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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7-09-22 10:40:08来源:市住建委

一、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概况

1、主要职能

(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法规,拟订、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定住房和城乡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参与包括专业规划在内的城市规划工作;指导和协调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

(二)指导、监管、协调城市建设资金投融资工作;负责管理城市维护建设专项资金;负责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通行费、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白蚁预防费和征收管理;检查、监督、审计各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参与全市城建重点工程资金计划的编制,负责政府投资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查。

(三)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按规定权限管理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负责房屋权属登记、产籍管理;负责商品房屋预售许可、销售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房地产交易市场、物业管理市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和租赁市场;负责指导监督城市房屋白蚁防灭治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住宅产业化工作。

(四)承担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计划制定、统计、协调、调度、考核、指导服务和建设管理;负责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建设管理;负责中央、省在长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

(五)承担全市燃气热力行业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燃气热力发展规划、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燃气热力的应急管理;负责拟订燃气热力行业服务标准;负责燃气热力行业有关行政许可及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参与燃气热力价格制定与调整;指导燃气热力项目建设和县(市)燃气热力工作。

(六)承担村镇建设管理和指导责任。参与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参与全市桥梁、隧道的管理、维护与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市级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工作。

(七)承担管理全市建筑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和备案工作;负责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混凝土生产等行业的监管;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建筑企业、工程监理企业、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造价定额和合同备案;指导建设工程有形建筑市场。

(八)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贯彻执行,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牵头组织建设工程项目联合验收备案;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认定。

(九)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牵头推进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城市雕塑管理工作。

(十)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承担城区供水、排水、节水、防涝排渍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再生水和中水利用等职责。

(十四)承担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行管理职责。

(十五)承担全市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职责。

(十六)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委系统纳入部门决算单位17个,机构及人员情况如下表:

机构性质

预算管理形式

管理制度

实有在职人员(含政府雇员)

离退休人员

临聘人员

住建委机关

行政

全额拨款

公务员

144

185

14

征收补偿

事业

全额拨款

参照公务员

35

16

4

产权登记中心

事业

自收自支

非公务员

84

52

85

执法局

事业

全额拨款

非公务员

66

6

22

档案馆

事业

全额拨款

非公务员

32

10

15

质监站

事业

自收自支

非公务员

76

30

0

燃气局

事业

全额拨款

非公务员

25

1

8

交易所

事业

自收自支

非公务员

53

18

55

城科院

事业

差额拨款

非公务员

62

49

5

白蚁站

事业

自收自支

非公务员

23

7

43

墙改办

事业

全额拨款

非公务员

15

4

4

造价站

事业

自收自支

非公务员

17

7

8

招标办

事业

全额拨款

非公务员

13

2

3

城建职校

事业

差额拨款

非公务员

58

31

0

燃气检测中心

事业

差额拨款

非公务员

9

0

0

排水处

事业

全额拨款

非公务员

22

0

3

排水运行中心

事业

全额拨款

非公务员

147

141

260

二、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收入总额72128.42万元,比2015年决算收入总额55572.06万元增加16556.36万元,增长29.79%2016年决算支出总额74173.33万元,比2015年决算支出总额57513.22万元增加16660.11万元,28.97%

2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收入总额72128.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580.6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9.24%,事业收入547.79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76%

3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支出总额7417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7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4.50%,项目支出55998.3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5.50%

4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总额71580.62万元,比2015年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总额54957.60万元增加16623.02万元,增长23.22%2016年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73624.49万元,比2015年决算政拨款支出总额56899.87万元增加16724.62万元,增长29.39%

5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及结构情况

2016年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54514.97万元,比2015年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41280.87万元增加13234.10万元,增长32.06%

2016年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17525.6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2.15%;项目支出36989.2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7.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 2016年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54514.97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20450.43万元增加34064.54万元,增长166.57%。具体增加额按项级科目分别说明如下:

1)决算新增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0元(委机关长沙市妇女工作经费),属市财政局追加经费。

2)决算2050303技校教育461.89万元,比预算385.07万元增加76.82万元,增长19.95%,属二级单位城建职校增收后申请增支的部分。

3)决算新增2050399其他职业教育62.70万元,属二级单位城建职校增收后申请增支的部分。

4)决算新增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6.21万元,主要是委机关及二级单位执法局、登记中心、排水运行中心的全国城市文明测评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表彰经费等,属市财政局追加经费。

5)决算新增208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70万元(委机关市直机关干部子女统筹医疗费),属市财政局追加经费。

6)决算新增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8.84万元(委机关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春节及八一节慰问费),属市财政局追加经费。

7)决算新增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3.83万元(委机关困难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医疗门诊补助费和大病互助费),属市财政局追加经费。

8)决算新增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补助10万元(委机关2016年春节慰问费-民政局下拨),属市财政局追加经费。

9)决算新增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委机关环保工作考核奖励经费),属市财政局追加经费。

10)决算新增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982万元(委机关长沙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励资金),属市财政局追加经费。

11)决算2111201可再生能源2151.99万元(委机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补助资金),属于以前年度中央下拨专项资金在本年度支出。

12)决算新增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8万元(2016年第三批两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属市财政局追加经费。

13)决算2120101行政运行2485.31万元,比预算2762.47万元减少277.16万元,降低10.03%,主要原因在于:市财政局在2016年初预留委机关养老保险464.12万元,年底市人社局未与市财政局进行社保结账,账务中未足额列支预留金额。

14)决算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38.81万元,比预算710万元减少71.19万元,降低10.03%,主要原因在于委机关2016年经常性项目经费未全额支出。

15)决算新增2120104城管执法1.61万元,为住建执法局追加下达的基本工资部分。

16)决算2120105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353.28万元,比预算349.93万元增加3.35万元,增长0.96%,为造价站、燃气热力局基本支出经费的微调整。

17)决算2120106工程建设管理2935.66万元,比预算2510.86万元增加424.80万元,增长16.92%。该经费是我委二级单位招标办、执法局、质监站的主要经费来源,增加的原因在于:执法局因水务系统执法人员的并入,在2016年追加了人员经费;市财政追加下拨“六个走在前列和文明城市”经费;2016年因工资调标,市财政追加下拨该三家单位基本支出经费。

18)决算2120107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547.82万元,比预算402.58万元增加145.24万元,增长36.08%。该经费是我委二级单位燃气局的主要经费来源,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2016年因工资调标,市财政追加下拨该单位基本支出经费;市财政追加下拨“六个走在前列和文明城市”经费;因工作需要,新增“燃气安全宣传印刷”项目经费87.38万元。

19)决算2120109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5411.66万元,该经费是我委二级单位登记中心、交易所、征收办、白蚁站的主要经费来源,支出增减相抵后,比预算5511.38万元合计减少99.72万元,降低1.81%

20)决算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8298.69万元,比预算3239.47万元增加5059.22万元,增长156.17%。该经费主要是我委机关及二级单位征收办、档案馆、城科院的资金,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委机关一次性项目资金(结转项目、追加项目)的支出,主要包括:5座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2274.23万元、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后续经费646.95万元、地下管线补探补测544.37万元、网签收费返退509.29万元、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项目建设410.44万元、供水公司代征手续费399.72万元、2015年下半年收入征管100万元、庆和里房屋拆迁补偿款97.65万元,以及国家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工作经费、“围而未建”地块专项整治等资金51.98万元左右。其他增加原因为另三家单位因工资调标追加的基本支出。

21)决算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9223.59万元,比预算4239.21万元增加24984.38万元,增长589.36%。该经费主要是我委机关及二级单位排水处、排水运行中心的资金,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委机关一次性项目资金(结转项目、追加项目)的支出,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运行经费15184.20万元、黑臭水体排查识别工作经费68.88万元、综合管廊建设专项经费160.67万元、夜看长沙活动沿线综合整治经费520万元、微改造创意征集活动经费58万元、五一商圈周边片区微循环改造方案研究196.30万元、市政消火栓建设工程584.20万元、新型城镇化、地下管线条例立法等专项经费约104万元;排水运行中心追加项目资金的支出,主要包括:泵站运行经费7173.20万元、长善垸污水处理厂建设市级配套资金281.05万元、拆迁安置补偿款121万元、城市防涝排渍调度中心项目经费225.06万元、赵州港泵站增容资金212万元、夜看长沙沿线亮化工程95.80万元。

22)决算2120601建设市场管理监督251.33万元,比预算339.46万元减少88.13万元,下降25.96%。该经费是我委二级单位燃气燃具检测中心主要经费来源,减少主要原因在于:该单位是差额拨款单位,以收定支,2016年收入降标后,全年完成收入减少,对应的支出减少。

23)决算新增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70.15万元,属市财政局追加经费,主要包括:2015年公用事业附加费省级统筹资金200万元、2016年第一批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46.69万元、2015年新型城镇化建设省级引导资金及2014年建筑节能省级专项资金23.46万元。

24)决算新增2130301行政运行141.31万元(委机关抚恤金丧葬费和住房补贴),属市财政局追加经费。

25)决算新增2130309水利执法监督0.48万元(二级单位执法局公务车运行经费),属市财政局追加经费。

26)决算新增2130314防汛246.98万元(二级单位排水运行中心购专用设备款),属市财政局追加经费。

27)决算新增2150699其他安全地生产监管支出1.96万元(委机关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励经费),属市财政局追加经费。

6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额17525.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669.6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9.41%,公用经费1856.0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59%

7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年度/类别

出国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

三公经费总额

2016年预算

47

76.2

302.47

425.67

2016年决算

13.45

8.67

225.33

247.45

2015年决算

0

16.77

247.05

263.82

说明:为保持对比口径一致,2016年预算数中已剔除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三公经费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

??? 2016年决算“出国费”支出金额13.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3.55万元,下降71.38%,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3.45万元,上升100%,原因在于:2016年根据省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湘政外出字[2016]0533号、[2016]0783号以及省政府台湾事务办湘台赴字[2016]83号文件,我委机关有3人(批)次公务出国考察,了解建筑市场、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轨道交通设备产业化、养老产业等领域国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以带动长沙相关产业的发展;而2015年未安排相关考察。2016年我部门“公务接待费” 支出金额8.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7.53万元,下降88.62%,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8.10万元,下降48.30%2016年本部门“公务车运行购置费”支出金额225.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7.14万元,下降25.50%,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1.72万元,下降8.79%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47.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8.22万元,下降41.86%,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6.37万元,下降6.20%,这是我部门执行厉行节约政策、控制经费支出的结果。

(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 ?2016年我部门未组织出国(境)团组,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3个;本部门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3人(批)次;2015年未发生该项支出。

2016年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情况,公务车保有量70辆。

2016年本部门共接待217批次、1384人次;与2015年接待214批次相比减少3批次,与2015年接待2304人次相比减少920人次,这是我委秉承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经费开支的结果。

8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额19108.71万元,比2015年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额15618.57万元增加3490.14万元,增长22.35%2016年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19109.52万元,比2015年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15619万元增加3490.52万元,增长22.35%

9、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443.92万元(其中:本级机关397.14万元,参公二级单位46.78万元),比2015年决算支出321.62万元(其中:本级机关289.60万元,参公二级单位32.02万元)增加122.30万元,上升38.02%。主要原因在于我委2016年按政策用公用经费发放带薪休年假薪酬、弥补社保缺口的金额高于2015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9357.52万元,其中货物类项目5088.11万元,工程类项目1886.16万元,服务类项目2383.25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9142.20万元,政府性基金145.70万元,其他资金67.97万元,非财政性资金1.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5辆、其他用车3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施工用车、检测用车、生产用车、工具车及待报废的校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2016年我部门接受绩效评价的项目六个,资金总额6466.33万元,其中:小城镇建设补助资金15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594万元、白蚁预防施工经费369万元、白蚁防治后备金项目256.88万元、白蚁防治站单位工作经费186万元、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560.45万元。

?

在我部门自评的基础上,市财政局对上述各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小城镇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白蚁防治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等项目均较好地完成了任务,提升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居住环境,推广了城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设备应用,同时保障了新建房屋的白蚁防治,群众满意度较高,但政策宣传、项目管理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根据《2015年度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评分,总体得分132.8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其中危房改造项目3594万元,占全部绩效考核资金权重55.58%,得分136.16分,被评定为优。

?

10、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