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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19-02-12 09:43:33来源:长沙市信访局

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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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三、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关于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七)关于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政府经济科目支出情况说明

(十)关于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经济科目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政府经济科目支出表

10、部门经济科目支出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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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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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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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长发 [2015]7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改革后,长沙市信访局由市委、市政府共同管理,以市政府管理为主调整为以市委管理为主,列入市委工作机构。主要职责:

1、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受理人民群众通过电话、电报和网络反映的信访事项,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服务。

2、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领导转办、批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区、县(市)和市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3、负责长沙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处理全市信访突出问题;协调处理全市群众进京赴省、异地上访事件和跨省、跨市信访事项。

4、负责长沙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受理、办理应由本级人民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

5、检查指导各区、县(市)和市直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6、综合反映社情民意,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协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监督、解决有关群众利益政策的落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7、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我局设有办公室、来访接待处、来信办理处、网络信访处、督查督办处、协调处、异地接访处、政策法规处(复查复核办公室)、群众工作指导处、机关总支,共计10个正科级处室。

(二)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信访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市信访局本级。

?三、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88.56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8.56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较2018年1957.89万元增加30.97万元,增加1.5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关于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988.5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为1100.5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为888.0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信访工作目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考核、特护期维稳劝返、信访网络建设与维护等。

2、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88.56万元,比2018年1957.89万元增加30.97万元,增加1.5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2019年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88.5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100.52万元,比2018年979.09万元增加121.43万元,增长12.40%,主要是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及增加单位个人职业年金预算;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888.04万元,比2018年978.80万元减少90.76万元,减少9.27%,主要是减少了群众工作项目支出。

(三)关于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0.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4.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146.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关于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44万元减少13万元,下降29.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较2018年7万元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较2018年25万元减少5万元,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12万元减少7万元),主要是由于严控费用支出,近年来“三公”支出减少。

(五)关于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长沙市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988.56万元。2019年收支总预算较2018年1957.89万元增加30.97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七)关于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收入预算1988.56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八)关于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支出预算198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0.52万元,占55.34%;项目支出888.04万元,占44.66%。

(九)关于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政府经济科目支出情况说明

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政府经济科目支出1988.56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99.0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18.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机关资本性支出16万元,主要包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5.19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离退休费。

(十)关于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经济科目支出情况说明

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经济科目支出1988.5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899.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818.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5.1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

资本性支出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6.25万元,比2018年139.64预算增加6.61万元,增加4.73%,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长沙市信访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6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44万元减少13万元,下降29.55%,主要是由于严控费用支出,近年来“三公”支出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长沙市信访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长沙市信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直接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长沙市信访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98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0.52万元,项目支出888.0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88.56万元。

2019年长沙市信访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888.04万元,其中:信访业务工作相关经费498.04万元(6个项目),群众工作相关经费390万元(2个项目)。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8.04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是长沙市信访局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长沙市信访局开展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等信访工作业务、进行信访网络建设以及开展群众工作的项目支出等。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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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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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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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7、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8、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9、2019年政府经济科目支出表

10、2019年部门经济科目支出表

11、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2、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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