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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9-02-11 14:52:51来源:市司法局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长沙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 



第一部分:

       长沙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本预算公开内容仅涉及机构合并前的原长沙市司法局,不包含原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1、职能职责

长沙市司法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市刑罚执行及改造罪犯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司法鉴定工作、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指导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支持全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和警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区、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长沙市司法局机关内设机关党委、办公室、政治部、监狱管理工作处、戒毒管理工作处、法制宣传处、律师工作管理处、公证工作管理处、基层工作处、社区矫正工作处(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司法鉴定管理处、国家司法考试处、政策法规处、行政装备处、纪检监察室,同时管辖湖南省坪塘监狱、长沙市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长沙市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长沙市法律援助处、长沙市新城学校(市工读学校)、长沙市148法律服务和信息指挥中心、长沙市长沙公证处、长沙市星城公证处、长沙市麓山公证处9个直属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长沙市司法局机关部门本级

2、湖南省坪塘监狱、长沙市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长沙市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长沙市法律援助处、长沙市新城学校(市工读学校)、长沙市148法律服务和信息指挥中心6个直属二级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性收费收入,包括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行政、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律师公证管理、法律援助、司法统一考试、监所相关支出、工读学校教育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883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824.6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性收费收入15.20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2541.14万元,同比增长15.5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541.9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事业收入减少0.80万元。主要增加因素是政策性增资及新增人员经费。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8839.8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7503.59万元,教育支出1336.28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2541.14万元,同比增长16%,其中公共安全支出较上年增加2433.60万元,同比增长16.15%,教育支出较上年增加107.54万元,同比增长8.75%。主要是政策性增资及新增人员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824.6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5940.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46.33万元,同比增长22.67%。其中人员经费增加2522.5万元,公用经费增加423.83万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我部门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884.1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04.39万元,同比下降12.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是专项业务费。其中基层司法业务支出237.08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管理培训等方面;普法宣传支出210.4万元,主要用于普法、法治宣传工作等方面;法律援助支出230.95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等方面;工读学校教育支出41.81万元,主要用于工读学校的特殊教育开支等方面。本期项目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将各单位项目经费部分调减用于弥补本单位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局本级、湖南省坪塘监狱、长沙市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等7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32.9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63.83万元,同比增长27.7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租赁费等方面。增长原因主要是各单位普遍运行经费不足,本期调剂部分项目经费用于提高运行经费的标准。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4.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0.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0.3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6.0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1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5.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均为6.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上年持平,均为0。“三公”经费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继续大力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发扬艰苦朴素的精神,严控“三公”经费,决不违规超支,杜绝奢靡浪费之风。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长沙市司法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6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90.9万元。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2019年长沙市司法局整体支出18839.8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本部门无公共项目支出,因此未编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总值34272.48万元,有公务用车39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长沙市司法局

                                       20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