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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3-11-01 14:14:37来源:市知识产权局

目??录

第一部分??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工作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

2、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落实国家、省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负责专利侵权纠纷的调处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指导全市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工作;负责跨区域知识产权案件和重大知识产权案件的组织协调工作。规范本市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基本秩序,推动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拟订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政策措施,促进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会同有关部门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和交易工作。指导和协调区县(市)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加强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拟订并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政策措施。

4、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与利用。推动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统计分析工作。

5、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制定本市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发展处、保护协调处、执法指导处、运用促进处、公共服务处、机关党总支(人事处)。

所属事业单位有1个: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知识产权局(本级)(下文简称“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下文简称“保护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6,587.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70.04万元,增长36.74%,主要是因为2022年知识产权项目支出增加1,700.04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6,587.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87.20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6,58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1.77万元,占27.81%;项目支出4,755.43万元,占72.1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87.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70.04万元,增长36.74%,主要是因为2022年知识产权项目支出增加1,700.0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87.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70.04万元,增长36.74%,主要是因为因为2022年知识产权项目支出增加1,700.0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87.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87.20万元,占10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60.1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58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9.75%,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63.57万元,支出决算为1,16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年中调入人员及追加工资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财政拨款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拨2021年度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奖励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知识产权宏观管理(项)年初预算为96.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1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7.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知识产权公共项目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含驻长高校知识产权就地转化项目989.38万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97.80万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87.21万元、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120.00万元、先进制造业关键技术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300.00万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400.00万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补助经费19.30万元等;二是省局拨知识产权战略经费50.00万元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56.82万元,支出决算为66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护中心人员晋升追加工资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财政拨款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3.75万元,支出决算为2,23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4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知识产权公共项目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含知识产权宣传经费150.00万元、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50.00万元、知识产权软科学项目研究47.00万元;二是代拨省局专利转化项目1,750.00万元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1.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55.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3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76.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8.9万元,支出决算为8.15万元,完成预算的91.5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交流;本年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均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为1.9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预算的61.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08万元,减少4.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较上年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6.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14万元,减少23.4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大幅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6万元,占14.2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99万元,占85.7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个、来宾76人次。主要用于其他省市知识产权部门来长交流调研的接待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2022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省市知识产权部门来长交流调研的接待支出。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9个、来宾7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长沙市知识产权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9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8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4.4万元减少0.57万元,降低0.5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开支。比上年决算数100.94万元增加2.89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本年局本级增加1名工作人员导致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56万元,用于召开2022年全市知识产权局长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暨人大重点建议办理座谈会,人数110人,内容为场租费、餐费、住宿费等。

2022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41.27万元,用于开展2022年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培训、专利检索技能培训、知识产权保护实务培训、知识产权专利导航培训、外向型先进储能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培训及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系列培训等,人数1180人,内容为住宿费、场租费、餐费、专家授课费等。

2022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6.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7.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6.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6.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财政资金绩效自评覆盖率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局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效益,较好履行了部门的职能职责,有力推动了长沙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在运行成本方面,公用经费控制率达99.16%;在管理效率方面,部门整体预算执行率达98.85%;在履职效能和社会效应等方面,知识产权事业构建了新格局,知识产权创造迈上了新台阶,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取得新成效,知识产权服务、文化得到了新发展,2022年度我局服务对象整体满意度为96%。局本级及保护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前瞻性有待提升,个别绩效指标偏低或偏高,主要是深入调研不够、掌握情况不清所致。

下一步改进措施:本部门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年度确立的工作任务形成绩效目标,并结合发展规划、历史数据等对绩效目标内容确定出合理、具体的指标值,尽可能提炼出最能反映年度项目内容的产出和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反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知识产权宏观管理(项):反映知识产权宣传、试点等宏观管理支出。

4、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