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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机关2017年预算编报说明及“三公”经费

时间:2017-02-10 00:00:00来源:长沙市民主党派机关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机构设置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分别是民革长沙市委、民盟长沙市委、民建长沙市委、民进长沙市委、农工民主党长沙市委、致公党长沙市委、九三学社长沙市委、市侨联、市台联、市社会主义学院、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公室(简称事务办),11个单位均为独立编制的机关法人单位,在同一大院办公并财务统一核算。各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处、参政议政处、宣传联络处、社会服务处5个职能处室;事务办内设人事、财务、物业管理3个职能科室。大院内的7个党派和事务办的法人代表组成“民主党派长沙市委机关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及大院整体发展决策,各民主党派法人实行轮班制选任管委会主委。

机关各单位编制合计96人,其中行政编制为85人,工勤编制11人,机关各单位实有在职人员90人,离休老干部1人,退休人员55人,合计146人。

(二)职能职责

各民主党派市委机关5个职能处室具体职责如下:

1、办公室,负责各自民主党派市委“全会”、“常委会”、“主委会”等会议文件资料准备工作,承担会议记录;承办各自文件、年鉴、大事记、《工作简报》及信息的收集编写工作;负责机关报刊、书籍和文书档案的管理及文件的印发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设备、用品的购买、发放、保管和车辆管理与调度以及文印、收发等工作;承办各类会议的有关会务工作;负责机关对外联系、接待及来信来访工作。

2、组织处,贯彻执行组织路线、方针、政策,制订、实施组织建设的规划;负责基层组织的建立、发展及全市骨干成员的学习与培训;负责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与人才举荐工作

3、参政议政处,制订参政议政工作计划,指导和推动地方组织的参政议政工作;组织有关专门委员会开展参政议政活动,完成参政议政专题调研和其它有关调研任务;负责市政协大会的发言材料、提案准备工作;反映社情民意,做好参政议政信息网工作;做好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的工作。

4、宣传联络处,宣传中国共产党统战理论政策,宣讲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优良传统;主抓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党的时事政策和各民主党派省委有关会议精神;编印机关刊物,管理、维护网站,负责短信平台信息编审;组织机关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编发有关学习资料;组织开展参政党理论研究,承接相关课题的研究及招标工作;加强与媒体联系交流,注重在主流媒体的宣传力度。

5、社会服务处,制订和组织实施社会服务工作计划,指导和推动社会服务工作;开展智力支边扶贫工作;开展科技咨询服务,承办对外联络有关经济事务;开展有关社会服务的专题调研和对外联谊工作;承办社会服务工作的各类统计报表工作;等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民主党派长沙市委机关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民主党派机关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民主党派机关本级预算。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有保障各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各民主党派及成员单位的工作经费和参政议政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90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06.1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较2016年增加71.6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公用经费调标及社会保障缴费比例增加等。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90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906.1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1.6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公用经费调标及社会保障缴费比例增加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06.1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834.6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071.5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参政议政调研费279万元,是民主党派各单位进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积极发挥参政议政、咨询服务职能的各项支出;党派工作及活动经费377.5万元,是民主党派机关日常工作的各项支出;党派后勤、物业等专项经费80.92万元,主要用于民主党派机关水电等经费及物业管理服务;华侨事务专项经费100万元,是侨联日常工作及联系侨胞侨属的各项支出;台联办公经费及困难台胞生活补助经费30.5万元,是台联日常工作及下拨困难台胞生活补助的支出;基层组织建设专项经费182万元,主要用于民主党派发展各支部、工委的建设方面;社会主义学院培训费21.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主义学院日常工作,以及和市委党校合作办学的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11个民主党派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2.26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58.41万元,上升25%。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5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与因公出国(境)费两项费用较2016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了1.5万元,主要是2016年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因此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削减。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数为85.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长沙市民主党派机关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