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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3-02-06 15:49:46来源:市知识产权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援助的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有关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负责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快速预审服务和快速确权前置服务;负责维护市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服务平台和远程审理平台,提供知识产权信息的检索、技术跟踪、咨询、预警等公共服务;负责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承办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负责开展国内外知识产权动态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完成市知识产权局交办的其他公益性任务。

(2)机构设置

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下文简称“保护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预审确权部、维权援助和协同保护部、预警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190.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0.2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07.68万元,上升34.86%。主要原因一是部门专项经费预算增加260万元,二是事业运行收入预算增加47.6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190.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0.2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07.68万元,上升34.86%。主要原因一是部门专项经费预算增加260万元,二是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7.6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90.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0.25万元,占100.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704.5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基本支出较上年预算数656.82万元增加47.68万元,增长7.26%,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485.75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5.75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包括场地运行经费、预审、协同保护和快速维权、预警确权、人才培育及宣传等工作经费。项目支出较上年预算225.75万元增加260.00万元,增长115.17%,主要是场地运行经费、预审、协同保护和快速维权、预警确权等业务经费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为保护中心不属于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因此机关运行经费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2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58万元,拟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培训、专利复审无效业务培训、企业上市梯度培训、专利质量提升业务培训、专利预审员上岗及业务培训等培训,人数预计500人,内容为培训场租费、师资费、培训用餐费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4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7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9.7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9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4.50万元,项目支出485.75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不属于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因此无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反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