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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原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9-27 16:53:00来源:

中共长沙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原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长沙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原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长沙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原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长沙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原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长沙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原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监督和指导其在我市的落实情况;拟订我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规章草案和工作规划;审核全市各区、县(市)和市直各部门制定的涉外涉侨涉港澳的有关政策;审核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涉外文件。       

(二)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侨务和港澳情况调研,为市委、市政府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制定全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发展规划;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各区、县(市)和市直各部门的外事、侨务和港澳事务;协调处理全市重大涉外涉侨涉港澳事务。

(三)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的外事活动及会见华侨华人、港澳知名人士的有关事宜;指导全市各区、县(市)和市直各部门的外事接待及礼宾工作。

(四)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协助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市级领导出访计划,统筹安排市级领导因公出访工作;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因公出国(境)的具体报批事宜;在授权范围内,审核、审批我市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的有关事宜;负责全市因公护照和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的收缴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市因公出访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对违反规定的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进行查处;定期汇总因公出国(境)的情况,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外侨办做出书面报告。

(五)负责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联络工作;负责办理或承办邀请外国人来访的签证通知函电及相关事宜;协调处理外国机构、人员在长及我市机构、人员在海外的领事保护及相关事宜;协同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长活动及我市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工作;根据管理权限审核在长举办的国际会议;协同处理全市涉外事件、事故和纠纷。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防止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配合做好反邪教、反恐怖等专项工作中的涉外事务;指导和参与全市涉外涉侨涉港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协同管理在长外国专家、外国驻长机构和人员。

(六)配合和协助市委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开展对国际形势、地区和国别政策、国际热点问题的综合研究,向有关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重大国际问题及港澳事务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宣传报道口径;协同审核重要涉外报道稿件和其他有关文稿;牵头承担来长采访的外国及港澳记者、外国驻长新闻机构和常驻记者的有关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涉外参观点的开辟、调整和有关管理工作。

(七)统筹全市对外交往工作;负责本市与外国地方政府间的交流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友好城市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联系长沙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工作,指导长沙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

(八)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在长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宣传侨务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全市归侨、侨眷扶贫救济工作;协助做好华侨回国定居及其在内地眷属的工作;协助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工作;协调处理侨务信访工作;协助开展华侨华人捐赠工作,参与对涉侨捐赠财产使用与管理的监督工作。

(九)负责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络联谊工作;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工作,协助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侨务引资引智工作,促进华侨华人在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与我市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做好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长重点投资企业的权益保护工作;配合做好侨务对台工作。

(十)统筹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市)人民政府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的工作联系及有关业务往来;负责我市与中央驻港澳机构的联络工作;研究提出促进我市与港澳地区经济、技术、文化交流合作的意见建议;对我市驻港澳机构提出的有关事宜提供意见建议和工作协助;依法维护在长港澳同胞及其眷属的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对外事干部、涉外人员以及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协助做好全市党政干部国际形势、外事政策等教育;负责组织外事侨务干部及翻译人员的业务培训;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及涉外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是主管全市外事侨务工作和港澳事务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同时负责联系长沙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内设综合处、涉外管理处、国际交流处、侨务工作处、港澳事务处等5个处室;联系、指导全市对外友协办公室工作;设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长沙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

第二部分  中共长沙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原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中共长沙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原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504.9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同比增加86.69万元,增长6.11%。具体为:行政运行收入增加93.2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增加6.98万元、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增加1.67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减少15.24万元。主要原因:

一是经编办及市委组织部批准,2018年度新招录公务员2名,并追加了相应的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和运行经费等费用。

二是经编办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8年度新招录政府中级雇员2名,并追加了原有及新招录中级雇员相应的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和运行经费等费用。

三是金砖国家协调人第五次会议的尾款结算和第15届东亚论坛活动的尾款结算及往来账务,未进入2018年度部门年初预算,支付结算时追加了相应的经费,并对往来账务进行了对应处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504.92万元。 其中:行政运行收入960.62万元,占比63.8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542.63万元,占比36.06%;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收入1.67万,占比0.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总计1504.9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960.62万元,占比63.8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42.63万元,占比36.06%;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出1.67万,占比0.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504.9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同比增加86.69万元,增长6.11%。具体为:行政运行收入增加93.2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增加6.98万元、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增加1.67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减少15.24万元。主要原因:

一是经编办及市委组织部批准,2018年度新招录公务员2名,并追加了相应的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和运行经费等费用。

二是经编办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8年度新招录政府中级雇员2名,并追加了原有及新招录中级雇员相应的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和运行经费等费用。

三是金砖国家协调人第五次会议的尾款结算和第15届东亚论坛活动的尾款结算及往来账务,未进入2018年度部门年初预算,支付结算时追加了相应的经费,并对往来账务进行了对应处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总计1504.9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同比增加86.69万元,增长6.11%。主要原因:

一是经编办及市委组织部批准,2018年度新招录公务员2名,并追加了相应的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和运行经费等费用。

二是经编办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8年度新招录政府中级雇员2名,并追加了原有及新招录中级雇员相应的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和运行经费等费用。

三是金砖国家协调人第五次会议和第15届东亚论坛活动 尾款结算所需经费未进入2018年度部门年初预算,尾款支付时追加了相应的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04.9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960.62万元,占比63.8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42.63万元,占比36.06%;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67万元,占比0.1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04.9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比较,同比增加429.58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支出增加283.9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金砖国家协调人第五次会议尾款结算追加了相应的经费。二是机关2018年度新招录的公务员和政府中级雇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汇缴等追加了相应的经费。三是机关原有中级雇员的工资标准核定滞后,相关经费未进入2018年度部门年初预算。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145.6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为满足长沙与国际友好城市交流活动需要,追加了对外交流活动及基地建设活动相应的年度预算。二是市领导因公出国(境)费用,按照一事一报要求,追加了相应的经费。三是第十五届东亚论坛活动尾款结算追加了相应的经费,并进行了相应账务的处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962.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9.43万元,占比76.84%;商品和服务支出141.88万元,占比14.7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81万元,占比7.46%;资本性支出7.5万元,占比0.78%。工资福利支出—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增加1.67万元,占比0.1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163.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1.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7.10万元,其中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45.22万元,市领导一事一报因公出国(境)费用61.88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批复总计1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比较: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8.76万元,降低26.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4.88万元,降低48.8%;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4.78万元,降低9.56%。

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批复总计121.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5.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49.86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比较: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4.31万元,降低21.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74万元,降低12.63%;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4.64万元,降低9.31%。“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

一是公务接待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长沙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办法》和《长沙市市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较好地控制了公务接待开支的范围和标准。

二是按照《长沙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精神,进一步规范了单位保留机要通信车辆的使用规则,一定程度上减少公务用车使用频次,降低了公务车辆运行的用油和维修保养成本。

三是认真履行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报批制度,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163.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1.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7.10万元,其中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45.22万元,市领导一事一报因公出国(境)费用61.88万元。

2018年共发生公务接待88批1590人(次)。其中:国内公务接待5批38人(次);外宾接待83批1552人(次)。

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购置数为0。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保留车辆均为机要通信用车。

2018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13批15人(次),市领导因公出国(境)团组11批次1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办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绩效自评力争实现两个“全部”的工作要求,我办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自评,自评评审总得分76.3分,评价等级为中。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已由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项目决策、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五个方面进行总体评价,项目综合评分82.5分,评价级次为良。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办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3.35万元,增长73.64%。主要原因:一是年度新招录公务员和政府雇员运行经费的年度预算追加;二是金砖国家协调人第五次会议尾款结算所需经费的年度预算追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3.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9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办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行政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纳入长沙市财政预算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用。其中:

公务接待费是指按照《长沙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办法》和《长沙市市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支出的与公务接待相关的住宿费、日常伙食费、宴请费、交通费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按照《长沙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支出的与公务用车使用相关的燃料费、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

因公出国(境)费用是指按照《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支出的与因公临时出国(境)相关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中共长沙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