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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9-27 14:19:38来源:长沙市城管执法局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8年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2018年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与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深化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系统改革,开展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理论研究,加快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

3)承担长沙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的政策标准、行业规范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定期通报城市管理工作考评结果,提出奖励处罚和责任追究的建议。

4)负责全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道路设施、景观亮化照明、户外广告、开放式老旧居民社区物业服务等方面的行业指导和管理;负责对各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负责城区道路(含桥梁、隧道)交通隔离设施的管理;负责户外广告的设置和户外宣传活动的管理以及城区道路路名牌的代建代管;负责城市景观亮化和功能照明的监督考核;负责城市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应急任务的调度指挥、协调处置和监督考核。

5)负责牵头协调城区内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督促、协调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后的移交及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交办的涉及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环境改造等项目的相关工作;参与城市建设和改造中涉及城市管理的项目建设规划审定、可行性研究、设计方案评审、施工协调、竣工验收,并组织接收移交。

6)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及建筑垃圾处置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负责全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体系的运行监管、协调服务及相关项目工作;负责统一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垃圾处置工作。

7)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复确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交通设施专业行政执法,统筹实施餐厨垃圾、户外广告等专业行政执法;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牵头组织跨区域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管辖权有争议的行政执法工作指定管辖主体;负责对各区(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督查和监督,加强对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8)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9个,包括: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本级)、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市渣土管理处、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城市管理维护质量监督中心、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管理处、市环卫机械研究开发中心、湖南长沙燃气燃具监督检测中心、市燃气热力管理局,比上年新增2个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122603.27万元(2017年度收入113914.53万元,比上年增长8688.74万元,增长比例7.63%),支出122679.9万元(2017年支出114096.78万元,比上年增长8583.12万元,增长比例7.5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78.1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8.34万元(主要原因是局属单位市环卫机械研究开发中心以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92.74万元)。

(二)、2018年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122603.27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22149.68万元,经营收入453.59万元。

(三)、2018年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1226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29.08万元,项目支出113411.79万元,经营支出539.03万元)。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2149.68万元(2017年度收入113397.87万元,比上年增长8751.81万元,增长比例7.72%,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17年决算单位为7个,2018年决算单位为9个,新增2个局属二级单位,2018年新增垃圾焚烧和飞灰处理项目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经费)。支出122140.87万元(2017年支出113387.37万元,比上年增长8753.5万元,增长比例7.72%),年末结转和结余33.22万元。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140.87万元,2017年支出113387.37万元,比上年减少5246.5万元,减少比例为4.63%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基本支出8729.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比例8.07%(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904.5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24.57万元)。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共计支出107.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45万元,公务接待费4.0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8.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比上年增加6.78万元,增加比例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管系统新增2个二级预算单位。本年度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本级)因公出国(境),根据湘政外出字〔201810931人到韩国、日本,燃气热力局出根据湘政长外出字〔201800381人到瑞典、冰岛。一般公务用车保有量30台,执法执勤用车17台,其他车辆40台。公务接待48批次,534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收入政府性基金14000万元(用于污水处理项目),支出1400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市财政局正组织开展对2018年度本部门预算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8年度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机关(行政单位)以及市城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市渣土管理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费支出508.36万元,比2017年减少13.09万元,减少2.51%

2)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本年支出13761.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7.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24.06万元。本年度采购的货物、工程及服务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及各项规定,并且按要求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其中。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计国有资产占用车辆5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7辆、其他用车4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护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因(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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