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财政预算公开_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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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委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8-02-08 10:40:12来源:中共长沙市委党校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中共长沙市委党校作为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门,是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培训轮训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管理干部和理论骨干的学校,是学习、宣传、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市情研究与咨询的重要阵地。主要职责是培训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开展同校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中共长沙市委党校创建于1949年9月12日,根据湘编【2005】6号文件精神,中共长沙市委党校为大专体制,机构规格为副厅级。2001年4月,市委、市政府批准市委党校兼办行政学院。2008年10月,长沙社会主义学院与党校合署办公。学校设1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加挂党校工作处牌子)、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教务处(加挂公务员培训处牌子)、学员工作处(加挂学历教育处牌子)、科研处、行政财务处、网络信息管理处、马列主义理论教研部(加挂长沙市共产主义青年团学校牌子)、政法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加挂长沙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牌子)、党史党建教研部、公共管理教研部、社会与文化教研部、图书馆(加挂图书情报中心牌子)、工会。根据省市编委核定编制为149名,2018年年初在职在编职工116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8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长沙市委党校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中共长沙市委党校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只有本级预算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又包括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我校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为完成事业发展而发生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39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05.4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8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04.63万元,主要增加因素有政策性增资及新增人员经费361.51万元、物业管理及水电专项增加经费43.1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390.4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390.4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31.6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因政策性增资及新增人员增加经费361.51万元,物业管理及水电专项增加物业管理费43.12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7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05.4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627.6万元,是指为保障我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677.8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其中:教学业务专项支出132.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我校教学、科研、咨询正常开展等方面;物业管理及水电支出445.62万元,主要用于我校物业管理及维持日常行政运转所需弥补水电费不足方面;主体班异地党性锻炼专项100万元,主要用于我校主体班异地党性锻炼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校本级(参公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4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万元,上升1.8%。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3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基本持平,我校“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格因公出国出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校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11.4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8万元。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8年中共长沙市委党校整体支出3390.4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5个,涉及项目支出762.82万元,其中教学业务转型132.2万元,主体班异地党性锻炼专项100万元,物业管理及水电专项445.62万元,大院运行专项50万元,函授学历教育专项35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中共长沙市委党校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