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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9-27 17:59:01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标准化、计量、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行使执法监督职能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质量技术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提高全市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贯彻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和品牌发展战略;组织质量奖励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协助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协助缺陷产品召回工作;负责全市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3、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组织制定(修订)标准技术文件,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负责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及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工作;负责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建设和管理全市法人数据库;负责全市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4、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全市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开展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监管;负责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5、负责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
6、负责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开展的监督检验行为实施监督;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和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协助省质监局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8、负责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各项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维护认证市场秩序,对认证活动、认证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9、负责组织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生产领域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受理和处理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和申诉;负责受理和处理计量、特种设备的投诉和举报。
10、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开展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科技经费的管理使用。
11、指导区县(市)质量技术监督业务工作,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培训、信息化管理和对外交流工作。
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包括市质监局本级决算、两个直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长沙市质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单位基本情况见下表。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单位名称 ? ? ? ?机构性质 ? ? ? ?编制数 ? ? ? ?实有人数 ? ? ? ?离退休人数 ? ? ? ?备注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 ? ? ? ?行政 ? ? ? ?60 ? ? ? ?60 ? ? ? ?62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 ? ? ? ?事业 ? ? ? ?34 ? ? ? ?28 ? ? ? ? 2 ? ? ? ?直属事业单位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管理中心 ? ? ? ?事业 ? ? ? ?25 ? ? ? ?29 ? ? ? ?2 ? ? ? ?直属事业单位
合计 ? ? ? ?119 ? ? ? ?117 ? ? ? ?66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内设机构14个,具体有:办公室,法规宣传处,质量管理处,标准化处,计量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办公室),产品质量监督处,科技和认证监管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机关党委,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综合督查处。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2018年度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决算包括市质监局本级决算、两个直属事业单位决算(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中心),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为行政单位,其余2个为事业单位。
特别说明的是: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长办发〔2019〕1号),长沙市机构改革新设成立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能整体划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账务已合并完成,但因决算批复数据为原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数据,故以下数据及表格仍以原单位进行公开。两个直属事业单位(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中心)暂未改革,名称与数据不变。


第二部分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本年收入总计4772.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710.2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61.95万元。本年支出总计4772.1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766.7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4万元。2018年总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1%,较2017年增加76.79万元,增幅为1.64%。收入支出相对于2017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项目支出的预算增加,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为1067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为1333.4万元,增加了266.4万元。2、基本支出有所增加,主要为人员变动、工资提标、社保缴纳标准提高等人员经费的追加,其中局机关和稽查支队基本支出均有追加,但信息中心因为单位性质原因基本支出预算收入累计有77.8万元财政未予拨付。3、将历年结余结转以等沉淀资金56.54万元上缴财政,信息中心将事业基金15.91万元上缴财政。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710.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10.2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本年财政拨款收入较2017年占比提高,2018年财政给予的经费保障较去年更为充足。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76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2%,比2017年增加133.41万元,增加2.88%。基本支出289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64%,比2017年增加15.61万元,增加0.54%。其中人员经费2529.22万元,用于117个在职职工、66个离退休人员以及17个政府雇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361.14万元,反映单位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项目支出187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72%,比2017年增加117.8万元,增加6.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36%。主要有: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303.41万元,253.4万元用于办公大楼水、电、煤、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49.81万元用于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市直机关干部子女统筹医疗0.2万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经费及业务管理1163.54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经费、96366电梯应急指挥中心运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市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住宅小区电梯安全评估、执法打假等业务工作;其他计量检测、产品检验及特种设备检验经费298.45万元,主要用于长沙市市长质量奖260万元,2017年度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标准化专项32.04万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25万元,主要是追加的2018市本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经费;2018年标准化专项经费80万元等。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即包括使用本年从市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余和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710.21万元,比2017年增加571.08万元,增幅13.8%;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66.75万元,比2017年增加375.29万元,增幅8.55%。支出大于收入的原因是使用了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56.5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66.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9%,与2017年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5.29万元,增幅8.55%。2018年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数上升的原因是2018年预算规模的扩大,且基本支出特别是项目支出在年中有所追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27.97万元,占99.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8万元,占0.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万元,占0.5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万元,占0.0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66.75万元, 2018年年初预算为410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9%。收入支出相对于年初预算增加的原因是:(1)项目支出累计追加542.99万元。其中主要追加的项目有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报专项经费122.69万元,“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宣传经费70万元,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资金49.81万元,2018年度市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金25万元,2017年度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标准化公共服务活动项目 32.04万元,质量技术监督专项经费75.12万元,2018年标准化专项经费80万元。(2)基本支出追加123.63万元,主要为人员变动、工资提标、社保缴纳标准提高等人员经费的追加,其中局机关和稽查支队基本支出均有追加,信息中心因为单位性质原因基本支出预算收入累计有77.8万元财政未予拨付。(3)将历年结余结转以等沉淀资金56.54万元上缴财政,信息中心将事业基金15.91万元上缴财政。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项目(按功能分类)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事物(款)行政运行(项)1902.7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质量技术监督机关的日常运行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经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03.4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大楼水、电、煤、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事物(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1163.5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质量技术监督业务管理和行政执法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事物(款)标准化管理(项)80万元,主要用于代为拨付省局标准化工作企业相关经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事物(款)事业运行(项)979.8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2个直属事业单位的日常运行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经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0.7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质量技术监督机关61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和津补贴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3万元,主要用于扶贫生活救助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2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管理方面抽检等工作。
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奖励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90.36万元,与2017年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15.61万元,增加0.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有了提高。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57.34万元,占74.64%;商品和服务支出359.74万元,占12.4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1.88万元,占12.87%;其他资本性支出1.4万元,占0.0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1万元,决算为26.77万元,决算比预算减少34.23万元,减少56.11%。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决算数也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4万元,决算数为25.19万元,决算比预算减少18.81万元。决算比预算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低碳出行。(2)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58万元,预算数为17万元,决算比预算减少15.42万元。决算比预算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标准,厉行节约。(3)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零,决算数为零。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6.77万元,比上年减少15.24万元,下降36.27%。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25.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数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94.1%,比上年减少12.77万元,下降33.6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及厉行节约。(2)公务接待费决算数1.58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5.9%,比上年减少2.47万元,下降60.99%。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机关大力推行厉行节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行公务接待活动。(3)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为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1)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零,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车辆运行维护支出平均每辆 1.05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台,其他用车6台。车辆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计量、标准化等质监业务工作的检查、稽查、核查、巡查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共49人次。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发生的费用等。(3)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及组团数及人数均为0。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均为0。
九、关于2018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我局按照预算绩效评价的要求,积极做好了本部门整体预算的绩效管理工作。按照《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19〕2号)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长沙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市直部门预算绩效自评评审情况的通报》(长财绩〔2019〕3号),我局在329家单位中挤入84个优秀自评单位行列,最后总体得分93.5分,评价等次为优等。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党组班子带领全局系统干部职工,根据2018年工作计划及重点,对照年初绩效考核目标任务,主动作为、务实奋进、切实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目前2018年重点项目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尚未公示最后得分。
十、其他重要事项:
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行政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履行一般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行政经费。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279.9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203.68万元,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76.3万元。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93万元,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2017年下降16.95万元,下降 5.7%,下降的原因是我局严格遵循厉行节约的支出原则。
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我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流程运行良好。2018年共进行34项政府采购(机关29项,稽查支队5项),共计金额669.82万元(机关656.99万元,稽查支队12.8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3.74万元,服务类采购645.76万元。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无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20597平方米。本部门共有车辆24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台,其他用车9台,其他用车主要是标准、信息、编码等工作用车。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中心为事业单位,未进行车改。本部门无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