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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1-02-24 11:03:54来源:市城管执法局

目??录

第一部分: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及报告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及年度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政策标准、行业规范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定期通报城市管理工作考评结果,提出奖励处罚和责任追究的建议;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3.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负责制定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及市容环卫附属设施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统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4.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交通隔离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负责制定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交通隔离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道路路名牌的代建代管。

5.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参与城乡绿化规划的编制(包括城乡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绿线规划等),参与涉及园林绿化规划的控规编制、修改及建设项目的审批;负责制定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及园林绿化附属设施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城市公园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公园的指导、监督、考核。

6.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复确定的行政处罚权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统筹协调、组织调度和指导、监督、考核;负责交通设施专业行政执法,统筹实施餐厨垃圾、户外广告等专业行政执法;牵头组织跨区和重大复杂案件查处;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业标准和行为规范;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督查和管理。

7.负责城市夜景亮化和功能照明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负责制定城市夜景亮化和功能照明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城市夜景亮化和功能照明工程建设。

8.负责户外广告招聘设置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负责制定户外广告招聘设置相关的规范、标准;负责组织编制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

9.负责燃气热力行业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负责制定燃气热力行业服务标准并督促实施;参与燃气热力价格的制定与调整。

10.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科技化、智能化、信息化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宣传推广和技术引进。

11.负责开放式物业服务管理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负责指导、协调集镇城市管理工作。

12.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项目;参与城市建设和改造中涉及城市管理的工程建设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查以及施工协调、施工验收等工作;牵头组织涉及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移交工作;实施市人民政府交办的涉及城市管理项目的相关工作。

13.负责城市桥梁隧道、园林绿化、燃气热力运营、大型户外广告等城市管理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处室20个,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法规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规划发展处、督查督办处、基层指导和考核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市政管理处、公共设施管理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处、园林绿化维护管理处、执法监督处、市容秩序监管处、户外广告和亮化管理处、燃气热力管理处、科技信息处、宣传教育处、计财审计处、人事处。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1年纳入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含本级)共11个,比上年减少1个预算单位:

1.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

2.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3.长沙市渣土事务中心

4.长沙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5.长沙市城市维护质量监督中心

6.长沙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事务中心(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

7.长沙市燃气热力事务中心

8.湖南省长沙燃气燃具监督检测中心

9.长沙市园林科学科研所(长沙市园林设计院)

10.长沙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11.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根据长编办〔2020〕164号《关于调整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撤销长沙市环卫机械研究开发中心,注销其事业单位法人,其在编人员分流安置在局属事业单位。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本级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局本级及局属事业单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1955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537.0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2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381.79万元,主要是增加政策性增资及新增人员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9557.09万元,全部为城乡社区支出19557.0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381.79万元,主要是增加政策性增资及新增人员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37.0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6080.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456.6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专项经费620.46万元,主要用于餐厨垃圾展示馆运行、临聘企业军转干部经费、小城镇管理经费、文明创建、市城管委工作经费、西中心办公用房租赁及运行等方面;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专项经费225.28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专项整治费、办公场地运行维护经费;市生活垃级综合处理事务中心专项经费36.8万元,主要用于垃圾综合处理公共开放活动经费、垃圾处理场和垃圾中转场周边环境检测等方面;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专项经费360.98万元,主要用于市民随手拍及违章建筑奖励、城管信息系统运行电费、天网视频接入项目、数字城管硬件运维服务、数字化城管综合信息平台坐席员劳务服务等方面;市渣土事务中心专项经费458.23万元,主要用于扬尘治理及渣土整治管理专项、长沙市智慧渣管服务平台运维及技术服务项目、微信举报平台运行及奖励经费等方面;市城市管理维护质量监督中心专项经费13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质量监督经费等方面;市燃气热力事务中心专项经费70.23万元,主要用于燃气行业监管经费、燃气安全宣传经费、办公场地运行、政府储备气存储费、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维护费等方面;湖南省长沙燃气燃具监督检测中心专项经费157.76万元,主要用于燃气具检测费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专项经费5.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场地运行等方面;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专项经费1508.65万元,主要用于安保服务、人员经费缺口、930公祭日纪念活动经费、维护用电、亮化维护费、保洁服务外包、绿化维护费等方面。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行政单位)以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和市渣土事务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6.1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51.69万元,下降20.55%,主要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降低公用经费标准,持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3.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7.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9.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增加1.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6.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10.13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局本级已报废1辆公务用车,为保障局本级公务出行需求,购置1辆新车。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38.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3.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65.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会议费预算10.5万元,拟召开局系统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绩效考核述职测评会议、党史学习教育大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议、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会议、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及分类相关会议、渣土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会议、长沙市燃气行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会议、景观照明工作、道路移交工作会议等,人数约2200人,内容为会议场租9.1 万元、电子显示屏及资料费1.4万元;培训费预算29.05万元,拟参加住建系统领导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培训、文明创建业务专题培训、开展城管支队全员综合素质培训、开展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程序宣传培训、渣土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培训、开展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及分类培训、参加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及各项专业培训、开展园林绿化培训,人数约610人,内容为培训费28.53万元、资料费0.52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有车辆3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1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1台(套)。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拟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整体支出19557.0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3个(50万以上),涉及金额2463.02万元,其中:西中心办公用房租赁及运行费400万元;市城管委工作经费80万元;小城镇管理经费95万元;办公场地运行维护费63.5万元;城管执法专项整治费161.78万元;数字化城管综合信息平台坐席员劳务服务309.15万元;扬尘治理及渣土整治管理专项120万元;长沙市智慧渣管服务平台运维及技术服务项目326.23万元;燃气具检测费157.76万元;安保服务107万元;绿化维护费193.7万元;保洁服务外包255.3万元;亮化维护费193.6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2020年市财政局对我局系统2019年的财政资金重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综合评价等次为优。

八、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反映拟定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法规政策、组织跨区域污水垃圾及供水燃气官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第二部分?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及报告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开)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备注:上述表格中,因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明细表》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