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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2-02-09 09:00:00来源: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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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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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不含医疗、生育保险,下同)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工伤预防宣传教育费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长(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承担市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重点民生实事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表彰奖励制度和拟订市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等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机构设置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财务处、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农民工工作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工伤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基层业务指导处、重点民生实事考核表彰奖励处、信访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机构包括: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长沙市就业服务中心、长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长沙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长沙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长沙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长沙市创业指导中心、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合并至人社局机关)、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合并至人社局机关)、长沙市高级技工学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3、长沙市就业服务中心

4、长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5、长沙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6、长沙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

7、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

8、长沙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9、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0、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

11、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12、长沙市创业指导中心

13、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8,69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692.3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13.73万元,上升6.34%。主要是一是政策性增资和新增人员经费导致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48.49万元;二是因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预算单位人社局本级增加了人才招聘工作专项经费、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专项经费、和谐劳动关系及企业薪酬调查经费,预算单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增加了职业能力考核专项经费,预算单位就业与社保数据中心增加了自助服务一体机及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等,导致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865.2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8,69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89.3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13.73万元,上升6.34%。主要是一是政策性增资和新增人员经费导致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48.49万元;二是因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预算单位人社局本级增加了人才招聘工作专项经费、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专项经费、和谐劳动关系及企业薪酬调查经费,预算单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增加了职业能力考核专项经费,预算单位就业与社保数据中心增加了自助服务一体机及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等,导致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865.2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8,69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89.31万元,占99.9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3,282.1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410.1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日常办公费用等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7.18万元,主要用于人社业务管理及基金监督工作、人社局办公楼运行维护、人才招聘专项工作、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人才新政专项工作、广州海外人才交流会工作、人社法律服务专项工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寄存、和谐劳动关系和企业薪酬调查、高级技工学校办学经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就业管理工作、养老保险经办管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失业人员档案管理、失业保险经办工作、人社信息系统软硬件建设与维护、社保卡服务管理、工伤保险经办业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及政策宣传、兼职仲裁员办案补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等公开招考、公务员录用考试等常规人事考试、创业指导业务工作、人力资源档案管理服务、公共就业服务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本级、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长沙市就业服务中心、长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长沙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长沙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长沙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长沙市创业指导中心、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12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364.9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8.25万元,上升5.26%。主要是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的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长沙市就业服务中心、长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长沙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长沙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长沙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长沙市创业指导中心、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12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2.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3.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2.45万元,主要是我部门按照市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使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较上年进一步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4.74万元,拟召开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会议、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审会、全省农民工业务工作经验交流会、劳动能力鉴定专家评审会、全市社保基金监督工作座谈会、全市事业单位年统工作布置会、技能人才评选综合评估会、全市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座谈会、全市就业工作会议、长株潭一体化就业工作会商会议、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企业用工形势座谈会、劳务协作工作会议、全市创贷工作座谈会、2022年全市养老保险工作务虚会议、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会议、劳动监察工作会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失业保险工作会议、全市稳岗返还工作会议、全市工伤保险协议机构会议、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议、全市创业服务专家咨询团座谈会、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评审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业务交流学习会等会议,人数4713人,内容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审、全省农民工业务工作经验交流、劳动能力鉴定专家评审、全市社保基金监督工作座谈、全市事业单位年统工作布置、技能人才评选综合评估、全市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座谈、全市就业工作会议、长株潭一体化就业工作会商、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企业用工形势座谈、劳务协作工作、全市创贷工作座谈、2022年全市养老保险工作务虚会议、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劳动监察工作会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失业保险工作会议、全市稳岗返还工作会议、全市工伤保险协议机构会议、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议、全市创业服务专家咨询团座谈、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评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业务交流学习等;培训费预算8.7万元,拟开展市创业孵化基地交流培训、全市职称工作培训、事业单位人事工作业务培训、事业单位招聘公共考官业务培训、全市农民工工作业务培训、全市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全市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培训、全市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培训、基层平台经办服务能力提升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区县工作培训、长沙市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培训、年度用人单位劳资人员培训、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培训、全市失业保险动态监测培训、工伤保险业务培训、全市人才服务窗口业务培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专干暨调解员培训、社会保险费经办业务培训、“长株潭一体化”创业扶持系统培训、区县(市)工作人员创业培训系统操作培训、专项职业技能考核业务培训等培训,人数4101人,内容为市创业孵化基地交流培训、全市职称工作培训、事业单位人事工作业务培训、事业单位招聘公共考官业务培训、全市农民工工作业务培训、全市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全市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培训、全市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培训、基层平台经办服务能力提升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区县工作培训、长沙市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培训、年度用人单位劳资人员培训、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培训、全市失业保险动态监测培训、工伤保险业务培训、全市人才服务窗口业务培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专干暨调解员培训、社会保险费经办业务培训、“长株潭一体化”创业扶持系统培训、区县(市)工作人员创业培训系统操作培训、专项职业技能考核业务培训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全年预计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会议、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审会、全省农民工业务工作经验交流会、劳动能力鉴定专家评审会、全市社保基金监督工作座谈会、全市事业单位年统工作布置会、技能人才评选综合评估会、全市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座谈会、全市就业工作会议、长株潭一体化就业工作会商会议、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企业用工形势座谈会、劳务协作工作会议、全市创贷工作座谈会、2022年全市养老保险工作务虚会议、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会议、劳动监察工作会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失业保险工作会议、全市稳岗返还工作会议、全市工伤保险协议机构会议、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议、全市创业服务专家咨询团座谈会、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评审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业务交流学习会等会议,会议预算金额14.74万元;全年预计开展市创业孵化基地交流培训、全市职称工作培训、事业单位人事工作业务培训、事业单位招聘公共考官业务培训、全市农民工工作业务培训、全市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全市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培训、全市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培训、基层平台经办服务能力提升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区县工作培训、长沙市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培训、年度用人单位劳资人员培训、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培训、全市失业保险动态监测培训、工伤保险业务培训、全市人才服务窗口业务培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专干暨调解员培训、社会保险费经办业务培训、“长株潭一体化”创业扶持系统培训、区县(市)工作人员创业培训系统操作培训、专项职业技能考核业务培训等培训活动,培训费预算8.7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42.5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71.9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170.6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8,69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82.13万元,项目支出5,410.18万元。部门2022年度无重点项目支出,为常规性项目开支,详见附件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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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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