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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2-02-09 09:00:00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权限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计量器具许可管理。负责权限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药品流通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及备案。负责权限内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行政许可及备案。

4.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牵头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5.依授权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行为。统筹组织打击有关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协助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市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和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典、国家、省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国家和省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14.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5.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6.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长沙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7.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18.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各项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维护认证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19.负责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20.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和合作。

2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市市场监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规划处、法规处、应急处、执法稽查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处、信用监督管理处、价格监督检查处、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处、合同监督管理处、广告监督管理处、质量发展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处、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特种承压设备安全监察处、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处、计量处、标准化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处、药品生产服务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化妆品监督管理处、药品使用和不良反应监督管理处、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科技和信息化处、新闻宣传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督查考核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执法大队

3、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4、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长沙市食品药品信息与审评认证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9,22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225.76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969.7万元,下降4.8%。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9,22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25.7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969.7万元,下降4.8%。主要是厉行节约,精简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9,22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25.76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5,131.3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094.3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94.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楼运行、信息化建设、食品药品及重点新产品等检验检测、反不正当竞争、价格监督、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本级、高新区执法大队、信息中心、食药检所、食药审评中心等5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360.5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0.5万元,下降6.88%。主要是:厉行节约,精简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高新区执法大队、信息中心、食药检所、食药审评中心等5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1.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8.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8.0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5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增加27万元,主要是预算资金调整。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59.9万元,拟开展行政培训、业务培训,人数300人,内容为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业务部门各类专题业务培训班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75.3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29.1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246.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8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6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3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3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9,22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31.39万元,项目支出4,094.37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无重点项目支出,为常规性项目开支,详见附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