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财政预算公开_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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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三公”经费

时间:2017-02-10 00:00:00来源: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准备工作及会期有关服务工作。

组织起草和审核修改以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发出的文件;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及督办工作。

负责在长全国代表、省人大长沙代表团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进行有关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的工作,推进依法治市战略的实施,保障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统一正确实施。

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值班、通讯、文秘、档案、收发、保密、图书资料、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纪检监察、党群工作、后勤保障、治安保卫等管理工作;管理所属事业单位。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及所属各部门领导同志来长检查工作以及外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来长考察的接待工作。

负责管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与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承办全市人大新闻奖评选工作;联系、培训全市人大系统通讯员并指导其工作;编发工作简报;编辑《长沙人大》杂志;更新升级长沙人大网站。

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设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制委员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7个专门委员会。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设办公厅、研究室、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信访办公室、预算工作委员会、法规工作委员会6个工作机构。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设行政事务管理处、秘书一处、秘书二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办、新闻宣传处、信息处、督查室、机关党委9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只有市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机构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支出。收支总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19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97.82万元,相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3662.88万元,减少465.06万元,主要是第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代表大会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及人员经费收入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19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97.82万元,相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3662.88万元,减少465.06万元,主要是第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代表大会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及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97.8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2234.8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96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40.40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委员考察调研、常委会决定决议督查、进行《长沙人大》杂志编辑、印刷及长沙人大网站维护、升级、日常运行等方面的支出;人大立法支出34.80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大立法或法规修改,同时对列入立法计划的项目进行立法调研,开展立法评估和委托立法,进行法律法规备案审查等方面的支出;人大监督支出129.60万元,主要用于深入开展长沙“环保世纪行”、 “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湘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司法公正行”专题活动,开展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监督工作、深化对全口径预算的审查监督、执法检查等方面的支出;代表工作支出342万元,主要用于深入开展“双联”活动,联系走访代表,健全代表闭会期间履职机制,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制度,推进代表工作室规范化建设,开展“人大代表风采”宣传报道等活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主任会议成员、人大代表进行调研、考察、视察、培训、议案办理等方面的支出;人大信访工作支出16.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17年支出预算数为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87.6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63.39万元,上升14.94%。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16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215万元,主要是我单位公务接待费有所减少,2017年预算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同期减少85万元;车改后,2017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16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30万元。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326.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8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