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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2-09-28 15:08:25来源: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目 ??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一、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部门整体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共性指标表


第一部分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是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办事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准备工作及会期有关服务工作。

组织起草和审核修改以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发出的文件;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及督办工作。

负责在长全国代表、省人大长沙代表团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进行有关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的工作,推进依法治市战略的实施,保障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统一正确实施。

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值班、通讯、文秘、档案、收发、保密、图书资料、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纪检监察、党群工作、后勤保障、治安保卫等管理工作;管理所属事业单位。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及所属各部门领导同志来长检查工作以及外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来长考察的接待工作。

负责管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与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承办全市人大新闻奖评选工作;联系、培训全市人大系统通讯员并指导其工作;编发工作简报;编辑《长沙人大》杂志;更新升级长沙人大网站。

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设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8个专门委员会。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设办公厅1个办事机构及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信访办公室、法规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5个工作机构。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设行政事务管理处、秘书一处、秘书二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新闻宣传处、信息处、督查室、机关党委9个内设机构,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下设16个办公室(处、中心)。另外,市纪委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派驻有纪检组1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6615.3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8.69万元,下降5.8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常委会会议系统改造经费、市人大历史陈列室项目经费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6615.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15.3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661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47.0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7.80%,项目支出1468.3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2.2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6615.3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8.69万元,下降5.8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常委会会议系统改造经费、市人大历史陈列室项目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15.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8.69万元,下降5.8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常委会会议系统改造经费、市人大历史陈列室项目经费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15.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99.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9.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0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736.16万元,支出决算为661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346.91万元,支出决算为514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4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98.99万元,支出决算为57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退休职业年金记实经费、长沙晚报新媒体宣传报道经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年初预算45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年初预算为76.53万元,支出决算为7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市人大立法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年初预算为69.15万元,支出决算为6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按规定将科目部分经费调整用于其他科目。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年初预算为1279.96万元,支出决算为263.2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按规定调减代表工作项目经费预算指标从市财政局直接下拨至各区、县、市人大1016.76万元,未计入本部门收支决算数据,实际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信访工作(项)。年初预算为14.62万元,支出决算为 1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事务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子女统筹医疗补助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13.3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21年春节离退休干部慰问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47.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93.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1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453.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4万元,决算为112.33万元,完成预算的72.94%。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年无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故无此项支出;与上年相比一致,主要原因是全年无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故无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4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和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减少;与上年相比增加0.75万元,增长34.25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来长学习考察的外地人大工作人员批次、人数增加,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5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9.23万元,增长118.2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经市公车办批准购置公务用车3辆,比上年同期多购置公务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5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8.72万元,增长50.9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国内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各种公务活动正常开展,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的增长。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9.39万元,完成预算的95.95%,占97.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4万元,完成预算的29.40%,占2.6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全年无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故没有此项开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8个,来宾693人次,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外地市人大工作人员来长学习考察、调研交流的批次及人次减少。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境)外来宾外事交流活动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4万元,主要用于外地市人大工作人员来长学习考察、调研交流发生的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78个,来宾693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9.3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53.94万元,我单位更新公务用车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5.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3.2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13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1年本单位支出会议费431.3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用于召开第十五届人大第七次代表大会及第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代表大会,人数2450余人,内容为听取和审查长沙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长沙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长沙市202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选举事项;用于召开8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人数1450余人,内容为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通过有关决议、决定,审议、审查地方性法规和人事任免等;用于召开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等12个县处级机构全年召开各类工作会议,人数720余人,内容为开展好人大立法、监督、代表、信访等工作。

2、2021年度本单位支出培训费22.6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用于开展市人大系统新闻通讯员学习培训班1期,培训人数191人,内容为学习人大新闻写作实务、新媒体运用、融媒体运营、新闻摄影、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用于市人大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班1期,培训人数115人,因培训班与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时间安排提前、工作要求有冲突,经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后,产生的交通退票费。

2021年度本单位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支出。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6.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6.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3辆,其他用车1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结合《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我单位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15.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4.5分,评价等级为“优秀”。我单位2021年度无重点项目支出,为常规性项目开支。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2021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执行、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人大工作开展,已按市财政局统一要求在我单位门户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人大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人大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市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指市人大立法工作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指市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市人大代表开展各类活动、培训、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信访工作(项):指市人大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人员情况

2021年末我单位在职人员编制数148个,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47人;实有离休人员6人,退休人员105人。

2、机构设置情况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设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8个专门委员会。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办公厅1个办事机构和研究室、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信访办公室3个工作机构。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下设行政事务管理处、秘书一处、秘书二处、人事处、新闻宣传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信息处、机关党委8个内设机构,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下设17个办公室(处、中心)。另外,市纪委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派驻有纪检监察组1个。

3、主要职能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是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办事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准备工作及会期有关服务工作。

组织起草和审核修改以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发出的文件;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及督办工作。

负责在长全国代表、省人大长沙代表团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进行有关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的工作,推进依法治市战略的实施,保障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统一正确实施。

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值班、通讯、文秘、档案、收发、保密、图书资料、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纪检监察、党群工作、后勤保障、治安保卫等管理工作;管理所属事业单位。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及所属各部门来长检查工作以及外省、市人大常委会来长考察的接待工作。

负责管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与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承办全市人大新闻奖评选工作;联系、培训全市人大系统通讯员并指导其工作;编发工作简报;编辑《长沙人大》杂志;运行维护长沙人大网站。

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4、2021年重点工作计划

(1)立法工作:启动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地方立法工作,加快推动条例出台,营造更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法治环境,推动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家科技创新中心。聚焦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两大难题,加快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与产业发展条例,促进我市烟花爆竹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根据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部署和我市改革发展需要,开展地方性法规的专项清理和打包修改、废止工作。制定出台《长沙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智能网联汽车试验路段安全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株树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正)等立法调研。修正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和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修订长沙市燃气管理条例。制定出台《长沙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推动制定长沙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推进黑麋峰片区生态资源保护、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等立法工作。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完善立法听证、论证、座谈、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等机制,争创全国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站(点),筹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中心。

(2)监督工作: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项,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工作报告 7项,开展执法检查2项。组织科技创新工作专题调研,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执法检查,听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情况报告,用法治保障科技创新、推动成果转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执法检查,集中视察湖南自贸区长沙片区建设情况,专题调研长沙会展业发展和侨务侨商情况。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和《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情况报告。听取2021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改善。对全市种业发展情况进行集中视察,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医疗保障工作、民族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推动退役军人各项权益落实。适时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继续开展 “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听取和审议2020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继续开展审计整改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加强对政府债务管理的监督,全力推动预算绩效评价。听取和审议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3)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坚持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并监督决定决议贯彻执行。作出《关于推动和保障长株潭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审查批准财政预决算报告。审查和批准2020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审查和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4)省人大会议长沙团参会、市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常委会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

(5)人事任免、代表资格审查及联络工作,代表履职保障、学习培训、继续深入开展“双联”活动。

(6)常委会理论研究、工作交流、机关新闻宣传、市人大融媒体中心建设、人大历史陈列室建设、信息化建设及信息化平台升级改造任务。

(7)人大信访工作。继续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完善代表和群众信访件办理和反馈机制,推动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的信访事项的解决。落实《信访办法》,认真落实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制度,继续开展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信访工作专题调研。

(8)常委会及其机关建设。

(二)部门支出整体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2021?年整体支出规模情况:2021年度财政批复年初部门预算6736.16万元,部门全年整体收入合计6615.36万元;部门全年整体支出661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47.01万元,项目支出1468.35万元。

2、资金使用方向为机关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3、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会议、人大立法、人大监督、代表工作、人大信访工作等支出。

4、涉及范围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1年我单位基本支出5147.0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4693.72万元

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离休费、退休费、社会保障缴费、临聘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人员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列支。

2、公用经费支出453.29万元

公用经费用于为保障我单位基本运行而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维修费、“三公”经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等。公用经费支出过程中,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厉行节约,控制运行成本。

3、“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1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154万元,支出112.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53.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45万元,公务接待费2.9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强化管理:

(1)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的管理。机关人员因公出国(境)考察学习,在学习考察目标明确的前提下,经常委会党组集体研究、市外事侨务办审批方可成行,按程序审批后报销费用,手续、原始凭证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今年因新冠疫情影响,我单位无人员因公出国(境),故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

(2)加强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的管理。按相关程序更新购置公务用车3台,公务用车购置费53.94万元;按财政规定实行定点加油、维修、保险。

(3)加强公务接待费的管理。严格按长沙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办法》文件的要求执行。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及总投入情况分析

2021年市财政预算安排项目经费2389.25万元,实际项目支出1468.35万元,另外经市财政局下拨到各区(县、市)人大换届选举经费、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市人大代表活动室经费920.90万元,项目资金安排落实到位。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1年项目经费实际支出1468.3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支出574.59万元

该项目经费用于人大常委会会议、考察、调研工作;市人大融媒体新闻宣传工作;《长沙人大》杂志办刊及人大网站运行维护工作;人大研究工作;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督查工作等。

(2)人大会议项目经费支出450万元

该项目经费用于召开第十五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第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3)人大立法项目经费支出78.36万元

该项目经费用于市人大立法或法规修改,对列入立法计划的项目进行立法调研、立法评估和委托立法,以及法律法规备案审查等工作。

(4)人大监督项目经费支出69.01万元

该项目经费用于深入开展长沙“环保世纪行”、 “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湘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司法公正行”专题活动,开展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监督工作、深化对全口径预算的审查监督、执法检查等工作。

(5)代表工作项目经费支出263.20万元

该项目经费用于换届选举、 “双联”活动、联系走访代表、代表闭会期间履职机制、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工作室规范化建设、?“人大代表风采”宣传报道等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主任会议成员、人大代表进行调研、考察、视察、培训、议案办理等工作。

(6)人大信访工作项目经费支出14.62万元

该项目经费用于接待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7)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目经费支出2万元

该项目经费用于纪检监察办公费。

(8)组织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支出0.25万元

该项目经费用于子女统筹医疗费。

(9)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目经费支出13.32万元

该项目经费用于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费。

(10)其他应急管理项目经费支出3万元

该项目经费用于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费。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数1468.35万元,预算资金全部由市财政按指标数严格管理落实到位。为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科学合理地使用资金,切实保障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结合机关实际,修订完善了《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采购内部控制制度》、《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管理办法》、《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出国(境)呈报和管理办法》、《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接待工作制度》、《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凡应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严格按资金用途支出。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1年度项目支出包括经常性业务专项和一次性业务专项,按办公厅内控制度要求,根据项目流程进行相关申报立项、论证、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价款支付、竣工验收及决算审计等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根据办公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与《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执行,按政府的相关规定实行公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廉政监督制等。行政处负责资金管理,按合同内容、实施进度支付款项并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2.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办公厅的内控管理工作及内控体系的有效性实施监督、评价。主要经济活动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监督包括专项业务支出控制、建设项目控制、合同管理控制等。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账面净值1071.95万元。流动资产账面净值0万元,无形资产账面净值30.13万元,固定资产账面净值1041.8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账面净值27.08万元,通用设备账面净值724.76万元,专用设备账面净值111.81万元,图书档案账面净值19.95万元,家具、用具账面净值158.22万元。

(二)2021年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为规范和加强本单位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我单位进一步完善修订《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工负责,责任到人,账物分管的原则进行管理。从制度上规范资产管理行为,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2、加强资产购置的审批和预算管理。单位内各部门在每年8月向机关财务室报送有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的下年度资产购置计划,财务室在每年9月将其统筹纳入单位下年度资产配置计划进行网上申报。机关资产的购置严格按照当年部门预算批复执行,防止无计划购置。机关资产的购置由机关政府采购专管员负责,凡应实行政府采购的资产购置都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采购,不能进行政府采购的资产采取三家询价,选择质优价廉的货品采购,?增强计划性,注重与预算相结合。

3、实行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对新购置的资产及时录入资产信息系统,明晰资产的使用人、存放地点等基础信息,确保资产管理落实到人。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及时进行处置,对已经批准报废、并在资产信息系统中注销的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每月及时通过资产系统录入《资产负债表》并进行月结账操作,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对所有资产核对后粘贴资产条码,确保单位资产存量数据的准确性及资产账、财务账核对相符,防止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

五、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

1、全力投身抗疫大战。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主任会议全体成员围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带队深入全市9个区县(市)的乡镇街道、社区、防疫站点、重点联点企业,一线督导、一线调研、一线解难,及时帮助解决基层单位防疫物资紧缺、人员返岗复工难等问题。

2、依法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常委会及时调整全年工作重点,加大公共卫生监督力度,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查找公共卫生防疫体系的短板弱项,依法向政府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

3、凝心聚力动员代表共克时艰。向全市8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带头参加疫情防控、积极复工复产的倡议,全市广大代表积极响应,立足本职发挥各自行业优势,联防联控、复工复产、捐款捐物,积极建言献策。

六、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具体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湘办发电[2019]72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通知》、长政办函[2020]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加强和规范我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相应修改我单位的内控制度内容,做到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开支,严格控制出差、因公出国(境)人次,无预算不审批。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总量控制,车辆使用情况纳入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动态监控管理。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制度,严明公务接待纪律。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经费管理办法和综合定额标准,切实节约费开支。规范建设维修项目管理,优化国有资产资源整合、调剂使用。我单位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执行文件规定,厉行节约,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面对国际国内深刻复杂变化形势、新冠肺炎疫情持续不断,在中共长沙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履行法定职责,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努力。全年共举行人民代表大会2次、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22次、专题讲座4次、专题调研14次、机关党组会议18次、机关办公会议4次、秘书长会议3次。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4部,修改6部,废止2部,调研12部,完成长株潭协同立法项目3个。听取人事事项10余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6人次,?全年依法作出决议10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个,对4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专题调研6次,集中视察2次,认真做好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暨纪念长沙市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会议相关工作,圆满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人大立法工作

推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遵循地方立法工作规律,注重从“小切口”入手,彰显地方特色,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先后制定出台了长沙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长沙市殡葬管理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取得较好社会反响。建立健全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牵头引领长株潭三市人大协同制定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依法对69件文件进行规范性审查,及时办结公民提出的3件审查建议,对现行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和审查。设立市人大常委会本级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委托联系点开展4部地方性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共收集意见建议600余条。创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长沙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10件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收集意见建议595条,整理上报219条。开展了《长沙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与产业引导条例》《长沙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的长株潭协同立法工作。听取常委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围绕贯彻党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实施,推动对我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法规与时俱进、国家法治统一。建立立法新闻发布会制度,加强对年度立法计划、立法中重大问题、法规颁布实施的宣传解读,积极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指导在市人大机关建成宪法墙,隆重举行国家宪法日活动,组织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保证宪法全面贯彻实施。

2、人大监督工作

(1)依法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审查批准“十四五”规划纲要,听取和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报告,每年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经济运行分析监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顺利完成。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题询问和全市营商环境情况、民营经济发展、招投标工作等专题调研,作出设立“企业家日”的决定,助推我市连续两年获评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检查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督促政府通过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成立企业服务中心等措施,有效纾解中小企业发展困难。

(2)依法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分年度先后听取企业、金融企业、文化企业、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督促政府进一步摸清家底,晒出“明白账”。深入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建成并运行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加强对生态环保、工业发展、民生等领域公共项目资金以及市属园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审查;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聚焦重点领域和资金创新开展人大“直评”,推动构建具有长沙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向人大报告政府债务机制,推动政府严格规范债务管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深入开展审计突出问题整改跟踪监督,对7家单位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配合市委督查室开展了3家基本满意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督办,督促整改到位。

(3)依法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围绕“健康长沙”建设,开展基层卫生健康专项评议与公立医院改革、医疗保障专题调研,促进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质,督促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开展教育综合改革专题调研,推动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深入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询问,督促政府解决食品溯源、米粉安全、消毒餐具等老百姓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助推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视察养老和儿童福利院工作,督促加快社区配套养老用房和儿童福利院建设。听取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报告, 开展快递小哥、城市困难群体和慈善工作等专题调研,促进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和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4)依法推动城市品质加速提升。听取审议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环境治理专项报告,聚焦大气、水、土壤、固体废弃物,开展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蓝天保卫战行动专项评议,并开展专题询问,督促42个污染源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增加,“一江六河”水质优良率达100%。听取审议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听取全市环境治理专项报告,以法治方式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围绕“五区建设”,通过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执法检查等方式,深入推进“四精五有”品质城市建设。检查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养犬管理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督促政府深入推进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展现干净整洁、清爽靓丽、文明有序的城市形象。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执法检查与历史地名保护工作专题调研等,作出相关决议,促进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组织代表专题视察和调研,推动城市有机更新,让老城区更有长沙味,让老百姓更具幸福感。

(5)依法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向纵深发展。听取全市公安工作报告,听取“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等决议,深入开展“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持续关注并调研全市社区矫正和禁毒工作,推动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开展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情况调研,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军事设施保护协调发展。

3、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严格执行任前提请、任前考法、任前陈词、宪法宣誓等制度。加强对任命人员履职的监督,进一步强化拟任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依法行使决定权、任免权,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6人次。

4、人大代表工作

在市委统一领导下,严格依法依规做好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现换届选举风清气正,选举结果党委满意、群众满意。全市登记选民559.08万人,有530多万人参加直接选举,参选率达到94.95%,充分展现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生动的民主实践。选出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8900余名,代表结构优化,代表素质进一步提高,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职奠定了坚实基础。

组织开展“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月的活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走访联系群众3.4万余名,收集意见建议2800余条,通过整理归纳后向市“一府两院”交办的40条意见建议均逐一落实了办理单位并正在抓紧办理;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7700余件,为困难群众落实帮扶物资或资金1940万元,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组织了3次省代表小组主题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议,参与常委会立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活动257余人次,常委会党组成员分别深入所在代表小组参加活动10余次、带头走访联系代表群众100余名。指导常委会完善代表联络站(代表活动室)建设,持续擦亮“代表议事会”“民声工作室”“代表讲堂”等活动品牌。高质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以来共接受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52件,均已办理完毕并逐件答复代表,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335件,占办理总数的95.17%。认真办理代表关于修改殡葬条例的议案,实现“当年立案、当年办理、当年出台”。督办关于打通谷岳路、紫薇路等断头路的建议,推动谷岳路于2021年6月通车,紫薇路于2021年12月完工。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等制度。结合换届实际,指导区县(市)举办新任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精心组织开展人大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代表评选活动,73名个人和9个集体受到表彰,进一步激发了代表履职活力。全市74个乡镇全面开展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票决确定了399个民生实事项目,总投资金额17.18亿元。

5、人大信访工作

高度重视督办群众信访问题,坚持依法督办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全年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91批次。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制度,组织律师参与接访活动,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进一步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和为民排忧解难为民办实事中的积极作用,促使一批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6、人大自身建设

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坚持常委会会前专题讲座学法制度,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参加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加强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的工作和建设,重视发挥专工委各自职能作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完善会务服务、文风会风、采购招标、公务接待等各项制度。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无纸化会议服务。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四个专题,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赴新民学会旧址、湖南省党史馆、桑植县红二方面军长征出发地及贺龙纪念馆等地现场学习。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表彰大会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举办专题读书班、“红色故事汇”,组织开展“光影铸魂”活动,举办4期“人大讲堂”,开展5期“党史学习每月读好书”活动,发放《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学习资料1000余册,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业务知识涵养。

积极推进人大制度宣传和人大新闻舆论工作。围绕常委会履职行权和机关重点工作开展系列宣传报道。组织制作《人民至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长沙实践》《制度自信 长沙答卷》宣传片。聚焦长株潭一体化进行深度报道,发布解读稿件。全年在长沙晚报刊登稿件236篇,电视台报道约110条。推进长沙人大融媒体中心建设,建立两级人大微信矩阵,开设抖音视频栏目。长沙人大微信公众号发布报道557篇、拍摄照片15000余张。长沙人大网站刊发稿件877篇,图片1268张,文章访问点击3036915次。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主题,策划推出长图海报和H5等多个新媒体产品。配合法制委组织召开《长沙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3部地方性条例新闻发布会。举办长沙市人大系统新闻通讯员学习班,提升新闻宣传工作水平。组织开展“中小学生走进人大”活动,增强中小学生民主法治意识。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建成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常委会会议实现无纸化。

持续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坚持常委会领导重点议题调研制度,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制度,常委会会议出席率保持在96%以上。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和完善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区县(市)人大工作指导,增强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分项目支出目标编制不够细化和量化,不利于进行评价和考核。主要原因是绩效目标设定比较宏观,不够细化,未能结合相关委室实际工作进行编制。

2、用款计划和资金支付还不能完全按照工作进度和项目开展情况实施。主要原因是没有严格落实每月22日前申报下月用款计划申报工作。

九、下一步改进措施

1、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按照预算编制、绩效管理及内控制度要求细化、量化并结合相关委室实际工作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做到申报的绩效目标与资金预算匹配,产出指标与效益指标完整全面,以便于对预算执行及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2、严格规范用款计划申报和资金支付。各委、处室每月22日前申报下月用款计划,经财务室初审后于25日前报财政内网,计划批复后按进度支付款项,增强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

十、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1年度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强化内控管理,着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将本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在长沙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长沙人大网站上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