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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9-02-12 11:33:57来源: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

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七、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7、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明细表

8、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9、2019年政府经济科目支出明细表

10、2019年部门经济科目支出明细表

11-1、2019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1)贯彻执行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总社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提出有关的政策建议。

(2)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研究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市供销社所属单位具体实施。

(3)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指导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政策性业务经营工作。

(4)负责供销社烟花鞭炮销售的申请、审核和协调工作。

(5)指导各级供销社开拓农村市场,推动全市供销合作社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和完善本系统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体系;预测预报相关的市场信息。

(6)指导和监督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指导供销社系统的科技开发和推广工作,推进科教兴社。

(7)研究制订市供销社直属单位人事、财务、资产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8)指导供销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总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设置的机构为办公室、资产管理处、合作指导处、科技发展处、安全储运处、监督审计处(监事会办公室)、人事处、直属基层社管理处、机关总支。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情况。收入仅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新网工程项目支出、物业管理费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9年预算数1449.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财政拨款1449.9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18.37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1、“新网工程”项目经费200万元从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至公共项目内;2、人员工资按政策调增。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449.93元,其中,基本支出1362.91万元,项目支出87.0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18.37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1、“新网工程”项目经费200万元从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至公共项目内;2、人员工资按政策调增。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9.9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362.9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86.21万元,增长6.75%。其中人员经费1225.31万元,公用经费137.6万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三公”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87.02万元,共含两项:一是“新网工程项目”专项工作经费55.04元,系单位为用于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着力建设好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二是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31.98万元,经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长财评控字[2018]253号文件,核定我单位2019年1月至2011年12月物业管理费上限费用36.56万元/年,在市政府采监管局监督管理下,通过公开招标,由中标专业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财政每年安排物业管理专项资金给予我单位。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是市人民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37.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6.4万元,减少4.4%。减少原因为:2017年9月-2018年9月退休两名工作人员。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2万元,减少原因为按上级相关政策减少预算。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均为0,与2018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19年9月1日,市供销合作总社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19年预算政府采购预算53.38万元,其中31.98万元为物业管理、8.1万元为固定资产购买、公务用车维修、加油共6万元、办公耗材及其它租赁服务等政府采购类服务7.3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449.9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两个,涉及项目支出87.02万元。其中“新网工程”专项工作经费项目55.04万元;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31.98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七、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7、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明细表

8、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9、2019年政府经济科目支出明细表

10、2019年部门经济科目支出明细表

11-1、2019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