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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水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时间:2019-09-26 13:40:23来源:长沙市水文局

长沙水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水文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长沙水文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长沙水文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长沙水文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长沙水文局按湘编办[1991]98号文件于1992年设立,为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我局主要职责是担负长沙市辖区内一江四河(湘江、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靳江河)水文信息的收集、处理与分析,发布重要水情预警预报,参与防洪调度、城市防内涝与抗旱分析预测;负责水文资料的收集、汇总、审定、裁决,组织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承担全市范围内水文水资源监测、调查、分析计算与评价,编制水资源公报;承担水资源保护规划的编制和水功能区的划分,审核水域纳污能力,发布水质公报;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河流生态补偿监测站水量监测与计算,管理和保护水资源。参与编制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参与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和有关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负责对水域排污总量的监控,水土流失监测、区域或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以及工程水文计算所需水文资料与成果的审定;负责全市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的布局与规划、建设和调整工作。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重要成员单位之一。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水文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水情科、监测科、水资源科(加挂长沙市水环境监测中心)、技术装备科、党建办公室、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等9个职能科室, 下辖长沙县水文局、长沙城区水文局、浏阳市水文局、宁乡市水文局4个县域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水文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水文局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长沙水文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门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长沙水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收入总计804.22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2017年决算收入总计395.79万元,与之相比2018年总收入增加了408.43万元。2018年决算支出总计804.22万元,均为农林水支出,2017年决算支出总计395.79万元,与之相比2018年总支出增加了408.43万元。决算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追加了2017年长沙市水务局水利建设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全市水文测站建设及系统调整项目500万元和浏阳河流域专用水文站建设经费464万元,故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收入总计804.22万元,分别为水文测报273万元,占总收入的33.9%;防汛152.5万元,占总收入的19.0%;其他水利支出378.72万元,占总收入的47.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支出总计804.22万元,分别为水文测报支出273万元,占总支出的33.9%;防汛支出152.5万元,占总支出的19.0%;其他水利支出378.72万元,占总支出的47.1%。

基本支出98万元,占总支出的12.2%,项目支出706.22万元,占总支出的87.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04.22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95.79万元,与之相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408.43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04.22万元,均为农林水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95.79万元,与之相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408.43万元。财政拨款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追加了2017年长沙市水务局水利建设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全市水文测站建设及系统调整项目500万元和浏阳河流域专用水文站建设经费464万元,故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804.2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95.79万元,与之相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408.43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追加了2017年长沙市水务局水利建设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全市水文测站建设及系统调整项目500万元和浏阳河流域专用水文站建设经费464万元,因收入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804.22万元,分别为水文测报支出27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3.9%;防汛支出152.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9.0%;其他水利支出378.7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7.1%。

基本支出9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2.2%,项目支出706.2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7.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04.22万元,基本支出98万元,项目支出706.22万元。

具体到项级科目分别为水文测报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98万元;项目支出55万元,年初预算数55万元;公共项目120万元,年初预算数150万元,与预算数相比指标数减少30万元,是我局将30万元用作了扶贫帮扶,由市财政预算处直接划拨指标至我局对口帮扶村所在乡镇财政所。防汛152.5万元,为2018年追加项目预算,年初预算无此项支出。其他水利支出378.72万元,为2018年追加项目预算,年初预算无此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总计9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5万元,占总支出的96.9%;其他资本性支出3万元,占总支出的3.1%。

办公费支出7.93万元,占总支出的8.1%;水费1万元,占总支出的1.0%;电费2万元,占总支出的2.0%;邮电费支出0.62万元,占总支出的0.6%;取暖费支出0.50万元,占总支出的0.5%;物业管理费支出18万元,占总支出的18.4%;差旅费支出10.2万元,占总支出的10.4%;维修(护)费支出3.10万元,占总支出的3.2%;租赁费支出2.41万元,占总支出的2.5%;会议费支出0.07万元,占总支出的0.1%;培训费支出3.33万元,占总支出的3.4%;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占总支出的0.8%;劳务费支出19.36万元,占总支出的19.7%;福利费支出1.38万元,占总支出的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占总支出的12.2%;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万元,占总支出的3.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3万元,占总支出的9.5%;办公设备购置支出3万元,占总支出的3.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总计1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总计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减少5.2万元,减少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总计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与2017年 “三公”经费决算数相比减少5.2万元,下降28.9%;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了2.2万元,下降12.2%;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了3万元,下降16.7%。减少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方面,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履行无公函不接待的规定,严禁超标准、超预算接待,控制和压缩接待费用;公务用车方面,我局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大幅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2万,车辆保有量4台。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公务接待批次11次,公务接待人次99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有关要求,我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成效。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19】2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18年度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2019年3月初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并通过长沙市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由于我局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及时开展自评,基础工作扎实,系统填报及时规范,通过市财政评审,在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直部门预算绩效自评评审情况的通报》(长财绩【2019】3号)文件中,我局部门资金绩效自评审核评分等级为优秀。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19】4号文件规定,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9年5月22日至7月16日局专项经费进行了绩效现场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我局提供资料的基础上,按照重要性原则,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资料审阅、账务核实、现场查勘、抽查支付记录、询问、分析计算等必要的现场评价程序,并结合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项目的决策、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等次为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4.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6.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0.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4.6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4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维修、保险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水文局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