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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

时间:2020-01-21 14:34:30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财务审计处

第一部分: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一)划入职责

(二)划出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四)取消的审批事项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一般性支出相关经费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和报告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19年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2020年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法规;拟订、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参与包括专业规划在内的城市规划工作;指导和协调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

2.指导、监管、协调城市建设资金投融资工作;负责管理城市维护建设专项资金;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检查、监督、审计各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参与全市城建重点工程资金计划的编制,负责政府投资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查。

3.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按规定权限管理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负责商品房屋预售许可、销售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房地产交易市场、物业管理市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和租赁市场;负责指导监督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住宅产业化工作。

4.负责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建设管理。

5.承担村镇建设管理和指导责任,参与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农村危房改造管理责任;指导全市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市级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工作。

6.承担管理全市建筑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和备案工作;负责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混凝土生产等行业的监管;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造价定额和合同备案;指导建设工程有形建筑市场。

7.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贯彻执行,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牵头组织建设工程项目联合验收备案;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认定。

8.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牵头推进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

9.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城市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行业的监督管理和特许经营管理;参与编制给排水管网建设专项规划;负责编制给排水管网建设年度计划;负责拟订长沙市城区计划用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排水设施、污水及污泥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防涝排渍工作;负责供、排水及污水、污泥处理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区政府排水管网的运行维护管理;负责指导农村乡镇污水设施的投资、建设、管?理。

11.承担的保障性住房管理责任。负责拟订保障性住房行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房及其他政策性、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申报、审批、规划、建设等工作的协调服务;协助做好中央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产权管理和选配、租售、收回、回购、转让和租赁补贴发放、调整、终止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房源的筹集、分配、调整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的调整工作;承担保障性住房的运营和维修养护责任。负责拟订保障性住房行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牵头拟订房改规划、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公有住房出售、调租和职工住房补贴等相关工作;承担军人配偶(异地调动)和城区“半边户”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调查出证责任,指导区县(市)相关业务建设;承担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和执行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负责住房保障对象的审批、准入和退出的相关认证工作;负责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对象的登记备案工作。

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20年我局系统纳入部门预算单位13家。总编制人数858人,实有在职人数722人,中高级政府雇员42人,临聘人员446人,离退休人员597人。其中:我局机关编制人数149人,实有在职人数147人,中级政府雇员10人,临聘人员41人。局机关内设28个处室,包括办公室、研究室、房地产开发管理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物业监管处(长沙市物业管理办公室)、房屋安全管理处(长沙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公室)、建筑行业管理处、建设市场管理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应急管理办公室)、勘察设计处、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总工室(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办公室)、村镇建设处、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处、供水管理处、排水管理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住房保障规划项目处、保障性住房指导监管处(长沙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处、法制处、信访处、计划财务审计处、宣传教育处、组织人事处、高铁新城办事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机关党委。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一)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二)另包含12家局属二级单位: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原长沙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中心)、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长沙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长沙市排水管理处、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长沙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长沙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公室长沙市绿色建筑发展中心)湖南省长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长沙市白蚁防治站、长沙市中等城乡建设职业技术学校。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编制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长办〔2019〕58号),我单位由“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更名为“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及职能职责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

(一)划入职责

1.原市住房保障服务局承担的保障性住房管理职责;

2.市公安消防支队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

(二)划出职责?

1.原承担的历史文化名城近现代建筑保护、城区范围内危旧房屋改造、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等相关职责划出至市人居环境局;

2.原承担的桥梁隧道、燃气热力管理职责划出至市城管执法局;

3.原承担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房屋登记职责划出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加强的职责?

加强全市范围内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以及供水排水等行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取消的审批事项?

落实“放管服”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取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含劳务合同)备案”“监理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审批。

同时,根据《关于做好机构改革经费划转和财政保障工作的通知》(长财预〔2019〕27号)文件精神,涉改部门经费划转按照”钱随人走、钱随事走”的原则,相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和专项资金已从划出单位划入至我局。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其开展业务工作必需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初预算数32239.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239.45万元,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及其他预算收入来源。与2019年收入预29072.39万元相比,增加3167.0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工资、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基数调整、机构改革职能和人员划入划出以及局系统新增临聘人员公用经费从而增加预算收入2912.5万元;是局属单位城科院预估可完成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比2019增加270.56万元;三是局属单位职校减少财政专户管理事业收入1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2239.45万元,基本支出26737.09万元,项目支出5502.3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736.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517.7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897.6万元。与2019年支出预算29072.39万元相比,增加3167.0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局属二级单位市征收办调出我局系统,使预算支出整体减少875.15万元;是局系统各单位人员增加、公积金调整以及增加临聘人员公用经费等原因增加基本支出4059.73万元;三是因机构改革住房保障与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能职责划入使项目经费增加,同时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统一压减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两者相抵最终使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减少17.5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239.4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6737.0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与2019年预算数23511.51万元相比,增加支出3225.58万元主要原因在于:2020局系统各单位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临聘人员工资及公积金调整,临聘人员新增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5502.3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其中:技校教育支出100.1万元,主要用于城建职校学历培训、考试及学生宿舍维护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32.5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经常性业务支出等方面,如立法、法制建设诉讼、建设领域行业监管、房地产课题研究、处理私房改造遗留问题、污水处理征收、污水供水行业监管、物业监管、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科研支出、住房保障工作等;机关服务支出20万元,主要为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办公用电脑耗材费用;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支出6.4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等方面;工程建设管理支出216.8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及建设执法等方面;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支出855.5万元,主要用于房屋交易管理、白蚁防治工作等方面;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45.12万元,主要用于城建科研、档案管理等方面;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3.58万元,主要用于排水管理等方面;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412.27万元,用于墙改基金返退、相关课题研究经费、墙改革新科研支出等方面。2019年预算数5560.88万元相比,减少58.52万元。减少原因:一是因政府机构改革,局属单位市房屋征收办从我局系统调出,原纳入我局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部分减少41万元。同时原市住房保障局和市公安消防支队相关职能划入等原因使局机关项目支出整体增加249万元;二是按财政统一压减项目支出的要求,我局系统项目支出预算减少602.52万元;三是局属单位市城科院原作为公共项目的前期研究中心运行经费调整至部门预算项目,从而使部门预算项目经费增加336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4.65万元,比2019年预算602.12万元减少17.47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一是原局属二级单位市征收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从我局划出;二是原市住保局相关职能处室及人员划入我局,在职人员、临聘人员的增加使公用经费增加。两者相抵消使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1.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3.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3.5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3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的257.27万元减少26.1万元,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机构改革,局属二级单位市征收办从我局系统调出,“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减少;二是局系统各单位厉行节约从而使“三公”经费支出呈下降趋势。

(三)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我局系统各单位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98.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43.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54.34万元。

另外,2020年我局系统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金额为3001.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1912月底我局系统共有车辆9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3辆、其他用车5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2020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体支出3223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37.09万元,项目支出5502.3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部门预算项目共计30个,其中50万元以上的项目18个,金额4902.8万元,主要有:行政审批案卷档案整理专项经费64万元;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163万元;住房保障工作专项150万元;建设领域行业监管检查工作经费62.6万元;住建局系统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188.09万元;处理私房改造遗留问题工作经费62万元;执法专项经费147.55万元;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570万元;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项目55.1万元;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前期研究中心运行经费336万元;学历及培训成本项目经费71.1万元;科研课题经费9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2256.27万元;基础测绘项目110万元;房屋交易管理专项经费73.75万元; 白蚁预防专项经费84.34万元;世界银行项目50万元;白蚁预防施工经费369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2019年市财政局对我局系统2018年的重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重点项目包含:我局机关主管的城市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乡镇污水厂建设和运行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费、长沙市城区危房(构筑物)改造经费和长沙市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专项资金,综合评价等次为优:局属单位市城科院主管的长沙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前期研究项目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经费项目,评价等次为良;局属单位市白蚁防治站负责的白蚁预防专项与白蚁预防施工项目,评价等次为良;局属单位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2017-2018年度专项资金,评价等次为良;局属单位市排水管理处2017-2018年单位整体支出,评价等次为良;局属单位市排水运行中心主管的2018年度泵站运行经费、防洪排渍专项、岳麓污水处理厂污水溢流问题处置项目建设资金及湘江长沙综合枢纽长沙库区水利项目,综合评价等次为良。

(六)一般性支出相关经费情况

2020年度我局系统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会议费预算60.30万元,拟召开业务、党务、行业、考核等会议,人数5000主要内容为召开本部门工作大会、干部考核任职大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及审计、督查会议;参加住建部各类业务检查、调研研讨、传达政策会议;召开落实省、市政府部门相关业务工作要求会议;推进相关业务工作会议等。培训费预算198.70万元,拟开展业务、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党建、团建等培训,人数4000主要内容为参加住建部及所属各机构各类业务交流研讨培训;参加省住建厅各类业务及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参加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厅、政协、党校组织的提升行政能力、加强能力建设、发展创新等专题培训;参加同级市直单位各类干部及业务培训;开展本部门中心组(扩大)学习、主题教育培训,落实中央、省、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培训,干部(公益)教育培训,团队建设培训等。我局系统没有晚会、论坛与赛事的计划安排,但有与节庆相关的预算支出计划,即“节水宣传周”活动,经费预算14万元以内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