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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长沙市委员会办公厅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及“三公”经费

时间:2018-01-31 13:17:10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长沙市委员会办公厅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概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七、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明细表

八、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2018年政府经济科目支出明细表

十、2018年部门经济科目支出明细表

十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 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市政协机关“三定”方案的规定,市政协机关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会议和秘书长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上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决定、建议案的组织实施;协调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市政协委员的作用,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责;负责市政协委员进行视察、考察、参观、调查、座谈、学习,研讨等日常活动的组织服务及对外宣传工作;围绕全市大政方针,组织专题调查,课题研究,为市委、政府决策建言献策,当好参谋;做好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研究工作;联系和指导各区、县(市)政协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负责上级和兄弟省、市政协来长接待工作、来长访问海外友好人士的接待工作以及对外联谊工作;做好市政协自身建设工作。

2、机构设置

(1)办公厅。下设秘书处、人事处、行政事务管理处、委员联络处、宣传教育处、机关党委、离退办7个内设机构。

(2)专门委员会。长沙市政协设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文教卫体和文史委员会、法制群团和民族宗教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6个专门委员会。

(3)研究室。

(4)民间组织(长沙诗社、长沙市港澳台侨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会、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推动委员会3个民间组织)。

(5)长沙市政协经济建设促进会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市政协本级。含办公厅、6个专门委员会、政协研究室。3个民间组织(长沙诗社、长沙市港澳台侨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会、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推动委员会)。

2、长沙市政协经济建设促进会办公室(事业编)。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本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的运行经费,也包括3个民间组织、常委会议经费、各专门委员会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169.54万元,比2017年2662.55万元上升506.99万元,上升19.04%,主要是增加了人员经费。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316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69.54万元,比2017年上升506.99万元,上升19.04%,主要是增加了人员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69.5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2574.64万元,比2017年2067.65万元增加506.9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人员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业务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594.9万元,与2017年比无增减。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3个民间组织、经济建设促进会办公室、政协委员活动经费、常委考察经费、各专门委员会等专项经费。其中政协委员、常委考察经费382.5万元,主要用于办理各种提案、调研重点课题、境内外考察;召开并主持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组织实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的任务和全国委员会所作的全国性的决议以及上级地方委员会所作的全地区性的决议;增加与委员的联系等。政协工作经费58万元,主要用于“两帮两促”和精准基层扶贫、研修班培训费、读书活动购书、市区县“政协杯”联谊球赛活动支出等;港澳台联谊社团经费13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港澳台商及境外考察、《长沙联谊》编印等。历史文化名城调研论证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围绕长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开展调研论证活动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厅本级及长沙市政协经济建设促进会办公室等1家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52.83万元,比2017年952.25万元预算增加0.58万元,增加原因为增加了0.58万商品和服务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79.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为0元),因公出国(境)费3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35.2万元,主要是按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了公务接待费31.2万,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安排总额20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5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1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比2017年增加105万元,主要原因为把2017年未列入政府采购计划范围的政府采购油款及印刷费纳入。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政协办公厅机关共有实物保障车辆16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5、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长沙市政协办公厅整体支出绩效目标316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4.64万元,项目支出594.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69.54万元。

2018年长沙市政协办公厅项目支出绩效目标594.9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594.9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4.9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长沙市委员会办公厅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