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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长沙市委政法委部门决算

时间:2021-09-23 17:21:49来源:市委政法委

2020年度长沙市委政法委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20绩效自评报告(附件)


第一部分

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此项内容涉及机密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内设处室13个,下属二级机构1个。处室名称和二级机构名称及经费情况涉及机密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二)决算单位构成。市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包括:市委政法委本级,二级机构名称及经费情况涉及机密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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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额2834.51万元,其中:2020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96万元,较上年增长5.12%(138.1万元);支出总额2834.5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64万元,较上年增长5.03%(135.69万元)。主要原因是:是本年度人员调整,新增人员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2834.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4.51万元,占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283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4.50万元,占84.83%;项目支出428.37万元,占15.11%;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均为2834.5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长138.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834.51万元,较上年增长135.6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整,新增人员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4.5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5.69万元,增长5.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整,新增人员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4.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88.59万元,占98.38%;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33.87万元,占1.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7.42,占 0.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2.99,占0.1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13.73万元,支出决算为283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6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26.86万元,支出决算为239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01%。决算数超出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整,新增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年初预算为1979.45万元,支出决算为39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统筹调整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经费为外单位年中拨入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经费为外单位年中拨入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经费为外单位年中拨入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8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经费为外单位年中拨入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经费为外单位年中拨入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42万元,支出决算为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经费为外单位年中拨入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04.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29.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4.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6万元,完成预算的26.36%。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按照中央的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三公”经费较上年相比大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68万元,完成预算的6.80%,占5.7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45万元,完成预算的37.82%,占79.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3万元,完成预算的17.28%,占14.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0%,较上年减少7.3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未组织和参加因公出(国)境,开支内容为结算上年度因公出国(境)尾款,上年度团组个数:1个,累计人数:1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公车运行维护费降低;较上年增长2.43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公务用车一台,车辆运行费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加油、过路费、维修费等支出。2020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8%,较上年减少0.4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及因疫情原因来访人员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其中: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3万元,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0个、来宾127人次,主要用于来长考察学习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229万元,支出决算为17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委做到合理规划,有效节省开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98万元,用于召开全省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扫黑除恶会议、省扫黑除恶督导反馈会、全市平安建设考评工作会议等,人数约为600人,内容为会议租场;开支培训费0.62万元,用于开展各类培训,人数5人,内容为公务员在职培训、外事工作培训、非法集资工作培训等。

2020年度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5万元。没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支出,也没有授予小微企业合同支出。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是委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反映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0年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单位名称(盖章):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内设处室13个,下属二级机构1个。处室名称和二级机构名称及经费情况涉及机密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2、部门职责涉及机密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2020年我委基本支出2404.50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支出2229.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人员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列支。2、公用经费174.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厉行节约,控制成本。

二、项目支出情况:2020年我委项目支出428.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6.41万元,其中:办公费110.35万元,印刷费6.15万元,邮电费4.13万元,差旅费5.75万元,维护费3.03万元,三公经费11.86万元,租赁费5.8万元,会议费4.98万元,培训费0.62万元,劳务费3.96万元,委托业务费1.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46万元。

三、“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2020年市政法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接待费10万元,2020年我委“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1.8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接待费1.73万元。2020年我委继续加强措施,严格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运行成本,没有超出部门预算,我们严格按照预算总量控制,预算一经确定,严格执行,在出国(境)经费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方面,我们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益,按规定实行定点加油、修理、办理保险,在公务接待方面,我们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我委基本支出2404.50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支出2229.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人员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列支。2、公用经费174.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厉行节约,控制成本。

(二)项目支出

1、专项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专项资金是由上级部门拨付,总金额为428.37万元,已全部投入使用。

2、专项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专项资金共428.37万元,主要用于法学会课题研究经费、反正邪教工作专项经费、国安工作经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涉法涉诉专项业务、维稳工作专项经费、维稳及反邪教信息费、宣传专项经费、综治工作专项经费、2019年度政法工作表彰奖励经费、2019年度护路护线联防工作表彰奖励经费。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此项内容涉及机密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专项项目的招投标均有按照合理合法合规的程序执行,按照规定进行项目验收,有明确的验收手续。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专项项目按照合理合法合规的程序执行,严格监督项目的执行率和完成率,保证项目执行质量。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20年已更新《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每个月严格按照制度及规定盘点资产。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型分析:?1、预算控制分析:2020年度财政批复部门预算4013.73万元,实际下达预算指标2832.87万元,无结转。 2、厉行节约情况:2020年,我委严格控制运行成本,厉行节约,主要做法如下:一是严格控制会议。根据《长沙市市直机关会议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及会期、规模、规格等,每次会议都制定会议经费预算。二是节能降耗。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节约用电用水、降低车耗、减少节约使用办公用品,杜绝各种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降低运行成本。三是规范其他的办公性行政经费的支出。严格控制预算,对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的支出,包括任何超范围、超标准及跟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不予报销,在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开支方面严格控制。四是严格控制项目经费支出。对于项目经费的开支,我们严格本委制定的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相关财政制度。

(二)效率性分析:?2020年,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市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全力履职,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取得明显成效。 1、坚持稳字当头,树牢底线思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围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总目标和稳定压倒一切的总要求,全面局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实现了“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2、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攻坚力度,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在开展扫黑除恶“回头看”、推进专案攻坚、“打伞破网”、综合整治、加强基层建设和工作宣传方面等方面都持续深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3、坚持创新引领,推进共建共治,不断深化平安建设。 积极探索平安建设新举措、新机制、新方法,强化力量统筹、资源共享,推动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长沙。深化社会矛盾调解,加强治安问题治理,推进治安防控工作推行“互联网+群防群治”工作,抓好基层平安创建。4、坚持深化改革,切实规范执法,有序推进法治建设。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现代化,加强执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司法效能,完善制度机制推进依法治市。5、坚持服务优先,加强平等保护,努力服务经济建设。牢固树立紧贴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围绕全市“项目建设年”和“营商环境优化年”建设,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两个年”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政法服务工作。6、坚持政治统率,打造实干作风,着力提升队伍素质。突出政治建设,抓好能力建设,落实从严管理,做实政法宣传。

(三)有效性分析:2020年,我委表彰年度综治、维稳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防范化解和稳妥处置各类不稳定问题,不发生产生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为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环境的安宁有序提供有力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在省委政法委的有力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要职责,全面推进平安长沙建设创新发展。组织协调、维护铁路治安稳定,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护路护线联防工作的健康发展,切实做好政法机关执法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化解我市社会矛盾纠纷,促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解决,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有效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四)可持续性分析:后续政策方面紧紧围绕“把长沙建设成最具安全感、公平感、正义感城市”的目标,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实现“五个不发生”,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资金方面应根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把资金的使用做到效益最大化;人员机构安排方面除了动员本机构人员积极调动人力物力财力之外,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治,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和智能化水平;管理措施方面注重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创新建立以政府公职人员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为主要力量参与的群防群治工作新格局体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型群防群治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以创新思想抓治理、保平安,建设更高水平、更具安全感的平安长沙,主动适应新形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绩效目标的考核细致化有待完善;资产管理方面,部分资产使用率较低。

七、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资产管理,保证其使用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我委今后完善制度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按规定公开整体支出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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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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