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财政预算公开_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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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27 13:03:28来源: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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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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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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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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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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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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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于2003年9月,是长沙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长沙市和广铁集团湖南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保值和归还;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5、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6、拟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7、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登记和缴存情况;

8、受理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9、承办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中心内设办公室、科技信息处、远程服务部、综合业务处、政策法规处、执法大队、财务会计处、稽核处、人力资源处、机关党委、中心工会;下辖芙蓉区管理部、天心区管理部、岳麓区管理部、开福区管理部、雨花区管理部,望城区管理部、长沙县管理部、浏阳市管理部、宁乡市管理部和铁路分中心(含怀化管理部)等分支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2021年部门决算包括中心机关本级、各区、县(市)管理部及下辖铁路分中心(含怀化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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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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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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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10,932.2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0.00

二、外交支出

31

0.00

三、上级补助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2

0.00

四、事业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

0.00

五、经营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4

0.00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5

0.00

七、其他收入

7

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0.00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9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1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2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3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4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5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7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10,932.28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9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2

10,932.28

本年支出合计

51

10,932.28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3

0.00

结余分配

52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4

0.00

年末结转和结余

53

0.00


25



54


总计

26

10,932.28

总计

55

10,932.28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
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0,932.28

10,932.28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2.82

32.82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2.82

32.82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2.82

32.82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3

城乡社区住宅

10,899.46

10,899.46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302

住房公积金管理

10,899.46

10,899.46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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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
支出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0,932.28

4,724.56

6,207.72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932.28

4,724.56

6,207.72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2.82

0.00

32.82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2.82

0.00

32.82

0.00

0.00

0.00



22103

城乡社区住宅

10,899.46

4,724.56

6,174.90

0.00

0.00

0.00



2210302

住房公积金管理

10,899.46

4,724.56

6,174.9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0,932.2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

0.00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29

0.00

0.00

0.00

0.00



3


三、国防支出

30

0.00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1

0.00

0.00

0.00

0.00



5


五、教育支出

32

0.00

0.00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3

0.00

0.00

0.00

0.00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4

0.00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

0.00

0.00

0.00

0.00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

0.00

0.00

0.00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7

0.00

0.00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8

0.00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39

0.00

0.00

0.0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0

0.00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1

0.00

0.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2

0.00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3

0.00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4

0.00

0.00

0.00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5

0.00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6

10,932.28

10,932.28

0.00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7

0.00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8

0.00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2

10,932.28

本年支出合计

49

10,932.28

10,932.28

0.00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3

0.0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0

0.00

0.00

0.00

0.0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4

0.00


5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5

0.00


52







26



53






总计

27

10,932.28

总计

54

10,932.28

10,932.28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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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10,932.28

4,724.56

6,207.72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2.82

0.00

32.82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2.82

0.00

32.82

22103

城乡社区住宅

10,899.46

4,724.56

6,174.90

2210302

住房公积金管理

10,899.46

4,724.56

6,174.90

注:本表反映本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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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4037.11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95.05

310

资本性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462.22

30201

办公费

9.74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2

津贴补贴

492.90

30202

印刷费

0.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3

奖金

1485.81

30203

咨询费

0.0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4

手续费

0.14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07

绩效工资

0.00

30205

水费

0.01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55.69

30206

电费

0.84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96.68

30207

邮电费

0.00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4.63

30208

取暖费

0.16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67.69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4.26

30211

差旅费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331.38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114

医疗费

0.00

30213

维修(护)费

0.0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845.85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92.40

30215

会议费

0.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6

培训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2

退休费

92.98

30217

公务接待费

1.19

312

对企业补助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1201

资本金注入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0.00

30305

生活补助

0.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1204

费用补贴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26

劳务费

0.00

31205

利息补贴

0.00

30307

医疗费

0.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1.55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8

工会经费

0.00

313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0.00

30309

奖励金

0.24

30229

福利费

1.70

31302

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0.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1.01

31203

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99.18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95.37

399

其他支出

0.0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9906

赠与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53.34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0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0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9999

其他支出

0.0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0.00







307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0.00




人员经费合计

4329.51

公用经费合计

395.0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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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45.00

0.00

40.00

0.00

40.00

5.00

32.20

0.00

31.01

0.00

31.01

1.1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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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2.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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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0.00

0.00

0.00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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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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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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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中心收、支总计10932.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34.57万元、增长22.86%。主要是因为中心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及贷后资产管理费用项目以及公积金系统设备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中心收入合计10932.28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中心支出合计1093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4.56万元,占43.21%;项目支出6207.72万元,占56.79%。按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57.08万元,占38.94%;商品服务支出5870.64万元,占53.7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7.46万元,占2.81%;资本性支出497.1万元,占4.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心2021年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数为10932.28万元,较上年增加2034.57万元、增长22.86%。本年支出数为10932.28万元,较上年增加2034.57万元、增长22.8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变动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及贷后资产管理费用以及公积金系统设备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32.28万元,较上年增加2034.57万元、增长22.8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及贷后资产管理费用以及公积金系统设备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本年支出合计为1093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4.56万元,占43.21%;项目支出6207.72万元,占56.79%。全部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463.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93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1%,均为住房保障支出。其中: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8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指标调整办公费、劳务费及公积金事业发展基金等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9463.9万元,支出决算为1089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及贷后资产管理费用以及公积金系统设备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4724.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29.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6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95.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7%,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2万元,完成预算的71.56%,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万元,减少28.44%;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8万元,增长22.34%。其中: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本年度中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21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9万元,完成预算的23.8%,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1万元,减少76.2%;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3万元,增长80.4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的批次及人数较去年有所增加。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本年度未新增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数为31.01万元,完成预算的77.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9万元,减少22.47%;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5万元,增加20.8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和年底预充油卡,公务用车燃油费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9万元,占3.69%,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01万元,占96.3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1年中心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开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公务考察11批次、69人次,主要是接待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本中心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1年中心未新增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01万元,主要是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费、车辆燃料费以及停车过路费等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中心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因此无该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中心开支会议费1.77万元。主要用于:中心系统升级调研研讨会、业务数据治理会、信息系统升级需求内部评审会、团委座谈会、退役军人座谈会以及模拟法庭预备会等开支。

2021年中心开支培训费13.04万元。主要用于举办信贷员培训、参加市级业务知识提升培训、中心新系统培训、公积金贷款业务知识培训、中心事业单位培训以及公积金政策宣讲培训等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30.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7.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42.4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4169.19,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0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6.1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1.53%。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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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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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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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是指在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产生的收益,主要是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与业务支出的差额。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三、执法大队

为切实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提升中心的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公积金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经市编办批准(长编办发〔2017〕38号),2017年初中心将执法大队单列,主要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政策情况,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并及时进行协调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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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远程服务部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工作制度和标准规范,根据市编办《关于调整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长编办发〔2017〕)文件精神,中心增设远程服务部,主要负责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运行、维护、用户指导和技术支持;负责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在线咨询、投诉和建议的受理;负责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的办理;负责12329服务热线的接听、答复、处理及管理;负责客户投诉的受理和接待工作。

五、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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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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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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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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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中心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职责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3年9月设立,是长沙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负责长沙市和广铁集团湖南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保值和归还;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5)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6)拟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7)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登记和缴存情况;

(8)受理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9)承办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中心内设办公室、科技信息处、远程服务部、综合业务处、政策法规处、执法大队、财务会计处、稽核处、人力资源处、机关党委、中心工会;下辖芙蓉区管理部、天心区管理部、岳麓区管理部、开福区管理部、雨花区管理部,望城区管理部、长沙县管理部、浏阳市管理部、宁乡市管理部和铁路分中心(含怀化管理部)等分支机构。

3、人员编制

截至2021年末,中心正式人员编制数101人、聘用人员编制数80人,铁路分中心编制数25人,合计206人。中心正式人员年末实有100人,聘用人员实有80人,铁路分中心实有23人,合计203人;中心退休人员实有33人,铁路退休人员实有5人,合计38人。

4、主要业务指标及工作重点

新增开户缴存职工20万人,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180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0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95亿元,个贷逾期率(代偿前)控制在0.03%以下,实现增值收益率1.50%以上。围绕主要业务指标,重点做好下面工作:

一是全速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强化数据治理,完善基础数据,优化电子档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升级改造核心信息系统,优化贷款和提取业务流程,缩短业务办理时限;强化与一网通办平台的对接融合,支撑微信公众号、我的长沙、支付宝等服务渠道在线受理业务,推进贷款业务、高频提取业务线上办结,全面提升业务办结“离柜率”;按要求完成政务服务“跨省通办”5个事项。

二是全力支持我市租赁住房建设。参与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发展试点工作,通过发放项目贷款支持我市租赁住房建设,探索开展利用增值收益购买建设租赁住房,提高资金使用率,在“租购并举”中积极探寻制度定位,为缴存职工中的无房户家庭、高层次人才等提供租赁住房。

三是全力参与自贸区长沙片区建设。根据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工作安排及长沙片区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先行先试,有效承接国家省市赋权行政审批事项、整合优化自贸片区行政审批资源、全面优化自贸片区营商环境,积极派人进驻自贸区长沙片区相关区块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网点。

四是全方位实现“同城同政策”。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站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角度,加强与省直分中心沟通协调,理顺管理体制,促使省直分中心统一执行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贯彻执行市管委会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实行同城同政策。 ????????

五是全过程加强业务风险防控。构建“机审”+“人审”业务审批模式,强化“事前”信息核查+“事中”三级审批+“事后”稽核,充分发挥信息化防控与稽核手段作用,建立健全重点岗位定期轮换机制,全过程严防业务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

六是全面提升党建引领作用。深入贯彻学习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政治建设,以党的建设引领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好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形成具备行业特色的党建工作经验,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二)中心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设计范围等

????2021年中心支出决算数1093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4.56万元,占43.21%;项目支出6207.72万元,占56.79%。资金的使用方向为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资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等其他日常公用经费。2021年度基本支出为4724.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29.5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95.05万元。按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37.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5.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2.4万元。

我中心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立足自身实际,建立健全了《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用车管理试行办法》、《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费财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把“三公”经费使用关进制度的笼子。2021年中心“三公”经费开支3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8万元,增加22.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1.19万元,较上年度增加0.53万元,增加80.49%,主要是由于外地中心来我中心交流学习批次较2020年增加6批,人数增加10人,使得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5.35万元,增加20.86%,主要是由于油价上涨和年底预充油卡导致公务用车燃油费较2020年有所增加,使得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总额较上年度增加。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保障中心各内设处(室)和下辖部门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楼租赁费、水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政策宣传推广费、印刷费、公积金系统设备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铁路分中心运行经费及其他公积金业务支出。为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内控体系,中心制定了《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制度汇编(财务与内控管理)》、《长沙住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费财务管理办法》,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各项支出审批。坚持经费预算科学化、精细化,预算执行规范化、责任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同步化。

2021年度项目支出为6207.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9.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75.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06万元,资本性支出497.1万元。全年资金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费开支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重大项目符合“三重一大”决策规则;资金使用除按规定预算调整和调剂使用外,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2021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均按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2021年中心各处(室)和铁路分中心根据自身的职责分工,结合所分管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并实施了各项业务活动。各项目均拟定了项目负责人、制定了实施绩效目标和项目实施产出成果目标,在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中通过《项目支出目标表》一并公开。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长沙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和《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手册》及项目各自规定、办法等,对项目支出的办理程序、审批程序、监督检查等进行规范,强化支付约束。

1、数字认证和电子签章系统项目

????为了给公积金缴存单位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在线缴存、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调整等功能,实现单位公积金缴存业务零跑腿,以及确保用户信息和资金安全,中心通过公开招标采购了网上服务大厅数字认证及电子签章服务。为了加强对项目提供方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监督、考核,并确保服务的延续性,中心制定了《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数字认证和电子签章项目考核办法》,从服务质量、服务评价两方面进行考核,其中,服务评价考核是通过向单位专管员发放服务评价表,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考核结果与费用直接挂钩。

2、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及贷后资产管理服务费

????为规范借款人逾期贷款风险和强化服务提供方贷后资产管理责任,保证中心贷款资产安全,中心制定了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及贷后资产管理考核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对服务提供方的贷款担保及贷后资产管理业务、执行中心相关政策与财务管理制度和履行《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阶段性担保及贷后资产管理服务委托协议》约定等情况进行检查、稽核和考核,并提出书面限期改正意见,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挂钩。

3、远程服务部及宁乡档案室管理服务外包费

????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归整和保管业务资料,提升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公开性和操作性,中心通过公开招标采购了远程服务部及宁乡档案室管理外包服务,根据远程服务部综合管理服务外包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中心定期对外包服务的运行和管理进行监督和考核,从组织管理、运行管理、档案管理、后勤物业和其他建议五方面对远程服务部整体外包运行情况进行考核,且总费用的20%与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4、12329热线服务及短信费

按照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管理项目招标的相关要求,中心成立考核小组,每年对平台热线坐席年度运营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根据服务提供方提交的综合服务平台年度运行报告、综合服务平台综合运行指标、综合服务平台投诉及建议汇总表、综合服务平台业务考核表和现场调研进行考核打分,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挂钩。

5、行政执法经费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中心制定了《长沙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中心执法大队根据该办法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调查取证、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公积金事业发展基金等其他项目支出

严格按照《长沙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手册》和资金用途支出。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资产的总体情况分析

截至2021年末,中心资产总额3382.38万元,较上年末3218.24万元增加164.14万元,增长5.1%。其中,流动资产11.28万元,占比0.33%,较上年末18.35万元减少7.07万元,增长-38.53%;固定资产3312.49万元,占比97.93%,较上年末3199.89万元增加112.6万元,增长3.52%;无形资产58.6万元,占比1.73%,较上年末增加58.6万元;无其他有关资产。房屋净值2380.31万元,车辆净值为0,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净值38.17万元,分别占比固定资产净值70.37%、0%、1.13%;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情况分析

2021年,中心配置资产469.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410.98万元,含通用设备383.04万元(车辆价值25.16万元为恢复资产卡片增加资产原值,非本年度新增配置),家具、用具27.94万元;无形资产58.6万元;无自用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及对外投资等情况;无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或处置国有资产取得收益等情况。

(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领导有力

中心成立了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由中心党组书记任组长,机关纪委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务会计处、科技信息处、办公室、机关纪委、稽核处等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财务会计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处室)、管理部和铁路分中心明确本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维护。

2、工作基础扎实

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各部门的资产配置计划进行核定,确保资产配置与预算有效衔接。通过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各部门每季度对所属资产进行自查,中心每年组织一次全面资产盘点清查,确保资产账与表、账与物、账与账相符。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定期查询、分析各类资产存量、配置、价值等情况,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

3、管理制度健全

中心建立健全了包括资产购置、领用、清查、调出、报废、核销等环节在内的资产管理制度,通过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分级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到位。资产采购由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中心领导审批后,区分不同类别由办公室和科技信息处统一集中采购。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资产购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未列入的,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确定供应商。机关纪委对资产实施全过程监督,在资产采购、领用、处置等环节实施验收机制,严格领导审批、经手人签字、申领人签字,有效防控资产管理过程中的风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稳”为基调,以“房住不炒”为原则,以助圆“安居梦”为目标,紧扣“三高四新”战略,统筹推进住房公积金在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方面各项工作,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高质量发展。2021年全市新增开户单位6376家,新增开户职工32.73万人,完成归集197.2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8%、29.68%、15.52%;提取住房公积金107.58亿元,同比增长13.9%,占当年归集额的54.55%;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269户、105.0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92%、41.4%。个贷率87.83%,同比下降3.14个百分点;完成业务收入18.85亿元,实现增值收益9.6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86%、16.85%。截至12月底,累计归集总额1261.48亿元,归集余额621.18亿元;累计发放贷款798.34亿元,个贷余额526.08亿元。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表》认真评定,得分95.4分,等级为“优”。

(一)运行成本方面

2021年,我中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加强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管理,确保中心各项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有序开展。

1、公用经费控制率92.80%。

????2021年公用经费控制率92.80%=(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数395.05万元/公用经费预算安排425.71)*100%。

2、“三公”经费控制率71.56%。

“三公”经费控制率71.56%=(“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32.2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45万元)*100%。

(二)管理效率方面

1、在职人员控制率98.54%。

????在职人员控制率98.54%=(实际在职人员203人/编制数206人)*100%。

2、预算执行率95.97%。

预算执行率95.97%=(本年度预算支出数11036.42万元/本年预算数11499.63万元)*100%。

3、预算调整率5.62%。

预算调整率5.62%=(预算调整数646万元/预算数11499.63万元)*100%。

4、政府采购执行率101.55%

政府采购执行率101.55%=(实际政府采购金额4530.34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4461.09万元)*100%。

5、预决算公开情况

我中心科学合理、认真细致的编制了2020年部门预算和2019年部门决算,真实准确填报基础数据,按要求对一般公共预决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公开到“项”级科目,并按时上报预决算数据资料。按照统一要求和部署,于2021年2月24日在门户网站公开了2021年度部门预算,2021年9月16日公开了2020年度部门决算。

(三)履职效能和社会效应等方面

1、坚持服务全市大局,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

稳步推进归集扩面。一是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工作。参与住建部第二阶段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强制缴存与自愿缴存并行机制,更多新市民等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内。截至目前,共有15978名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已为1845名新市民家庭发放贷款73517.2万元。二是进一步规范缴存。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业务发展,严格落实企业缓缴等制度规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全年共审批通过3家企业缓缴公积金、296家企业降低缴存基数。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规范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三是配合做好拟上市公司公积金缴存证明。严格要求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落实好公积金制度相关工作要求,优化办事流程,开设绿色通道,全年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了445份缴存证明。

②全力保障基本住房需求。一是同城不同策问题有效解决。与省直分中心统一了贷款、提取、归集方面43项具体政策问题。二是区域协同发展有新突破。推动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与省直、株洲、湘潭中心签订一体化合作协议,合作事项包含信息共享、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等8个方面,为三地人才流通安居提供政策支持。人民日报客户端宣传报道了中心倡导长株潭一体化发展有关工作经验。三是业务流程更加便民。联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管理部设立“云抵押”便民服务点,通过人脸识别、电子证照等信息化手段,在线办理抵押登记和抵押注销业务,实现贷款业务“最多跑一次”。

③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在支持住房消费类提取类型的基础上,探索资金使用范围,参与长沙市老旧小区改造,支持缴存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助力解决“梯位”问题。截至12月底,中心已累计支持173户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824.05万元用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

2、坚持开放改革创新,打造高水平服务平台

更新核心业务系统,提供大数据支撑。一是全面更新系统。集中力量升级更新原有核心业务系统,嵌入业务办理条件和流程模块,加强事前准入控制、事中流程规范、事后稽核审计,实现“人审”变“人机结合”,强化了信息系统的刚性约束。二是推进大数据共享。与人民银行、市民政局、市住建局、13家商业银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市场监督局等部门积极对接,打通数据壁垒,实现了大数据联网实时核查,为实现业务全部网上办结提供信息支撑。基本实现了内嵌电子化征信报告、在线购房提取、在线还贷提取线上申请功能。

②深化“互联网+”改革,提升服务质量。联合公安、社保、人社等单位推进“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新增“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3项,14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成功升级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可在线受理离职、退休提取,进行个人信息查询及签章打印,服务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宽。新增商业贷款还贷提取等线上业务,支持更多业务在线上办结“一次都不跑”。

目前,中心已在全市布局了17个服务网点,将服务触角延伸至园区、自贸区,形成“多点布局、全面开花”新格局;为缴存单位及职工提供12329热线、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等线上服务渠道。截至年底,微信公众号关注量95万,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注册人数26.3万,单位版签约数2.7万家,使用线上服务渠道的缴存单位及职工数量进一步提升。全年,通过各线上渠道办理提取业务10万笔、10.9亿元;协调、跟踪处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移业务34289笔;处理“一网通办”平台住房公积金业务200笔;受理各渠道投诉、建议工单3752件,连续多年被评为市委网络问政留言办理工作优秀单位。

3、坚持强化底线思维,促进制度高效能运行

保障资金安全。一是用制度管钱。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强化大额资金调动、存储党组集体决策;规范财务管理,构建规范化制度体系,对资金运行过程实施“资金全域管理”和“线上适时调剂”,充分运用事前计划、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手段,严控资金流动性风险;全年,提取、转移、贷款业务资金拨付未发生一笔差错。二是强化行政执法。通过行政执法新增开户单位12家、1282人,新增月缴存额77万元。执法补缴2268人,补缴金额1649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6起,执行到位金额114万元;及时发现并处理骗提骗贷行为47起,阻止并及时追回资金513万元。

②保障业务安全。在核心业务系统刚性约束的基础上,一是强化内部稽核。定期开展内部稽核,扩大稽核内容,创新稽核手段。今年将组合贷款等业务纳入稽核范围,并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开展贷款全覆盖稽核工作。稽核手段的有效运用,为中心各项业务有序规范开展和政策完善提供支持。二是配合做好外部监督。配合做好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业务审计,制定审计整改方案,确保审计问题整改到位。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专题解读,每月推送《热点月报》,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接受媒体、缴存职工监督,推动制度透明运行。三是强化对合作单位考核。持续完善对合作银行及担保公司的业务考核细则,召开业务座谈会,组织年度业务考核,确保合作单位规范履行合作协议。

③保障数据安全。今年以来,中心把数据治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加强对数据全过程质量管理,规范数据采集,开展业务培训,解决数据录入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从源头上提高数据质量。加强数据报表审核,根据业务流程变更,及时调整数据模型。探索建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数据质量检测。目前,我中心业务系统数据合规率指标在住建部电子稽查工具中考核得分在省会城市中排名第2。

2021年,中心未发生一起资金、人员、信息风险,被评为我市平安建设优秀单位。

4、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建高品质引领作用

精心组织党史学习教育。一是切实做好各项学习活动,强化思想武装。全年组织12次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学史明理”等主题开展4次专题学习研讨。先后赴长沙县陈树湘烈士事迹陈列室、浏阳市李白烈士故居等地参观学习,赓续革命精神再奋进;各党支部以瞻仰革命遗址、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形式,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载体开展集中学习,深入传承红色基因。二是切实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制度更加惠民。聚焦年度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梳理出18项为民办实事项目清单,及时督促、跟进项目清单完成情况。通过一系列实际行动践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湖南日报以《立足小窗口 服务大民生》为题,半版报道中心为群众办实事有关做法。

②高质量开展党建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开展“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创建,巩固基层党员“五化”建设,组织党务干部培训,抓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制度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建设成果。通过开展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红色经典诵读、学雷锋志愿活动、书香机关建设、抗疫献血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在全市“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合唱比赛中获得甲组银奖及最佳人气奖,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氛围。圆满完成2021年度全国文明单位复查。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召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下发工作方案,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实责任。持续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党组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各支部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中心党组会议多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③加强选人用人工作。一是坚持按制度选拔任用干部。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和中心工作大局,积极发展、培养和调配干部。全年提拔正科职干部1人,副科职干部3人,交流副科职干部2人,并对2020年提拔且试用期满一年的1名副科职干部进行了试用期考核。二是切实做到用好的标准选人用人。对长期在一线工作、做出实绩的干部重点关注、重点使用,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三是切实做到用好的方法选人用人。坚持动议、民主推荐、对象考察、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制度,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坚持干部选拔任前档案审核,任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和所在党支部意见,健全干部任用监督机制,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九、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自评工作有待完善.

我中心2020年绩效自评考核结果为低,主要原因是自身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识不到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不强,未按要求报送绩效自评材料,影响了2020年绩效自评考核结果。

(二)预算调整幅度较大

2021年我中心预算调整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及贷后资产管理服务费项目年中追加预算580万元。在编制2021年度部门预算时,考虑到新冠疫情和全国经济整体增速放缓的影响,预计中心公积金贷款增速会有所回落,但2021年国家实施的逆周期调控政策,使中心公积金贷款发放资金实现逆势增长,导致与公积金贷款金额直接挂钩的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及贷后资产管理服务费项目资金不足,需年中追加预算。

十、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绩效自评工作

????中心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自评工作小组,并印发绩效自评通知,确保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开展,按时按质完成绩效自评工作,负责收集和汇总绩效自评所需材料,审核和报送绩效自评结果。

(二)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

????预算编制时,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中收支科学预测并编制预算,使编制的预算更加细化便于操作,尽量减少对预算的调整,有效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十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中心将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和编制的依据,将有力提高预算制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中心将根据财政的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开本自评报告,接受社会大众监督。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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