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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长沙市信访局部门决算

时间:2020-09-28 15:03:09来源:长沙市信访局


目录


第一部分??长沙市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长沙市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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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长沙市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长沙市信访局机构编制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长编委发[2019]16号),长沙市信访局由市委工作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受理人民群众通过电话、电报和网络反映的信访事项,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服务。

(二)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领导转办、批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区、县(市)和市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负责长沙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处理全市信访突出问题;协调处理全市群众进京赴省、异地上访事件和跨省、跨市信访事项。

(四)负责长沙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受理、办理应由本级人民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负责加强信访法制化建设和政策法规研究工作。

(五)检查指导各区、县(市)和市直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六)综合反映社情民意,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协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监督、解决有关群众利益政策的落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负责市委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部署和督促指导全市群众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信访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来访接待处、来信办理处、网络信访处、督查督办处、政策法规处(复查复核办公室)、协调处、异地接访处、群众工作指导处、机关党总支。

(二)决算单位构成。我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二级机构,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长沙市信访局部门决算仅包括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960.9万元,比去年同期1788.02万元增加172.88万元,上升9.67%。支出总计1960.9万元,比去年同期1791.67万元增加169.23万元,上升9.45%。2019年度收入支出均上升的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了人员基本支出预算;2019年长沙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投入使用,经市财政批准,集中购置了办公家具及设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60.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6.4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9.68%;项目支出594.4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0.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960.9万元,比去年同期1788.02万元增加172.88万元,上升9.67%。支出总计1960.9万元,比去年同期1791.67万元增加169.23万元,上升9.45%。2019年度收入支出均上升的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了人员基本支出预算;2019年长沙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投入使用,经市财政批准,集中购置了办公家具及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6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去年同期1791.67万元增加169.23万元,上升9.4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了人员基本支出预算;2019年长沙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投入使用,经市财政批准,集中购置了办公家具及设备。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6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58.06万元,占99.8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4万元,占0.1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88.56万元,支出决算为19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1%。部分专项经费略有结余。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00.52万元,支出决算为136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一方面是由于人员支出增加;另一方面是因为年中追加安排了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88.04万元,支出决算为59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3%。项目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开支为调拨支出,未在费用中体现。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我局被评为决算编报先进单位,此项目为市财政局划拨的先进单位奖金,非年初预算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该科目年初未安排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经费系市民政局年中调拨给我局的专项经费,非我局预算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6.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1.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5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日常公用经费115.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3%,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93万元,完成预算的19.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100%未完成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6万元,完成预算的2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根据“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的要求,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将多种支出的可能性都考虑进来,费用相对较高;另一方面是在实际工作中厉行节约、严控支出,支出相对较少。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06万元,下降25.8%,主要是因为在实际工作中厉行节约,严控支出,“三公”费用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06万元,下降25.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86万元,占9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9万元,占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相比没有变化,均为0万元,主要是由于2018、2019年均没有外出考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8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86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局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货币化租车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7.8万元减少1.94万元,下降24.9%。主要由于2018年我局集中清理了公车的ETC往来,2019年未发生此类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批次、8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13万元,下降68.43%。主要是由于接待的批次人数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我局紧扣“去存量、控增量、严防极端恶性事件”工作总要求,认真受理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大力推进信访积案化解,不断创新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全面压实信访工作责任。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较好地完成了绩效目标。

(二)绩效管理实施情况。市财政局未将我局列入2019年全市绩效评价单位范围。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覆盖率达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我局2019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严格预算编制、优化预算执行、加强预算管理,为中心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24万元,比2018年129.63万元减少14.39万元,下降11.1%,主要是人员和费用支出的减少。比年初预算数146.25减少31.01万元,下降21.2%,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了会议、培训等一般行政消耗性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会议费年初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用于全市信工作重点区县乡镇统一调度会、“三无”县(市区)创建活动座谈会,与会人员70余人,费用支出均为会议场租。

培训费年初预算13万元,支出决算为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用于参加省信访系统法制化建设培训、政府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社会化管理创新培训、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培训、市直机关团干素质提升培训、市直机关妇女干部培训等,共计11次、12人参加培训;我局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预算和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6.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6.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6.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长沙市信访局机关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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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是长沙市信访局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长沙市信访局开展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等信访工作业务、进行信访网络建设以及开展群众工作的项目支出等。

四、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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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信访局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