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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7-09-22 16:35:37来源:中共长沙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分类指导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的工作;负责向市委汇报机关党组织的建设情况。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以及机关党务干部的理论、业务培训。负责综合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市直机关思想道德、普法教育工作;检查督促市直机关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参与组织市直机关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结合市直机关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研究制定加强监督的措施和办法,了解市直机关党员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各部、委、办、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情况。负责市直机关工委所属的机关党组织设置和换届选举工作的审批;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呈报或任免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做好党内信息采集及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审批市直机关发展新党员工作,负责归口单位党员的党籍管理工作。领导市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简称市直纪工委,为市纪委的派出机构)的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按照审批权限和规定范围,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审核呈报或审批党员违反党纪的处分。领导市直各部门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长沙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负责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的市委派出机构,不设二级机构,下设组织部、宣传部、群团部、纪工委、党建研究室、办公室等部室。委机关2016年末在职在编工作人员32人,离退休人员19人,聘用人员3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决算755.47万元,较上年增加4.5%;支出决算760.56万元,较上年增加4.7%。主要是增加了3名在编人员,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决算755.47万元,其中群众团体事务31.92万元,占总收入的4.2%,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720.55万元,占总收入的94.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万元,占总收入的0.4%。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决算750.56万元,群众团体事务31.92万元,占总支出的4.2%;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725.64万元,占总支出的95.2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万元,占总支出的0.4%。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755.47万元,比上年增加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5.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760.56万元,比上年增加4.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0.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755.47万元,2015年支出数为726.17万元,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4.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7.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9.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760.56万元,年初预算数699.62万元,决算与预算数差异为60.94万元。产生差异原因主要有:一是在编人员数量增加,二是年中追加安排了工资标准调整等基本支出。具体调整的项级科目及原因如下: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591.93万元,年初预算569.62万元,减少22.31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调整引起工资社保等人员经费变动;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支出决算168.6万元,年初预算130万元,增加原因为年中追加2016年度党员教育活动经费。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591.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3.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25%,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82.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95%,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5%,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离休费、医疗金等支出。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总额及分项与年初预算数比较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33.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1.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33万元、公务接待费0.44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年预算数为5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5.5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较本年预算数减少21.49万元,下降39.43%。其中因公出国(境)减少2.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3.67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5.06万元。决算数较预算减少原因为:一是按全市统一要求,执行车改;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总额及分项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及变动原因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41万元,下降9.36%。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89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24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部门2016年下半年起实行车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度下降,因公出国境次数及费用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1.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33万元,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24万元,共安排1人次参加市台办组织赴台基层管理经验交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3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发生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和保险费等。车改后,2016年末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台。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4万元,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共接待2批次,14人次(含陪同人员)。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45万元,比2015年增加40.25万元,增长93.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会议室改造、新进人员办公设备购置、车补的发放以及物价上涨导致的日常公用支出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对资金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资产管理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梳理。市财政局同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单位的2016年预算专项资金从项目决策、资金使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进行了第三方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我单位建立了较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有效地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统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中共长沙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