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财政预算公开_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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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02-10 14:52:11来源:长沙市总工会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市总机关工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各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工运方针,按照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确定的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围绕市委工作大局,结合我市实际,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二)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履行 “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长沙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三)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及省总工会、全国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重大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不断完善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调整劳动过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调、集体合同制度。

  (五)协助区、县(市)党委和市直有关部委(局、公司)党委(党组)协商推荐地方工会和市产业工会以及大中型企事业工会的主要领导干部;管理市总工会直属单位;协助党委做好工会干部的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六)受市政府委托做好市劳模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负责全国劳模、省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规定;负责工会劳动福利事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管理所属事业单位。

  (八)开展境外友好城市工会交往活动,做好工会外事工作。

  (九)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市总工会机关内设15个部室,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组织部、宣传教育部、经济技术部、民主管理部、法律保障部、财务部、资产监管部、女工部、经审办、老干处、机关党委、机关工会、产业工委。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长沙市总工会本级

  2、长沙市第一工人文化宫

  3、长沙市第二工人文化宫

  4、长沙市第三工人文化宫

  5、长沙市建筑工人文化宫

  6、长沙市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

  7、长沙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以及对市县转移支付的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市总工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市总工会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80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0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10.7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养老保险及年金从2017年开始缴纳并补缴以往年度,社保费用增加129.15万元;2017年起,退休人员工资统一纳入社保发放,退休人员工资减少739.88万元;2016年10月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市直机关单位应划拨工会经费增加1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80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780.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10.7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养老保险及年金从2017年开始缴纳并补缴以往年度,社保费用增加129.15万元;2017年起,退休人员工资统一纳入社保发放,退休人员工资减少739.88万元;2016年10月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市直机关单位应划拨工会经费增加1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02.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208.9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188.81万元,为财政负担市总工会在职人员社保缴费,相对去年同期增加114.76万元,增加原因:养老保险及年金从2017年开始缴纳并补缴以往年度的金额,主要为社保费用变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205.46万元,为市直机关单位通过财政统一划拨应上缴的工会经费,相对去年同期增加100万元,增加原因:2016年10月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市直机关单位应划拨工会经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46.15万元,为市总及下属事业单位离休老干部工资,相对去年同期增加8.75万元,增加原因:离休人员工资及津补贴调标;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93.59万元,为市总及下属事业单位退休老干部独生子女费及其他补贴,相对去年同期减少828.72万元,减少原因:2017年起,退休人员工资统一纳入社保发放,财政仅负担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离退休人员年终奖金和医保铺底;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51.79万元,相对去年同期增加14.39万元,增加原因:单位新进人员住房公积金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3.16万元,为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年终奖,相对去年增加81.71万元,增加原因:年终奖标准调整。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93.9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72.8万元,主要用于困难职工帮扶210万元、特困和低收入劳模补助180万元、长沙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工作经费补助42.6万元、劳模疗休养27万元、厂务公开和双联帮扶经费13.2万元等方面,相对去年同期没有变化;事业运行支出98.64万元,主要用于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经费补助,相对去年同期没有变化;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2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劳动竞赛,相对去年同期没有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总工会本级、长沙市第一工人文化宫、长沙市第二工人文化宫、长沙市第三工人文化宫、长沙市建筑工人文化宫、长沙市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长沙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等7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比2016年预算变动0万元,相对去年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市财政未负担长沙市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对市总工会没有行政经费补助,长沙市总工会财政预算中“三公经费”为零。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长沙市总工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4、预算绩效情况

  长沙市总工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16〕1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本单位的部门整体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整体绩效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 相关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基本支出明细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长沙市总工会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