沙市委、民进长沙市委、农工民主党长沙市委、致公党长沙市委、九三学社长沙市委、市侨联、市台联、市社会主义学院、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公室,没有二级机构。除社会主义学院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其他10个单位均为行政单位。其中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致公、九三、侨联、台联、社院这10个单位为非独立核算单位,由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实行财务统一核算。
第二部分??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7年度收入总计3586.59万元,支出总计3586.5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81.91万元,增长15.52%。

二、关于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586.5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58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7.7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9.36%;项目支出1098.8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0.64%。

四、关于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586.5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1.91万元,增长15.52%。

五、关于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3586.59万元,较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3104.68万元,增加了481.91万元,同比增长了15.5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决算总计358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总计2487.7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9.36%,项目支出总计1098.8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0.6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358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7.73万元,项目支出1098.86万元,基本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2487.73万元,较年初预算2082.45万元增加405.28万元,全部为机关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增加、行政单位社会保险上调等民主党派事务行政运行费用。2017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098.86万元,较年初预算1115.70万元减少16.84万元。

六、关于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总计2487.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91.48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的88.0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96.25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的11.9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机关事务办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8.4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6.86万元,完成预算的97.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13.42万元,完成预算的89.4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的各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3.42万元,占23.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8.50万元,占50.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94万元,占26.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42万元,全部安排党派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分别为民进长沙市委赴香港参加“阅读·梦飞翔”学习交流活动,民革长沙市委参加湖南省台办、民革湖南省委组织赴台湾参加台湾国际文化创意发展协会交流活动,市侨联赴香港参加“亲情中华·慈孝中国”公益演出活动,市侨联赴香港参加香港长沙联谊会活动,长沙市台办组织的市台联赴台湾参加台湾社区管理工作及基层管理经验交流会活动,长沙市台办组织市台联赴台湾考察台湾新近社会政治生态及社情民意交流会活动,市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组织市侨联赴澳大利亚、新西兰、菲律宾开展侨务工作交流活动,民革长沙市委赴台湾参加台北市亚太暨两岸经贸文化交流会活动。共计6个组团,13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28.50万元。主要用于党派机关参政议政调研、党派工作及活动、华侨事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民主党派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台。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94万元。主要用于党派机关与其他机关、团体交流工作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2017年共接待国内外来访31批次、1869人次。

八、关于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25万元,比2016年233.85万元增加62.40万元,增长率为26.6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台,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其中单价20万元以上的公务用车一台,为侨联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侨胞事务和侨胞日常接待工作,其他16台全部为20万元以下的普通轿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15〕4号)和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18〕5号)等文件精神,市财政局组建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8年5月对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事务办”)2017年度部分财政资金进行重点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长沙市财政局对我部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专项资金818.6万元,占纳入评价范围的专项资金总额的100%。通过对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公室2017年度党派工作及活动经费、参政议政调研经费、基层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的项目相关制度资料、财务资料、项目资料进行查验,并进行了现场评价,各民主党派基本能按要求使用项目资金,并且能积极的进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和自身建设,较好地履行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参政党的职责。事务办能完整地设置绩效目标,基本规范和合理的分配和使用项目资金,制定一些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制度,并且较好的执行本年度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绩效。下一步我们将深入研究和完善相关考核目标和制度,将绩效工作推向更高的台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长沙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用于保障各党派机关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各党派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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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