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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1-02-24 09:00:00来源:市审计局

目录

第一部分:长沙市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拨款预算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三)基本支出

(四)项目支出

(五)审计业务

(六)审计管理

(七)三公经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长沙市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的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市审计政策,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市人民政府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直有关部门,区县(市)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

1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区县(市)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市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

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我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负责省审计厅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8、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9、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0、与区县(市)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区县(市)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

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区县(市)审计机

关负责人。

11、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系统的应用。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局机构设置包括: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机关党委及23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1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计中心(长沙市国有企业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级部门预算,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计中心(长沙市国有企业审计中心)未进行单独核算,在本级部门预算中一并编制,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市审计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部门预算仅为本级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审计业务、审计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883.62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收入较2020年增加425.94万元,增加7.8%,主要增加的因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425.94万元,主要增加人员经费596.56万元(新进人员增加),分别减少公用经费72.62万元、项目经费9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883.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883.6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25.9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25.94万元,增长7.8%,主要增加的因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425.94万元,主要增加人员经费596.56万元(新进人员增加),分别减少公用经费72.62万元、项目经费9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83.6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027.6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85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审计业务、审计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审计业务服务,聘请投资审计专家等。其中:审计业务支出1359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审计聘请专业人员、审计外勤及审计课题研究等方面;审计管理支出416万元,其中100万元预留财政(行业性审计经费80万元、精准扶贫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工作经费;信息化建设支出81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信息化运行及维护。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9.0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72.61万元,下降16.82%主要是公用经费的标准较上年度有所压缩。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6万元

2021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0万元,主要是根据上年度“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对本年度相关预算进行了调减。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0万元,拟召开全市审计工作会议、干部述职会议、绩效考核民主测评会议主题教育学习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等会议,人数750人,内容为会议室场地租赁费、会议用餐费、会议住宿费等;培训费预算70万元,拟开展审计业务能力培训、消防知识培训、保密知识培训等,拟参加审计署(厅)计算机中级培训,人数400人,内容为培训学费、培训住宿费、培训伙食费、培训资料费、培训其他费用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三类会议:全市审计工作会议、干部述职会议、绩效考核民主测评会议主题教育学习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等,经费预算为10万元。培训活动:审计业务能力培训、计算机中级培训、消防和保密知识培训等。其中审计业务能力培训经费预算约为48万元(含教资费、伙食费、住宿费等);审计署(厅)计算机中级培训费约为20万元;其他培训费约为2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长沙市审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8.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6.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1.6万元(政府采购公务用车相关服务7.6万元、政府购买审计服务4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2021年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金额为414万元,用于购买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01231日,长沙市审计局机关(无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我部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长沙市审计局整体支出5883.6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5个,涉及项目支出1846万元,其中:政府投资审计聘请人员经费595万元审计业务购买服务经费434万元、重大审计专项经费416万元审计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81万元审计外勤经费32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审计业务:反映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六)审计管理:反映审计部门法制建设、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结果公告、宣传、教育、职称考试等方面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经费。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具体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