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财政预算公开_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市政府 > 专题专栏 > 长沙市财政预算公开专栏 > 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7-09-21 17:30:08来源:长沙市城管执法局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与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深化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系统改革,开展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理论研究,加快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

3.承担长沙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的政策标准、行业规范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定期通报城市管理工作考评结果,提出奖励处罚和责任追究的建议。

4.负责全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道路设施、景观亮化照明、户外广告、开放式老旧居民社区物业服务等方面的行业指导和管理;负责对各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负责城区道路(含桥梁、隧道)交通隔离设施的管理;负责户外广告的设置和户外宣传活动的管理以及城区道路路名牌的代建代管;负责城市景观亮化和功能照明的监督考核;负责城市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应急任务的调度指挥、协调处置和监督考核。

5.负责牵头协调城区内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督促、协调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后的移交及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交办的涉及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环境改造等项目的相关工作;参与城市建设和改造中涉及城市管理的项目建设规划审定、可行性研究、设计方案评审、施工协调、竣工验收,并组织接收移交。

6.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及建筑垃圾处置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负责全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体系的运行监管、协调服务及相关项目工作;负责统一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垃圾处置工作。

7.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复确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交通设施专业行政执法,统筹实施餐厨垃圾、户外广告等专业行政执法;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牵头组织跨区域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管辖权有争议的行政执法工作指定管辖主体;负责对各区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督查和监督,加强对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8.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7个,包括: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机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市渣土管理处、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城市管理维护质量监督中心、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管理处、市环卫机械研究开发中心。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关于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6年度收入101291.8万元(2015年度收入101848.09万元,比上年降低556.29万元,减少比例0.55%),支出101389.47万元(2015年支出101982.56万元,比上年降低593.09万元,减少比例0.58%),上年结余30.9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80.6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9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3.91万元)。

2、关于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6年度收入10129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315.9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14.04万元),占比99%;经营收入975.86万元,占比1%。

3、关于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6年度支出10138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44.58万元,占总支出比例5.17%;项目支出95169.03万元,占总支出比例93.68%;经营支出975.86万元,占总支出比例1.15%。

4、关于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0315.94万元(2015年度收入100664.05万元,比上年减少348.11万元,减少比例3.46%。支出100333万元(2015年度支出100710.3万元),比上年减少377.3万元,减少比例3.75%。

5、关于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拨款支出95318.96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75199.36万元),比上年增长20119.6万元,增长比例26.7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31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3.97万元,占总支出比例5.42%;项目支出90154.99万元,占总支出比例94.5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年初预算安排共156163.83万元(其中部门预算10491.83万元,公共项目预算145672万元)。当年追加安排固废场渗沥液(污水)处理费9600万元,上年结转30.97万元,当年市级承担的市政、环卫和亮化等城市维护经费63416.25万元由市财政直拨各区。因此,当年实际可执行预算为102378.55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318.96万元,比上年增长20119.6万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199.36万元),增长比例26.76%,主要原因为上年度该部分支出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划分,明细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2万元 ,占比0.000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中其他文化支出”13.62万元,占比0.01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49万元,占比0.00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98万元,占比0.001%;“节能环保支出中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占比0.0105%;“节能环保支出中能源节约利用”1000万元,占比1.0491%;“节能环保支出中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8万元,占比0.0089%;“城乡社区支出中行政运行”1341.27万元,占比1.4071%;“城乡社区支出中城管执法”2439.08万元,占比2.5589%;“城乡社区支出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988.26万元,占比3.135%;“城乡社区支出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86361.03,占比90.6%; “城乡社区支出中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156.01万元,占比1.2128%;

 6、关于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基本支出5163.97万元,占总支出比例5.42%。

7、关于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6年度“三公”经费共计支出30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5.02万元、公务接待费7.8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4.3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比上年增加77.04万元,增长33.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买应急指挥车辆一台导致公务车运行经费增加。本年度因公出国(境)一人次,支出4.36万元(湘政外出字[2016]1204号)。一般公务用车共有14台,执法用车41台,其他应急抢险、维护作业车辆33台。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5.02万元(2015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96%(购应急指挥车辆一台,支出金额89.5万元)。公务接待共101批次,982人次。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7.82万元(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用11.56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了32.36%。

8、关于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14.04万元,支出5014.04万元。收入和支出相比上年都减少20496.91万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都是25510.95万元),减少比例80%。

9、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6年度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机关(行政单位)以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市渣土管理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费支出353.99万元。比2015年减少6.7万元,减少1.86%,主要原因是2016年加强财务管理,节约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本年支出5994.96万元,其中:采购货物支出1728.92万元、采购服务支出3861.64万元、采购工程支出404.4万元。本年度采购货物、工程及服务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并且按要求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其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共有14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1台,其他应急抢险、维护作业车辆33台,单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市财政局组织对2016年长沙市城管项目市级资金进行整体评价,主要内容包含垃圾填埋、垃圾中转、餐厨垃圾处理 、环卫、市政、亮化、交通设施维护等项目,评价结果得分135.27分,等次为优。

四、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2017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