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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9-02-12 15:03:21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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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预算收支概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轮机构改革前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及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和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统筹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拟订和组织实施基金内控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国家、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核准纳入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职)休费。

(七)负责编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负责人力资源和人事、公务员统计工作;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和各类人才来长工作或定居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及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考录、考核、培训、奖惩等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二)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综合管理引进国(境)外智力、出国(境)培训和国际人才交流工作;承办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组织协调与港澳台专家交流事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9年市人社局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13家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长沙市就业服务局、长沙市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局、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长沙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局、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长沙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长沙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局、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长沙市创业指导中心。机构改革后局属事业单位将有调整。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我局2019年年初收入预算数为21901.6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较上年减少322.1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项目支出同步减少财政拨款收入;2019年支出预算数为2190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5.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66.01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322.16万元,降低1.4%,主要原因是按照市领导指示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进行压缩。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901.6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1459.3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0442.2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楼运行维护、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缴纳医疗保险、全市公务员培训工作、人社系统软硬件建设与维护、长沙市社会保障卡工作服务外包项目、高级技工学校办学、常规人事考试、社保经办机构专项工作等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人社局系统预算单位(含局机关及13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459.3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234.05万元,上升12.1%。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76.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25.5万元,一方面是公车运行费降低;另一方面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公务接待费较上年进一步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

我局2019年年初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1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8.61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1783.5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9月1日,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4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我局整体支出21901.6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支出10442.23万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9882.23万元,运行维护经费56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维修、保险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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