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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1-02-24 13:50:51来源:市司法局

长沙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 ?(2)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审查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的责任。负责立法协调。?
?? (4)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报备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
?? (5)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负责区县(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登记、监督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7)负责市政府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指导和参与市政府重大合同履约问题的处理;指导全市政府合同管理工作。?
?? (8)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全市司法所建设。?
? ?(9)负责全市监狱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刑罚执行、罪犯改造的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管理湖南省坪塘监狱。?
? ?(10)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管理市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市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
? ?(11)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管理市长沙公证处、市星城公证处、市麓山公证处、市仲裁委秘书处。?
?? (12)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的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 (13)负责全市法治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市政府涉外协议等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市政府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 (14)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车辆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 (15)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区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长沙市司法局机关内设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办公室、政治部(干部处)、政治部(警务教培处)、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机关纪委)、立法处、信息处、监狱戒毒管理工作处、社区矫正管理处、行政复议与应诉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处、行政执法监督处、规范性文件管理处、政府合同管理处、普法依法治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与对外合作交流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装备财务保障处、机关党委、长沙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同时管辖湖南省坪塘监狱、长沙市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长沙市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长沙市长沙公证处、长沙市星城公证处、长沙市麓山公证处、长沙市仲裁委秘书处7个直属二级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一)长沙市司法局(本级)

(二)湖南省坪塘监狱

(三)长沙市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

(四)长沙市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无)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我局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律师公证管理、法律援助、司法考试、立法办公、行政执法监督、监所相关支出、法制建设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229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290.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数20966.2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23.96万元,同比增长6.31%,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长。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2290.2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22290.22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0966.26万元,较去年增加1323.96万元,同比增长6.31%,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290.2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9023.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81.79万元,同比增长9.07%,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266.4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7.83万元,同比下降7.32%,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基层司法业务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管理培训等方面;普法宣传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普法、法治宣传工作等方面;律师管理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律师事务所监督管理培训等方面;公共法律服务支出370.49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支出159.9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考工作等方面;社区矫正支出47.5万元,主要用于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等方面;法制建设418.0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合同审查、立法办公、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诉讼与复议等方面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局机关、湖南省坪塘监狱、长沙市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长沙市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等4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83.6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59.62万元,下降20%,主要是按照财政统一部署,抱着过“紧日子”的目标予以压缩。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5万元。2021“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增加17.5万元,主要是2021年需购置2台公务用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全面依法治市相关协调会,人数100人,内容为统筹协调政府各部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工作安排;培训费预算40万元,为警察警衔晋升及新招录公务员首授培训,人数80人左右。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长沙市司法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60.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2.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37.86万元;政府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市司法局整体支出3266.4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3个,涉及项目支出2692.79万元,其中:长沙市司法局机关的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费项目70万元;公共法律服务经费项目170.49万元;基层司法业务费项目50万元,立法办公专项经费项目67.84万元;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日常经费项目76万元;专家咨询经费和合同审查经费220万元;普法宣传费项目200万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费项目159.9万元;法律援助经费项目200万元;湖南省坪塘监狱的物业管理费项目73.88万元;犯人改造费项目48.75万元;警察服装装备经费项目27.75万元;犯人生活费项目420万元;长沙市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强戒人员医疗康复费项目114.48万元;强制隔离戒毒业务费项目89.56万元;强戒人员教育经费项目59.78万元;物业管理服务费项目85.86万元;房屋日常维修经费项目50万元;强戒人员电费项目64万元;强戒人员生活费项目228.6万元;长沙市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物业管理费项目59.3万元;强戒人员生活费项目104.4万元;强戒人员医药费项目52.2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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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公开9张报表(见附件),包括: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备注: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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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长沙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

2、2019年度长沙市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