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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1-02-24 00:00:00来源: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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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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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部门职能职责: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不含医疗、生育保险,下同)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工伤预防宣传教育费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长(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承担市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重点民生实事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表彰奖励制度和拟订市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等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机构设置: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财务处、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农民工工作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工伤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基层业务指导处、重点民生实事考核表彰奖励处、信访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机构包括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长沙市就业服务中心、长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长沙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长沙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长沙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长沙市创业指导中心、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合并至人社局机关)、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合并至人社局机关)、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勤服务中心、长沙市高级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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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1年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12家事业单位,分别为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长沙市就业服务中心、长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长沙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长沙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长沙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长沙市创业指导中心、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人社部门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我局2021年年初收入预算数为17578.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7578.5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21年收入较上年15837.4万元增加1741.1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增资和新增人员经费导致预算相应增加1505万元,二是因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预算单位就业与社保数据中心增加了部分必要的人社信息系统软硬件建设与维护经费38.67万元,预算单位考试指导中心增加了公务员录用考试等常规人事考试经费339.32万元等。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数为17578.5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78.58万元。包括:行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3623.5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90万元、机关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542万元、综合业务管理1718.87万元、劳动保障监察878.18万元、就业管理事务1102.24万元、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154.5万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4237.73万元、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629.58万元、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811.73万元、引进人才费用76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714.22万元。

支出预算较上年15837.4万元增加1741.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增资和新增人员经费导致预算相应增加,二是因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预算单位就业与社保数据中心、预算单位考试指导中心增加了部分必要的项目经费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578.5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年初预算基本支出数为13033.64万元,基本支出主要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21年年初预算项目支出数为4544.94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人社业务管理及基金监督工作经费154.5万元、办公楼运行维护经费542万元、高级技工学校办学经费247万元、法律服务经费90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接管经费64.9万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两网化”工作经费60.84万元、就业管理工作经费16.71万元、失业保险工作专项经费50.31万元、人社信息系统软硬件建设与维护117.8万元、人社信息系统软硬件建设与维护222万元、社保卡服务管理经费122.79万元、就业登记社保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系统“三合一”系统项目99.58万元、12333公共服务平台数字证书服务万元项目200万元、人社信息系统软硬件建设与维护257.8万元、信息安全保障128万元、信息安全保障118万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及政策宣传54.52万元、兼职仲裁员办案补助经费56万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等公开招考261.17万元、公务员录用考试等常规人事考试1243.34万元、五险征缴专项经费80万元、创业指导中心业务工作经费128.2万元、档案服务管理经费117.23万元、公共就业服务经费75.3万元等工作的专项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人社局系统预算单位(含局机关及12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96.66万元,比2020年预算1609.18万元减少万312.52元,减少19.4%,减少主要原因是按照市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对公用经费进行了压缩。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5.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费54.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111.26万元减少16.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市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使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较上年进一步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

我局2021年年初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19.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7.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32.0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7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3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 年我局整体支出17578.5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从数量、质量、时效、效益、影响等方面反映预期结果;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数为24个,涉及项目支出4507.99万元。其中人社业务管理及基金监督工作经费项目154.5万元、办公楼运行维护经费项目542万元、高级技工学校办学经费项目247万元、法律服务经费项目90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接管经费项目64.9万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两网化”工作经费项目60.84万元、就业管理工作经费项目16.71万元、失业保险工作专项经费项目50.31万元、人社信息系统软硬件建设与维护项目117.8万元、人社信息系统软硬件建设与维护项目222万元、社保卡服务管理经费项目122.79万元、就业登记社保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系统“三合一”系统项目99.58万元、12333公共服务平台数字证书服务万元项目200万元、人社信息系统软硬件建设与维护项目257.8万元、信息安全保障项目128万元、信息安全保障项目118万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及政策宣传项目54.52万元、兼职仲裁员办案补助经费项目56万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等公开招考项目261.17万元、公务员录用考试等常规人事考试项目1243.34万元、五险征缴专项经费项目80万元、创业指导中心业务工作经费项目128.2万元、档案服务管理经费项目117.23万元、公共就业服务经费项目75.3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2020年度,财政局绩效管理处对我局2019年财政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良”,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6、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费预算为51.91万元,拟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度工作会议、劳动能力鉴定专家评审会、全市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专家评审会、全市社保基金监督工作座谈会、召开建党100周年庆祝表彰会、全市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座谈会、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议、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评审会等会议,会议人数4291人,会议主要内容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度工作、劳动能力鉴定专家评审、全市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专家评审、全市社保基金监督工作座谈、召开建党100周年庆祝表彰、全市就业形势监测分析、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评审等;培训费预算为76.8万元,拟开展事业单位人事工作业务培训、党员集中轮训、全市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业务培训、就业政策培训、长沙市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培训、全市失业保险动态监测培训、工伤保险业务培训会、长沙人才新政业务知识培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专干暨调解员培训、社会保险费经办业务培训、区县(市)工作人员创业培训系统操作培训等,培训人次3635人,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事业单位人事工作业务培训、党员集中轮训、全市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业务培训、就业政策培训、长沙市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培训、全市失业保险动态监测培训、工伤保险业务培训会、长沙人才新政业务知识培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专干暨调解员培训、社会保险费经办业务培训、区县(市)工作人员创业培训系统操作培训等;我局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预算。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维修、保险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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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部门预算开表格如下,表格详细数据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