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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长沙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系统)决算公开

时间:2022-09-27 15:38:40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第一部分长沙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 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部分

第一部分

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 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 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 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统筹全市扶贫开发和对外扶贫协作工作。起草扶 贫开发、对外扶贫协作的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精准扶贫工作督查考核评估,指导推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负责市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 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 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 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 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 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 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 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 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 节水农业发展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 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 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 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 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 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 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 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 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 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 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 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 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 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 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 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负责对全市农业机械、畜牧业和渔业生产、农 田水利建设等农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 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 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 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 化。

  2.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 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 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 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 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 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 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 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 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 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处室 27 个,所属事业单位 6 个, 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一)内设机构设置:局机关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人事处、法规处、政策与改革处、发展计划处、财务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扶贫开发指导处、扶贫协作和对外合作处、市场信息处、科技教育处、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处、动物防疫处、屠宰管理处、渔业渔 政管理处、种业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 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市委农办秘书处。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市农业农村局本级以及局属6事业单位。局属单位分别为:市农村经营服务站(参公)、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市动植物疫病控制中心、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局系统收、支总计22998.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57.7万元,增长27.48%主要是因为系统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局属单位产生的合同纠纷补偿款办公场所搬迁实验室改扩建等造成资本性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局系统本年收入合计22998.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98.68万元,占 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 事业收入0万元,占 0%;经营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 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局系统本年支出合计2299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22.48万元,占 66.19%;项目支出 7776.2万元,占33.81%;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 0%;经营支出0万元,占 0%;对 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局系统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998.68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4957.7万元,增长27.48%主要是因为系统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局属单位产生的合同纠纷补偿款办公场所搬迁实验室改扩建等造成资本性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局系统财政拨款支出22998.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57.7万元,增长27.48%,主要是因为本系统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局属单位产生的合同纠纷补偿款、办公场所搬迁和实验室改扩建等造成资本性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局系统财政拨款支出22998.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8万元,占0.02%;科学技术(类)支出18.61万元,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7万元,占0. 03%;农林水(类)支出22948.51万元,占99.784%;交通运输支出(类)支 出13.5万元0.0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32万元,占0.00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5万元,占0.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局系统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960.0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99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73%,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 2021年度局机关子女统筹医疗报销费用支出,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局属单位市农科院2020年省级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上年结转,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3、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局属单位市农科院2020年农业科技创新资金上年结转,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1.2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局机关2021 年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

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局机关2021 年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医疗门诊、大病医疗补助和节日慰问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局机关2021年市属国有企业困难领导人员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局机关2021 年春节社会走访慰问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数为5437.12万元,支出决算为5933.32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情况占比109.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系统在职人数的变化及工资、奖金及职业年金的调整、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等造成行政运行类人员费用增加。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数为218.64万元,支出决算为219.7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情况占比100.48%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数为9036.22万元,支出决算为9288.76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情况占比102.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局属单位市执法局年底预发的绩效奖未纳入年初预算、二是系统在职人数的变化及工资、奖金及职业年金的调整等造成事业类人员费用增加。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

年初预算数为10 万元,支出决算为49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情况占比4980.1%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属单位市农科院2021部分中央农业资金、农业科技创新资金、农业科研专项资金中央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

年初预算数为26.4万元,支出决算为57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情况占比2196.29% 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局属单位市疫控中心结转上年上级资金、年中追加专项资金共计437.37万元二是局属单位市执法局省级项目资金116.05万元,均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 (项)。

年初预算数为99.92万元,支出决算为84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情况占比849.76%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分别为市疫控中心年中追加专项经费109.91万元、局机关、市执法局和市质量监测中心公共项目资金639.18万元,均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

年初预算数为131.76万元,支出决算为16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情况占比122.5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属单位市执法局转移支付上年省级项目结转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外交流与合作(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局机关转移支付上年省级项目结转资金及2021年农业专项经费共计43.2万,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局机关2022 年度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补贴资金240万,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15万元,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分别为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市农科院、市疫控中心、市执法局和市农技推广中心省部级项目结转资金、2021涉农项目专项经费共计43.15万元。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4.8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局机关2020年农业品牌建设与监管专项资金94.84万元,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局机关2020年农村社会发展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8.4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分别为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市农技推广中心、市执法局省部级项目结转资金、2021年禁捕退捕补助资金以及渔政执法船购置资金共计538.47万元,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87.0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分别为局机关省级项目结转资金3个和2021涉农专项13个经费共计1019.64万;市农科院合同纠纷补偿款2541.12万元,项目奖励及管理经费共计59.86万;市农技推广中心物业费支出及涉农培训共计182.64万元;市疫控中心省级项目结转资金200万元、涉及单位实验室改扩建资金262.18万元、单位物业费39.66;市执法局物业管理费26.99万元;市质监中心2021年农业专项资金54.95万,以上均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22、农林水支出 () 扶贫 () 其他扶贫支出 ()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67.5 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分别为局机关2021年消费扶贫生活馆运营经费37.5万、2021年优质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建设补助30万,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23、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 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1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执法局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第一批)13.5万元,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2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 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1.3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2021年局机关分别在四个季度安排下达的特困企业离休干部统筹外经费,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应急管理事务 ()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 ()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5 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局机关上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奖励经费,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局系统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22.48万元,其 中:人员经费1408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 疗费补助、奖励金、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139.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 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 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1.87万元, 支出决算为165.72万元,完成预算的78.2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没有安排出国考察事务。与上年相比减少6.11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没有安排出国考察事务。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3万元,支出决算为 8.67万元,完成预算的47.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接待事务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1.97万元,减少18.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接待事务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78.57万元, 支出决算为157.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5万 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69.55万元,更新车辆3。完成预算的87.9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下乡督查事项减少,车辆燃油费及维修费开支同时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9.23万元,减少9.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下乡督查事项减少,车辆燃油费及维修费开支同时减少。公车用车购置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购车优惠影响。与上年相比增加69.55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局机关、市执法、市疫控中心年新购公务用车共计3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67万元,占5.2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 出决算157.06万元,占94.7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没有安排出国考察事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2个、来宾713人次,主要是本市行政区域外的日常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7.06万 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69.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5万元,主要是日常公车运行的支出,截止20211231 日,我局系统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局系统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11万元, 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35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原因是机构改革,原长沙市人民政府牲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至市农村经营服务站(参公单位),业务和人员增加,各项经费相应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39万元,用于召开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长沙市绩效集中考核工作会议、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专题调度会议、局系统绩效考核工作调度推进会议、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省级抽查见面会议等;参与人数147,其中场租费1.35万元会议用餐0.81万元,会议住宿费0.14万、其他费用0.94万元。

2021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9.55万元,培训人数465人次,其中场租费1.5万元,培训用餐2.56万元、授课费1.4万元、住宿费1万元、印刷费0.8万元、交通费及其他费用2.29万元,培训费主要用于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方面的培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乡村振兴与新型职业农民的专项培训费,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

2021年本单位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预算和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局系统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6.32万元,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5.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5.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5.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56.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92%,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6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9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4.7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5.24%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11231日,本系统共有车辆31辆,其 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及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业务用车,离退休干部用车,农产品检测工作开展用车,单位日常工作及各个 科研项目基地工作用车,开展采样、检疫、调研等业务活动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4台;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21年整体支出22998.6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776.2万元,无重点项目支出。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84个,共涉及资金22998.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5222.48万元、项目支出7776.2万元。

组织对局机关及下属6家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998.6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部门各项工作运转顺利,人员经费得到全面保障,工作成效显著。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单位完善乡村振兴规划体系,在全国同类城市中率先出台《长沙市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市规划纲要(2021-2025)》;大力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建成高标准农田21.9万亩,实现粮食增产丰收;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建成全省首个“无人农场”;全面建设美丽宜居村庄,按照生态美、村庄美、产业美、生活美、风尚美的“五美”标准,新建美丽宜居村庄800多个,全面完成农村改厕任务,新改造农村户用无害化厕所2.24万座,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率达60%,坚决落实“十年禁渔”,全年累计开展禁捕执法巡查检查5.2万余次,开展联合行动525次;持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创新乡村人才培育机制,率先全国建立系统性的乡村产业人才队伍认定扶持体系,认定首批乡村工匠665人、新型职业农民2000人,创新乡村治理模式,新增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1个、示范村4个;扎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返贫,将脱贫不稳定人口1819人、边缘易致贫人口1157人、突发严重困难人口6917人共计9893人全部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监测、精准帮扶、分类帮扶,全面消除返贫风险。2021年未发生任何投诉及申诉,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系统未在部门决算中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为搞好全市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农业产业的发展,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市农业农村局建立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项目实施程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日常监管和项目验收,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按照财政绩效自评要求进行评价,项目综合评分为98分。

1存在的问题

绩效目标设置较为随意。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项目单位绩效目标设置较为随意,没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标准清晰、科学合理、可衡量的绩效目标,项目单位绩效管理意识较薄弱,年中缺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日常监控。

项目监管难以有效到位。由于2021年农业高质量高水平项目申报时间迟,项目建设时间紧,且项目不是先立项后建设,项目日常监管难以有效落实,造成项目建设内容真实性认定上的风险。

农业项目全过程管理细致性不够。农业项目的申报、实施、日常监管、验收全过程管理还需更加细致,项目事前了解、事中监管、事后评价方面还不够到位,随着农业项目的绩效评价要求越来越高,绩效评价也需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

2下一步建议

强化项目绩效意识。既要提高项目管理主体的绩效意识,更要增强项目实施主体的绩效意识,同时要求认真准确制定绩效目标,加强项目日常绩效监控,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增强绩效考核约束力。

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指南。2022年农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项目,一方面要根据2021年项目实施的情况,进一步完善修改有关项目实施细则和申报要求,设施建设类项目建议先立项后建设。另一方面,要尽早发布项目申报指南,为项目审核、日常监管、验收留下充足的时间。

落实项目具体责任。进一步明确项目管理的职责,哪些由区县审核把关,哪些由市级审核把关,在我局内部处室之间的管理职责也要具体明确,项目的申报、实施、日常监管、验收全过程管理每一个环节都要落实具体责任,责任上肩,失职追责。(1)预算编制及执行有偏差。年初编制预算时由于部门公共项目资金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明确,未纳年初部门预算编制,而实际执行中,这部分资金都是年中追加的,导致预算编制数及实际执行数存在较大的偏差。

本单位绩效目标指标设定合理、明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部门制定的发展实施规划,与我单位职能密切相关,既有整体绩效目标,又有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准确规范,预算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透明,资产管理安全有效,绩效自评积极准确。本年度的绩效自评结果将用于指导下一年度资金安排、使用,并按照财政规定在相关渠道予以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九、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十、政府采购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

2021年度长沙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单位名称(盖章):长沙市农业农村局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规定,我局主要职责包括: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统筹全市扶贫开发和对外扶贫协作工作。起草扶贫开发、对外扶贫协作的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精准扶贫工作督查考核评估,指导推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负责市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5)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5)负责对全市农业机械、畜牧业和渔业生产、农田水利建设等农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

16)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长沙市农业局机关内设处室26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处、法规处、政策与改革处、发展计划处、财务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扶贫开发指导处、扶贫协作和对外合作处、市场信息处、科技教育处、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处、动物防疫处、屠宰管理处、渔业渔政管理处、种业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秘书处。

3、在职人员情况

农业农村局机关现有编制132人,其中行政编118人,工勤编制14人。实有在职人数132人(含雇员2人及临聘人员7人),离休人员7人、退休人员145人。

4、重点工作

1)全力保障粮食安全。一是抓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二是抓农田建设,新建19.4万亩高标准农田,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巩固提升粮食综合产能。三是抓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加快推进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智慧智能农机研发中心建设。四是抓风险防控,增强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保障粮食稳面、增产、提质。

2)全力发展富民产业。一是加大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力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310家、示范农民合作社达200家、示范家庭农场达300家。二是加大农业品牌建设力度,做大做强六大特色产业,加快发展“一县一特”“一乡一品”,新增“两品一标”认证50个。三是加大产业融合发展力度,做好“农业+”文章,大力发展都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新增一批特色产业小镇,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3100亿元,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超过5000万人次。

3)全力加强乡村建设。一是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提标工程,不断提升农村路、水、电、气、讯、广电、物流“七张网”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二是实施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三是实施美丽宜居村庄提速工程,全面规范农房建设管理,加大农房设计推荐图集推广力度,新建800个美丽宜居村庄,打造全域美丽乡村升级版。

4)全力巩固脱贫成果。一是在稳定政策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二是在健全机制上做文章,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帮扶机制,做到动态监测、分类帮扶、精准救助,坚决防止返贫致贫。三是在强化衔接上寻突破,持续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推动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取得更大成效,不断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局机关2021年部支出689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73.03万元,项目支出1818.38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机关日常运行经费。项目支出主要包含部门预算项目资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市级公共项目资金,主要支出范围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验收、种子储备、农业项目验收审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脱贫攻坚表彰、农业博览会组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等各项农业农村发展相关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局机关基本支出5073.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及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经费开支。2021年局机关“三公”经费支出58.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69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19.60万元,运行维护费34.09万元。

局机关所有基本支出均严格按财政相关制度执行,有严格的审批手续,由机关财务处经办人员按流程通过财政支付系统转账支付,无现金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每一笔公务接待都需要完善的审批及报销手续,从11月份开始产生的公务接待费都按要求上报“互联网+监督”公务用餐子系统平台公示;公务用车由局机关办公室专人管理,严格按资产配置标准配备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主要用于公车维修保养、车辆加油、车辆保险购置、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等开支,公务用车登记有详细的管理台账。

(二)项目支出

本单位制定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包含支付审批、各项费用报销、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等制度,所有的资金支出均严格按制度执行,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按长沙市政府采购的相关文件执行,限额以内的采购项目按内部采购制度执行,所有项目采购均有严格的审批、验收程序,制度落实有效到位。

本单位项目支出主要分部门预算项目资金251.64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及公共项目资金1588.76万元。部门预算项目资金为农业农村发展资金160.64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48万元、乡村振兴发展经费43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开展日常相关业务工作运行经费不足;上级转移支付及公共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和二品一标补贴、农业品牌建设与监管、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现代农业发展、2022年度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暗访讲评片制作、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项目验收服务、农业项目审计服务、全省脱贫攻坚表彰大会相关工作、第二十二届中国(湖南)农业博览会组展、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市规划撰写、脱贫攻坚集中办公租赁、2021年消费扶贫生活馆运营、2021年优质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建设补助以及农业农村工作相关工作(详见下表)。

预算项目

指标金额

使用额度

指标余额

预算执行率

使用范围及奖金实际使用情况

农业农村发展经费

1606400

1426457.75

179942.25

88.80%

其中有4万元用于开展长沙市“三下乡”活动,其他经费用于开展农业农村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租车费、选手业务费等,指标有余额主要是由于部分业务工作支出未及时结账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

480,000.00

439,774.65

40225.35

91.62%

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工作开展,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租车费、委托业务费等,指标有余额主要是由于部分业务工作支出未及时结账

乡村振兴发展经费

430,000.00

429,957.70

42.30

99.99%

用于开展乡村振兴发展相关工作开展,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租车费、委托业务费等

合计

2,516,400.00

2,296,190.10

220209.90

91.25%

部门预算项目资金

2021年春节离退休干部慰问经费

12,200.00

12,200.00

0

100.00%

按要求完成对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工作

2021年困难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医疗门诊和大病互助补助

2,190.00

2,190.00

0

100.00%

按要求完成对宾佳乐乳业公司退休军转干部医疗门诊和大病互助补助工作

2021年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走访慰问资金

4,000.00

4,000.00

0

100.00%

按要求完成对宾佳乐乳业公司4名军转干部走访慰问

2021年建军节期间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慰问经费

3,000.00

3,000.00

0

100.00%

按要求完成对宾佳乐乳业公司3名军转干部“八一”慰问工作

2021年困难企业退休军转干部重阳节慰问经费

1,200.00

1,200.00

0

100.00%

按要求完成对宾佳乐乳业公司军转干部重阳节慰问工作

2020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困难领导人员补助资金

5,000.00

5,000.00

0

100.00%

按要求完成对宾佳乐乳业公司5名困难企业领导人补助工作

2021年元旦、春节慰问

65,000.00

47,100.00

17900.00

72.46%

按要求完成元旦、春节走访慰问工作

2021年公务车辆购置经费

196,000.00

195,929.20

70.80

99.96%

按资产配置标准购置一台公务车辆

饲料检测经费

208,000.00

200,999.00

7001.00

96.63%

用于委托第三方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工作,项目严格按内部采购程序开展,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第三方机构开展饲料检测工作,已按要求完成项目验收及款项支付

2020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和二品一标认证补贴资金

200,000.00

200,000.00

0

100.00%

用于对28家企业进行二品一认证补贴,报党组会通过,并已按要求支付到位

2020年部分省级农业专项资金

100,000.00

100,000.00

0

100.00%

主要用于业务处室办公用品购买,均按采购要求执行

2021年对外农业合作经费

500,000.00

331,970.00

168030.00

66.39%

用于推动我局与贝宁、布基纳法索、乍得、马里等非洲棉花主产国开展定向合作项目,项目严格按内部采购程序开展,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 招标第三方机构开展对外合作工作,已按要求完成项目验收及款项支付

2022年度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助

2,400,000.00

2,400,000.00

0

100.00%

用于2022年度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了三家种业公司,已按要求完成项目验收及款项支付

2020年中央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补助资金

9,200.00

9,200.00

0

100.00%

用于业务处室办公经费开支,均按相关文件要求开支

2020年农业品牌建设与监管专项资金

1,000,000.00

948,401.00

51599.00

94.84%

经市长批准,与5家新媒体公司合作开展宣传活动,专题用于农业产业品牌宣传推介制作及深化农村改革成果宣传片拍摄及宣传,已按要求完成项目验收及款项支付

2020年农村社会发展资金

1,000,000.00

42,000.00

958000.00

4.20%

长沙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数据管理及服务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费,可研服务通过内部询价方式明确供应商,已按要求完成项目验收及款项支付。另平台建设费已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明确供应商,因项目未建设完毕 ,目前资金尚未支付

2021年中央财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资金

450,000.00

449,895.00

105.00

99.98%

专项用于增殖放流鱼苗采购;增殖放流活动设计制作;省水生野生动物救治资金。其中鱼苗采购采用内部竞争性谈判方式明确供应商,已按要求完成项目验收及款项支付

2020年重金属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及休耕治理资金(第一批)

50,000.00

50,000.00

0

100.00%

业务处室重金属污染治理活动办公费用,按相关文件要求标准报销

2021年农业农村工作经费

2600000

2381493.75

218506.25

91.60%

用于征订《农民日报》38.02万元;支付湖南中人人事服务公司考务费6.3万元;付湖南君信项目管理公司优质湘猪产业集群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服务费28.8万元,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已完成验收及款项支付;支付开展业务工作所需租车费、印刷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加班餐费及办公费等

2020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256626.22

256626.22

0

100.00%

主要用于中国热带农科院开展2021年农产品质量案例监管培训班费用。已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及款项支付

2020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金

100000

100000

0

100.00%

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学习考察,编写农村住房建筑设计推荐图集。已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及款项支付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暗访讲评片制作经费

119100

119040

60.00

99.95%

付2019年人居环境整治暗访讲评片尾款,已按要求完成验收及支付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第三方服务经费

547700

546500

1200.00

99.78%

付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第三方服务费。该项目通过财政采购平台以磋商方式明确供应商,目前项目尚未全部完成,还有尾款未支付

2021年农业宣传经费

1515000

1465000

50000.00

96.70%

专项用于长沙电视台、湖南日报、长沙晚报、农民日报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专题片制作、宣传。已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及款项支付

2021年农业专项资金

712800

687600

25200.00

96.46%

用于2020年农业项目审计及创建国家食品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已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及款项支付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暗访片制作经费

97,800.00

97,768.00

32.00

99.97%

2020年度人居环境讲评片制作费,已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及款项支付

农业项目验收服务经费

515,000.00

515,000.00

0

100.00%

2020年农村改厕项目验收评估委托业务费及2020年美丽屋场验收评估及城区11个乡镇人居环境暗访检查。该项目通过内部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明确供应商,已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及款项支付

农业项目审计服务经费

59,000.00

59,000.00

0

100.00%

用于2020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审计服务费。该项目通过内部采购竞争性谈判方式明确供应商,已按要求完成验收及款项支付

全省脱贫攻坚表彰大会相关经费

1,900,000.00

1,900,000.00

0

100.00%

专项用于全省脱贫攻坚表彰大会会场主席台搭建补助,已按要求支付款项

第二十二届中国(湖南)农业博览会组展经费

1,523,900.00

1,523,900.00

0

100.00%

专项用于22届湖南农业博览会场地费、会展服务费、活动费等。项目已全部完成并支付全部款项

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市规划撰写经费

68,100.00

68,100.00

0

100.00%

专项用于乡村振兴示范市规划撰写集中办公住宿费、餐费等,均按差旅费、会议费标准开支

脱贫攻坚集中办公租赁经费

290,200.00

290,106.00

94.00

99.97%

用于脱贫攻坚集中办公住宿费、餐费等,均按差旅费标准执行

2021年消费扶贫生活馆运营经费

375,000.00

375,000.00

0

100.00%

用于市消费扶贫生活馆运营费用,已按要求完成验收及款项支付

2021年优质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建设补助

300,000.00

300,000.00

0

100.00%

用于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建设补助,已按要求完成验收及款项支付

2021年第一季度特困企业离休干部统筹外经费

3,300.00

3,300.00

0

100.00%

用于托管企业离休干部遗孀补助,已每季度按要求发放到位

2021年第二季度特困企业离休干部统筹外经费

3,300.00

3,300.00

0

100.00%

用于托管企业离休干部遗孀补助,已每季度按要求发放到位

2021年三季度特困企业离休干部统筹外经费

3,300.00

3,300.00

0

100.00%

用于托管企业离休干部遗孀补助,已每季度按要求发放到位

2021年第四季度特困企业离休干部统筹外经费

3,300.00

3,300.00

0

100.00%

用于托管企业离休干部遗孀补助,已每季度按要求发放到位

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奖励经费

50,000.00

50,000.00

0

100.00%

用于2020年度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考核奖励,均已按文件要求发放到位

办公设备购置经费

144,000.00

136,220.00

7780.00

94.60%

用于购置新装修会议室用办公桌椅,按照资产配置标准配备,无超标配置,并通过内部采购询价流程进行采购,已按要求进行验收及支付款项

合计

17393216.22

15887638.17

1505578.05

91.34%

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及公共项目资金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我局机关限额以上的物资和服务采购均严格按照长沙市最新采购管理办法执行,限额以下的物资和服务采购按照长沙市最新采购管理办法及局机关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执行,通过政采平台、定点采购、电子卖场等方式执行。2021年,局机关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共计36个,其中限额以上服务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平台采购10个,限额以下通过内部采购程序执行的服务项目26个。按照采购方式分类,其中公开招标5个、竞争性磋商方式13个、竞争性谈判方式4个、询价方式14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财政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长沙市农业农村局机关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责任明确的内部采购管理流程,重点压实采购各环节中的责任。所有项目均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对2-1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需求处室拟定采购需求,经内部采购小组审定后,由财务处挂网公开询价,报价最低者经网上公示后中标;对10万元以上限额以内的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或磋商的方式,由第三方代理机构负责采购事宜。其中采购评委一职由采购需求处室派人参加。对于采购代理机构明确代理采购范围、权限、期限和代理费用等事项,做到权责清晰、“一事一委托”。机关纪委从采购需求拟定到项目最后验收,全程参与监督,确保采购过程公正透明。凡在局三农网及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的采购项目均须报机关党委备案。项目流程走完以后,由财务处负责采购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做到一个项目一套资料,确保专人负责、归档及时,信息完整,保管妥善,有效避免采购纠纷无据可查的现象。局机关组织二级机构进行了采购业务培训,加强对二级机构采购业务的指导及监管,确保二级机构项目采购合理、合规、合法。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为规范资产管理,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举措,不断修改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实行专人专管,实物账物分管,明确管理及使用人员责任,同时在资产管理方面加强对二级机构的指导及监管,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按财政规定流程做好资产配置工作,落实资产配置标准,新购资产不符合采购标准的不予审批,有效防止了超标采购、重复采购等现象。对于待处置资产(包括调拨、转让、报损、报废、捐赠等)及时并按流程报批处置,防止国有资产遗失。另外,我们不定期对各处室固定资产进行清点,对资产的新、待、废等情况及时进行记录,所有资产均进行存档登记,确保资产数量清、价值准、情况明,以便彻底摸清家底,确保资产不浪费、不流失。

2021年本单位新增一台价值19.59万元公务用车及一批价值13.62万元办公家具用具,均用于保障本单位日常工作正常运转;本年处置资产为一台已达报废年限车辆,价值43.24万元、一批已达报废年限的办公设备,价值38.09万元,处置收益共计6297元,已全部上缴国库;另因机构改革,随划转人员一并划拨一批办公设备至二级机构,价值3.94万元。我局原属二级机构原奶办及原培训中心因机构改革,单位已撤销,人员并入其他二级机构,其原有的房屋、门面等固定资产于2020年转入局机关名下,房屋仍按照原有租赁合同继续对外出租。本单位所有资产均严格按照资产配置要求进行配置,所有资产配置及处置流程均通过资产系统报批,除原局属二级机构转入局机关名下的房产外我局所有资产均用于保障职工正常办公。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局机关2021年部支出689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73.03万元、项目支出1818.38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机关日常运行经费。项目支出主要分部门预算项目资金251.64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及公共项目资金1566.74万元。部门预算项目资金为农业农村发展资金160.64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48万元、乡村振兴发展经费43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开展日常相关业务工作运行经费不足;公共预算及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各项农业农村发展相关工作。

本单位绩效目标指标设定合理、明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部门制定的发展实施规划,与我单位职能密切相关,既有整体绩效目标,又有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准确规范,预算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透明,资产管理安全有效,绩效自评积极准确。2021年本单位在职及聘用人员无超编现象;预算执行率大于91%,预算调整率小于5%,预算严格按财政要求执行;无部门预算项目调剂到区县现象;市级预算资金无结转;“三公经费”未超当年预算及上年决算;政府采购执行率达100%,并建立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审批流程,履行验收手续,无规避政府采购或化整为零进行政府采购的行为;制定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资产配置合理合规,新增配置及处置资产严格按流程报批,定期盘点对账,确保账几相符、账实相符;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重大项目开支和大额资金使用经过单位党组集体研究决策,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及重复申报项目、虚报冒领资金等情况;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公开预决算和绩效管理信息,确保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对二级单位进行复核。2021年工作任务得到圆满完成。

2021年,全局机关各项工作运转顺利,人员经费得到全面保障,工作成效显著。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单位完善乡村振兴规划体系,在全国同类城市中率先出台《长沙市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市规划纲要(2021-2025)》;大力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建成高标准农田21.9万亩,实现粮食增产丰收;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建成全省首个“无人农场”;全面建设美丽宜居村庄,按照生态美、村庄美、产业美、生活美、风尚美的“五美”标准,新建美丽宜居村庄800多个,全面完成农村改厕任务,新改造农村户用无害化厕所2.24万座,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率达60%,坚决落实“十年禁渔”,全年累计开展禁捕执法巡查检查5.2万余次,开展联合行动525次;持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创新乡村人才培育机制,率先全国建立系统性的乡村产业人才队伍认定扶持体系,认定首批乡村工匠665人、新型职业农民2000人,创新乡村治理模式,新增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1个、示范村4个;扎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返贫,将脱贫不稳定人口1819人、边缘易致贫人口1157人、突发严重困难人口6917人共计9893人全部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监测、精准帮扶、分类帮扶,全面消除返贫风险。

2021年未发生任何投诉及申诉,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为9分,过程绩效为40分,产出绩效为25分,效益绩效为17分,满意度绩效为8分,总绩效为99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九、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及执行有偏差。年初编制预算时由于部门公共项目资金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明确,未纳年初部门预算编制,而实际执行中,这部分资金都是年中追加的,导致预算编制数及实际执行数存在较大的偏差。

2、绩效目标设置不够明晰。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置不够明晰、不够细化,与单位业务工作联系不够紧密,绩效目标设置缺乏清晰性及可衡量性,定性目标为多,定量目标相对少,项目实施验收后难以明显评估成效。

十、下一步改进措施

1、强化预算管理意识。预算编制前多与其他处室沟通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控性。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做到“先预算后开支”,有效设置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重视对财政资金的追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细化绩效目标设置。结合单位的业务工作实际,设置更为科学、合理、有效的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更加细化,更多地设置直观的、量化性指标,提高绩效目标的可衡量性,便于开展工作成效评估,衡量资金的使用效益。

十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年度的绩效自评结果将用于指导下一年度资金安排、使用,并按照财政规定在相关渠道予以公开。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长沙市农业农村局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编制数

2021年实际在职人数

控制率

132

123 

93.18% 

经费控制情况

2020年决算数

2021年预算数

2021年决算数

三公经费

54.4 

70 

58.51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41.5 

50

53.69 

其中:公车购置

19.59

公车运行维护

41.5 

50 

34.1

2、出国经费

6.11 

15 

0 

3、公务接待

6.79

5

4.82 

项目支出:

1、业务工作专项

1786.39 

251.64 

1818.38 

2、运行维护专项

……

公用经费

417.75 

352.89

343.3 

其中:办公经费

8.72 

12 

17 

水费、电费、差旅费

24.18

5.21

5.29 

会议费、培训费

7.49 

0

3.39 

政府采购金额

168.37

80.2 

941.34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7379.89

5160.93 

6891.41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21年完工项目)

批复规模
(㎡)

实际

规模
(㎡)

规模控制率

预算投资
(万元)

实际

投资
(万元)

投资

概算

控制率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除公共专项资金和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长沙市农业农村局

202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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