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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决算

时间:2023-10-30 14:54:58来源:市政府金融办

目录



第一部分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运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权限拟订金融领域有关政策、制度;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金融政策和全市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引导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

2.组织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长沙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划,统筹协调指导金融功能区的建设发展;协调指导全市银行卡推广应用工作。

3.联系和服务驻长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负责联系和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4.牵头维护全市金融稳定,负责金融相关信访工作;推进全市金融安全区创建和金融生态城市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5.负责制定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等并组织实施。负责由地方政府管理权限内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6.指导全市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地方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和发展;协助有关部门推动地方金融机构的设立、改制、重组。

7.负责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研究制定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上市公司的监督管理;负责培育区域性资本市场;对地方股权交易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牵头推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及制度建设,对股权投资类企业实施备案管理。

8.推动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牵头推进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协调指导金融创新工作,推进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指导和推动国有投资公司转型发展。

9.协调推进全市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指导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产品服务创新;协调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增强金融服务“三农”能力。

10.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市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推动全市农业保险体系、公众责任保险体系的建设,促进全市保险市场规范发展。

11.参与拟订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监督管理;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指导地方金融自律组织发展。

12.负责地方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13.根据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授权,对辖区内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管理,强化对下去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管理。

14.根据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授权,协助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管理。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长沙市企业上市服务中心

1.负责全市推进企业上市相关服务工作。

2.指导上市公司再融资,推进企业并购重组、直接融资对接等工作。

3.配合做好长沙市企业上市(挂牌)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工作。

4.承办市委、市政府、市金融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处、资本市场建设处、银行保险处、地方金融监管处、金融稳定处。长沙市企业上市服务中心内设4个部门:法规综合服务部、保荐咨询服务部、财务咨询服务部、再融资服务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单位本级以及长沙市企业上市服务中心,其中长沙市企业上市服务中心财务未独立。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528.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5.86万元,增长31.52%;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正常晋级晋档以及人事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拨付给湖南银保监局行政经费补助资金增加,三是新增长沙市金融创新奖。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528.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8.22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52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4.29万元,占38.14%;项目支出1,563.93万元,占61.8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528.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5.86万元,增长31.52%;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正常晋级晋档以及人事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拨付给湖南银保监局行政经费补助资金增加,三是新增长沙市金融创新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8.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05.86万元,增长31.52%;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正常晋级晋档以及人事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拨付给湖南银保监局行政经费补助资金增加,三是新增长沙市金融创新奖。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8.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50.37万元,占77.14%;金融(类)支出577.85万元,占22.8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88.8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2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8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87.8万元,支出决算为96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正常晋级晋档以及人事变动。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601万元,支出决算为33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我办多项会议、培训、外出调研学习及出国(境)交流业务暂停,导致相关经费没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信访局拨付的年度考核奖励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给湖南省银保监局行政补助资金650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维稳工作先进单位专项奖励资金。

6.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77.8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数字人民币试点专项经费77.85万元,以及长沙金融创新奖5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4.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4.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7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89.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9%,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7万元,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的52.9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我办均未开展出国(境)交流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7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6.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减少了相关公务活动,二是精简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07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办因疫情、工作安排等原因未产生公务接待费,20228月接待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袁新华等一行7人赴长沙市考察学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办年内无公务车购置计划,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近两年均无公务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的69.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控“三公”支出、加强用车审批;与上年相比减少1.25万元,减少37.5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控“三公”支出、加强用车审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7万元,占3.4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8万元,占96.5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精确到个位数)。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个、来宾7人次,主要是20228月接待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袁新华等一行7人赴长沙市考察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8万元,主要是公务车保险及维修、日常清洗、保养等支出,截止2022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5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81万元,降低1.98%。主要原因是:我办积极响应市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精简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03万元,一是用于召开企业上市知识产权业务会议,人数约100人,内容为指导企业有效规避上市过程中的各类知识产权风险、引导拟上市企业建立以专利信息利用为基础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为科技创新提供参考;二是用于《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专题培训会,人数约70人,内容为介绍条例出台背景、过程及主要内容,解读条例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督要求及实践中的问题;开支培训费4.98万元,一是用于开展2022年长沙市企业上市综合业务培训,人数约180人,内容为北交所上市政策解读、创业企业上市审核要点等;二是长沙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专题培训,人数约160人,内容为长沙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政策解读和经验分享;2022年本年度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我单位进一步完善了企业上市挂牌扶持政策;举办了长沙金融服务节、召开了全市金融工作座谈会;做好了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充分发挥了保险风险保障作用;全面提升了全办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政治素养和服务水平,推进了全市金融业发展再上新台阶。深入推进了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举办数字人民币宣传推广活动,开展4次试点场景测试,4次宣传活动。对符合条件的13家小额贷款公司和13家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补贴。2022年融资担保在保余额190.75亿元(不含置业担保)。研究制定了长沙金融创新奖评选细则,组织开展了金融创新奖评选。2022年底全市A股上市公司总市值1.11万亿元。

2.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

1)聚焦金融支撑“第一职责”,金融活水灌溉有力

2022年末,全市各项贷款余额2.98万亿元(占全省的47.88%),同比增长9.61%;各项存款2.79万亿元(占全省的39.75%),同比增长10%;原保费收入578亿元(占全省的35.83%),同比增长10.60%;金融业税收占全市同期税收的10.6%;金融业增加值首次突破1,000亿元,达到1,010.58亿元,同比增长5.40%,高于同期GDP增速;新增上市企业6家,占全省100%;直接融资1,801.72亿元,占全省比重53.39%;证券交易量64,169.24亿元,占全省比重59.02%。一是优化顶层设计壮大发展动能。推动出台《关于金融助推强省会战略的实施方案》,牵头组织策划金融服务节“1+7+1”活动,市委、市政府和省级监管部门主要领导出席开幕式。推动市政府与中国再保险集团、人保财险湖南分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与国家开发银行、省农发行等分别签订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合作框架协议。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加大金融供给。畅通绿色项目和科创企业融资渠道,协调银行机构发放贷款998亿元。推动投放“信易贷”产品89个,全年新增信用贷款1425亿元。举办商贸、文旅等领域银企对接活动,协调在长银行机构发放贷款29.4亿元。全年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45.31%,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4.75%,涉农贷款同比增长9.38%。三是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新设地方金融组织6家,四类地方金融组织已达153家。新增融资担保额235.53亿元,同比增长141%;发放小额贷款101.62亿元,同比增长28.53%;发放典当贷款总额48.35亿元,同比增长22.50%;发放保理融资款17.22亿元,同比增长97.74%。四是争取多方资源加大资金奖补。争取省、市多层次资本市场补助资金1.32亿元;补贴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公司1,400万元;支持地方金融组织获得省级发展资金、风险补偿资金共计1,101万元;组织首届长沙金融创新奖评选,发放激励资金500万元。

2)秉持服务发展“第一要务”,产业发展成效显著

推动市政府出台《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岳麓登峰”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政策,全年新增上市(含过会)9家,A股上市企业累计84家,上市公司数量和市值稳居中部首位。在审和辅导备案企业38家,创历史新高。一是着力推动企业上市。推动平台搭建,设立北交所长沙服务基地;联合交易所、湖南证监局等开展常态化走访调研企业110家次,挖掘350家企业进入后备库;开展科创板、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培育专项工程,分别筛选45家、87家企业重点培育;创新开展各类特色品牌活动,印制《长沙市企业上市政策汇编》,全流程全方位助推企业上市。二是着力做强上市企业。指导帮助上市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定增、配股、多元化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再融资手段做大做强,全年上市公司新增再融资112.57亿元;协调相关部门稳步化解尔康制药大股东股票质押风险、开元教育经营风险、方正证券注册地保留风险,指导加加食品成功“摘帽”。三是着力壮大私募基金。联合湖南证监局率先全省建立湖南私募基金业协会,湘江基金小镇(含麓谷基金广场)新增入驻基金机构122家,新增认缴规模263亿元。累计入驻基金机构891家,基金认缴规模2,912亿元(在全国主要基金小镇排名第六)。推动市政府召开产业基金座谈会,审议通过产业子基金4只,新增产投基金总规模24.20亿元;推动市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第一批子基金设立。

3)打造金融改革“第一引擎”,创新试点再创佳绩

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金融整体发展质效。一是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走在前列。创新举办新媒体制作大赛、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巡检等活动,打造智慧书店、橘子洲景区等应用新场景,特色示范园区、校园、街、市场等特色示范区进入联合验收认定阶段。目前开通个人及对公钱包达2500万户,累计交易金额超80亿元,试点指标在全国第二批试点地区中稳居前列,荣获2022年度全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优秀组织单位”。二是自贸区金融领域改革取得突破。加强联动,推动涉外企业利用外汇衍生品开展汇率风险管理改革。积极推动省局出台《湖南省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十点暂行办法》,成功争取将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湖南金融中心和麓谷基金广场列为首批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地区。三是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成效显著。引导长沙银行探索开展碳排放权担保融资业务,支持长沙农商行创新推出“绿色节能贷”,指导农业发展银行发放全省首笔2亿元碳减排支持工具专项贷款。年末全市绿色信贷余额3,382.40亿元,同比增长39.50%,高于各项贷款同期增速29.89个百分点。

4)构建风险防控“第一屏障”,安全底线全面夯实

突出关口前移,坚持“打早打小”,全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一是强化风险排查整治。坚持“打早打小”,提前化解涉非风险42起,清退集资款近1,500万元。联合各部门对涉嫌非法集资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全年吊注销投融资类营业执照209家,列入经营异常市场主体1960家,刑事立案45起。二是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引导9家地方金融组织有序完成市场退出。完成地方金融组织分类监管评级,融担、小贷和典当在全省年度分类评级中A类机构数量均居前列。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开展“0731无非法集资街道(乡镇)”建设专项活动,组织防非宣传活动3万余场,参与群众600余万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我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以下薄弱的地方:①绩效目标设置的水平有待提高。我单位绩效目标设置人员以财务人员和业务处室相关人员为主,造成了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科学、不能全面考核项目的实施效果,削弱了绩效考评的作用。②绩效管理工作重心需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单位在以往的绩效管理工作中,更加注重绩效结果的评价,在今后的绩效管理工作中,在开展好绩效结果评价的同时,应当加强绩效过程(运行监控)管理,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个别绩效目标未按要求完成

数字人民币试点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数量目标中计划2022年组织到先进试点城市进行学习考察,受疫情环境影响,2022年未组织学习考察,计划2023年推进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长沙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及二级机构长沙市企业上市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及二级机构长沙市企业上市服务中心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用于推进金融业发展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及二级机构长沙市企业上市服务中心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