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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7-09-22 09:24:41来源: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

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各党派团体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和自身建设四个主要方面,并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献计献策,主要内容如下:
    1、团结、组织各民主党派成员和所联系的群众,发挥广大成员与社会各界联系密切的特点和优势,进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
    2、加强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成员认真学习,努力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3、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的合理要求,做好成员的举荐工作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谊工作,积极发挥参政议政、咨询服务的作用。
    4、坚持与中共“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协助党和政府落实好政策,协调好关系,发挥纽带作用。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民主党派机关包括民革长沙市委、民盟长沙市委、民建长沙市委、民进长沙市委、农工民主党长沙市委、致公党长沙市委、九三学社长沙市委、市侨联、市台联、市社会主义学院、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公室,没有二级机构。除社会主义学院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其他10个单位均为行政单位。其中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致公、九三、侨联、台联、社院这10个单位为非独立核算单位,由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实行财务统一核算。
第二部分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6年度收入总计3104.68万元,支出总计3104.68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7.61万元,增长4.99%。

二、关于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04.6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0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7.9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6.96%;项目支出1646.7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3.04%。

四、关于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104.6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7.61万元,增长4.99%。

五、关于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3104.68万元,较2015年部门决算收支出2957.07万元,增加了147.61万元,同比增长了4.9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决算总计310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总计1457.9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6.96%,项目支出总计1646.7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3.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310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7.94万元,项目支出1646.74万元,基本支出中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行政运行费1457.94万元,较年初预算1635.62万元减少177.68万元,全部为民主党派事务行政运行费用。2016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616.74万元,其中华侨事务2万元,年初无预算,为侨联帮贫扶困资金,行政运行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89.03万元比年初预算796万元多393.03万元,原因是393.03万元为2016年项目支出追加数(2016年党派换届追加专项经费)。机关服务140.76万元比年初预算109.9万元多30.86万元,原因是30.86万元为2015年项目支出结余数。参政议政275.28万元比年初预算293万元少17.72万元,结余到2017年使用。其他统战事务支出9.67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台联对困难台胞的生活补助。科学技术支出中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30万为民盟长沙市委科学技术类课题调研经费。

六、关于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总计1457.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4.09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的83.9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33.85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的16.0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机关事务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8.06万元,完成预算的96.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14.75万元,完成预算的98.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31万元,完成预算的94.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略有结余。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58.06万元小于2015年决算数7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了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为党派换届选举年,接待外单位成员活动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较2015年决算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公车改革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控制公车运行经费的开支;因公出国境费用较2015年增加6.6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致公党市委按照致公党省委的要求赴菲律宾学习交流、市台联和党派事务处赴台湾学习交流两笔经费未结清,相关费用在2016年支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4.75万元,占25.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8.31万元,占48.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25.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75万元,全部安排党派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分别为致公党长沙市委由致公党湖南省委组织赴菲律宾考察调研,长沙市台湾同胞联谊会组织相关对口单位赴台湾考察调研,长沙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由省侨联组织赴新西兰、澳大利亚、波兰、捷克、斯洛伐克考察调研。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28.31万元。主要用于党派机关参政议政调研、党派工作及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华侨事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民主党派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台。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党派机关与其他机关、团体交流工作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2016年共接待国内外来访40批次、1817人次。

八、关于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85万元,比2015年215.32万元增加18.53万元,增长率为8.60%,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了18.5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共有车辆17台,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其中单价20万元以上的公务用车1台,为侨联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侨胞事务和侨胞日常接待工作,其他16台全部为20万元以下的普通轿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为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17]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明确了各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基本职能,明确了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的政党协商形式。长沙市各民主党派为规范自身行为,建立健全了议事规则、办文办事规则、参政议政奖励办法等制度。项目实施过程相关条例、纪要、规章制度均得到了较好的执行。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民主党派事务办建立了《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内部控制手册》明确了专项资金的审批程序。专项资金有效的监督落实,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1、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履行了参政议政职能。各民主党派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改善民生保障的难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专项调研成果显著。2、坚持推进“四同创建”,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各民主党派加快推进了中共长沙市委统战部开展的“同心园区”、“同心项目”、“同心乡村”、“同心社区”建设,为全市社会建设做好服务。3、圆满完成换届工作,顺利实现政治交接。通过换届,实现了班子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为更好履行参政议政职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4、巩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效提升了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能力。2016年各党派对新发展的会员和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培训,有效提升了各民主党派成员参政议政的能力。5、完善了机关大院的硬件设施,保证了机关大院的正常运行。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按照计划对党派机关办公楼、停车坪、会议室、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进行了维修改造,保障了机关大院的各类服务要求。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长沙市财政局对我部2016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专项资金1436.88万元,占纳入评价范围的专项资金总额的100%。但在绩效管理及考评过程中我们发现:对民主党派项目支出产生的社会效益和影响,没有具体评价标准,考核的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下一步我们将深入研究和完善相关考核目标和制度,将绩效工作推向更高的台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长沙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用于保障各党派机关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各党派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