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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19-06-28 15:19:01来源: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19〕2号)要求,我队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的正处级派出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国家统计局核定事业编制45个。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单位有在职干部39人,退休干部7人。本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处、人事教育法规处、产业调查处、住户调查处、价格调查处、工业调查处、监测与专项调查处八个业务处室。我队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完成国家统计局和湖南调查总队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

2.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快速反应制度,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地区的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信息;

3.参与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普查项目;

4.根据国家统计局和湖南调查总队的授权,管理和公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5.负责查处调查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6.在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领导下完成统计调查信息化的有关工作;

7.负责调查队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和人事、财务工作;

8.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业务工作,协助总队管理指导县级调查队的有关工作;

9.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开展统计调查,提供统计数据处理服务;

10.完成国家统计局和湖南省调查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8年初市财政批复部门预算为591.54万元,年中追加经费126.23万元,调整预算数为717.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8.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9.6万元。2018年决算总支出72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8.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9.6万元。上述决算支出均为项目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80.32万元、资本性支出47.91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我单位属中央垂管单位,本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由中央财政直接拨付,所有支出均为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情况。2018年我队年初预算安排项目支出591.5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专项统计业务506.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统计调查工作、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综治公众评价指标考核、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房地产价格指数测报工作;统计抽样调查4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3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6万元,主要用于价格指数测报。年中调增预算126.23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公众认知和满意度调查、宣传文化专项调查、市住户调查样本轮换等工作。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018年我队项目资金实际支出728.23万元,包含房地产价格调查经费23万元,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经费202.85万元,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经费74.99万元,综治公众评价指标考核专项59.96万元,食品安全工作认知和满意度调查经费39.18万元,统计调查工作经费146.65万元,市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市级经费56.16万元,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工作经费45万元,宣传文化专项经费40.84万元,价格指数测报经费39.6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27万元,均在统计调查工作经费里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2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因公出国(境)费。2018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4辆办理处置流程)。2018年度公务接待8批次,公务接待人次为80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年内对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补充完善,进一步明确了预算管理、收入与支出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具体规定,为规范财务管理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2018年度我队完成的调查项目主要有长沙市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综治公众评价指标考核、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消费价格调查、宣传文化专项调查、房地产价格调查等。年内,我队无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2018年,我队以规范流程为切入点,不断巩固质量立队这个支柱。

(一)完善调查业务制度,规范业务流程

不断完善各调查业务制度,以消费价格调查工作为例,一是强化督查回访制度。分管队领导每月到调查网点现场督查、回访,业务处室人员每月到所分管的调查网点进行陪访、抽查,实现领导抽查和处室抽查“双覆盖”。确保基层第一手数据准确性。二是强化审核评估制度。坚持数据四级审核制度不走样,有疑问当天发现,当天解决,做到数据问题不过夜,分级审核不跨界。在数据评估中,对成品油、房屋租金、手机、黄金等重要商品通过查询国际期货价格走势、调用中介公司数据等方法把握行业价格趋势,并保证重要商品有两个以上的人过目把关,保证重要商品价格在走势、趋势上更准确。三是强化考核管理制度。定期对采价员工作态度,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对工作好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好的人员进行批评、谈心,直至终止其工作关系。同时,用好用活农贸市场摊位补贴,处室人员会同采价员一起每半年对采价员工作情况以及农贸市场摊位配合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对配合不积极,价格失去代表性摊位取消补贴,适时更换,对采价及时,上报数据准确的采价员给予表彰。根据国家局统一部署,7月我队开始全面承担长沙市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我队研究制定了《月度劳动力调查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月度劳动力调查数据质量监控办法》《月度劳动力调查辅助调查员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实行了“一账两卡三登记”制度,即入户陪访记录台账,辅助调查员信息登记卡、宣传用品发放登记卡,电话回访登记、上报信息登记和信息反馈登记。

(二)报表流程规范化,提升工作效率

2018年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继续保持活跃态势,每月平均采集整理新房网签数据超11000条上报国家。长沙调查队严格调查方法制度,并摸索和形成了一套相对稳定的房价数据收集整理的流程,确保样本数据的完整性、有效性与及时性;工价调查涉及产品多,每个月核实涨跌趋势、幅度异常数据的工作量非常大。我队倒排时间表,保证及时上报、核查到位、原因明晰;新设小微企业调查样本稳定性相对差,为保证企业的核查与落实,我队建立了良好的沟通网络,避免由于企业搬迁导致的缺失,后期数据核实阶段也与企业保持了好的沟通。

(三)数据质量全员化,层层落实责任

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各层次多批次举办培训会议,各专业全年累计各种培训达100余次。全面推进调查员、辅助调查员数据质量承诺制度,与基层调查员和辅助调查员签订了数据质量承诺书,把好调查数据入口关;各专业坚决执行调查报表数据质量“三审制”,由业务人员、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把关,层层夯实数据质量责任。

(四)数据生产流程痕迹化,确保情况真实

要求各专业将调查过程影像化,调查情况痕迹化。严格执行国家局、总队下发的各项调查制度和管理办法,强化对调查员和辅助调查员的管理约束,严格审核定期报表数据和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核实、反馈,把问题解决在源头,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定期开展数据回访,坚持每次报表后开展数据回访核查,确保国家方法制度不走样,不落空。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单位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队资产总额为605.86万元。均为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办公用房、车辆、办公设备等;无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全部资产清查盘点数为605.86万元,无盈亏,其中包括73.34万元待报废销卡的资产。

(二)资产管理具体工作

2018年,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紧密结合财务工作新态势,践行科学发展新理念,内提质量,外塑形象,加快发展,拓宽渠道,想方设法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各项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持续推进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为长沙统计调查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1.强化学习,提升资产管理专业素养。我队一直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摆在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督促干部积极参加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及市财政局举行的各项学习培训会议等,组织资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市财政《关于统一使用新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及资产管理措施方法,认真研读《长沙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力求尽早掌握新版资产系统操作流程。年内,召开了本队资产管理业务培训会议,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要求,力求做到严格要求、科学统筹,有力地促进了队国有资产的规范化管理。

2.建章立制,完善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严格执行资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这一原则,我队在年内进一步健全了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内部管理制度,定期清查,切实做到帐、卡、物相符,防止资产流失。把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坚持下去。重点抓岗位责任,使管理责任到人,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科学管理。

3.未雨绸缪,及早做好资产计划管理。为加强资产使用的计划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预算管理,我队积极落实资产计划管理制度,一是提前与各业务处室沟通联系,统计下年度的全队资产购置需求;二是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管理责任。资产的使用管理在处室,为切实管好用好资产,必须把责任落实到使用处室,我队每个处室均明确一名资产管理人员,资产登记、管理、更换、处置都以处室为基础,确保收集的数据计划与实际需求一致。

4.公开透明,严格实施政府采购流程。为进一步管好用好统计调查经费,我队在资产采购、使用及管理过程中,本着“勤俭节约、满足需要”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程序,依法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采购固定资产时,单位主要领导为全面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办公室及财务人员负责各流程具体操作,纪检人员全程监管。严格执行大宗办公设备的购置及固定资产的处置事项一律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要求,做到集体商定、公开透明。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与市政府采购办的联系,科学制定采购计划,合理编报采购方案,严格执行采购程序,通过公开招投标,科学选择中标商,确保依法采购、物有所值。固定资产采购完成后及时完成验收、登记入账等流程,按规定做到一物一卡,账卡相符。 队党组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凡涉及到大宗办公设备的购置、固定资产的处置等事项,一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到集体商定、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公开透明。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管,队纪检人员直接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队采购预算计划、采购招标、资金支付全过程进行监控,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确保阳光采购。

5.认真细致,加强资产报废处置管理。严格按照我市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对我队资产行为按程序进行审批。对新购置及调拨资产及时入账,杜绝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的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使用年限控制标准,进行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根据清查的具体情况对到达报废年限且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申报,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处置手续。根据固定资产报废批准文件及时做好减少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工作,如实反映单位资产情况。

6.高度重视,认真填报国有资产报表。运用固定资产核算软件,加强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重视资产数据统计及信息工作,认真填报各类数据和报表。及时展开清查盘点,完善数据,做好资产把报表编报基础工作,准确填报,严格把关,按要求及时报送国有资产报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本单位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良好。

(一)继续强化财政预算管理

各项支出按照年初预算合理安排,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勤俭节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统筹考虑全队工作,找准预算与工作之间的平衡点,量体裁衣,科学编制。按照两套经济科目严格预算执行,细化预算项目的收支明细,保证预算的实施最大程度的贴近预算。

(二)圆满完成各项常规报表工作

1.全面推广电子记账。2018年是住户调查电子记账全面推行之年,我队牵头与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共同发文,大力支持住户调查数据采集系统建设;从2017年11月1号新样本试记账开始进行第一批电子试记账工作,到2018年10月31日止,全市已开通电子记账户854户,电子记账率达97%,其中有三个区县(市)电子记账率已达100%,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

2.服务大局聚焦房价监测。2018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房住不炒”的定位、坚决遏制省会房价过快上涨,长沙调查队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加强对长沙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坚决打赢“炒房与反炒房”战役。9月,及时有效落实了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做好房价统计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与住市建部门协调完善了网签数据报送方法,落实了“如实备案成交全价”等有关要求,保证了网签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一是加大监测频率,做好调查旬报。坚持分上、中、下旬测算全市及分区房价指数,为稳定我市房价提供依据,已编发房地产价格指数监测旬报28期。二是开展专题调查,搜集社情民意。从长沙“625”新政出台、“金九银十”期间,通过实地访谈、微信调查等形式,及时了解市民对长沙房地产政策及市场的反映。并撰写了专题的调研报告。三是组织座谈交流,摸清市场行情。每季度组织房地产市场调查观察员、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中介企业项目管理人员、房地产开发协会、二手房协会开展座谈,针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现象、新情况和对政府部门出台有关政策的反馈等进行沟通交流。四是推动部门协商,主动建言献策。全年参加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各类有关房地产发展的会议十余次,产业调查处积极撰写汇报材料,为我市稳房价工作建言献策。

3.高新科技助力涉农调查。一是运用无人机开展遥感测量工作。为确保农作物面积调查数据质量,9月16日–10月10日,长沙调查队委托相关技术公司进行13个调查村、5个调查样方的无人机遥感飞行,累计总共获取了44个调查村清晰、准确的遥感数据,经过数据解译获取调查村和样方的耕地分布、中晚稻种植等遥感数据。同时也为无人机遥感测量数据的解译积累了经验。二是试点使用农田环境监测站和农作物长势参数速测仪。采购农田环境监测站和农作物长势参数速测仪,通过新设备、新技术的使用监测农作物生长环境,密切监测作物周边的空气湿度温度、土壤湿度温度、降雨量等信息,为科学研判农作物生长、粮食产量情况提供依据。三是创新运用多光谱监测农作物产量。为实现对水稻进行大面积、全天的实时监测。长沙调查队创新利用水稻冠层尺度上的高光谱数据和低空无人机平台上获取的影像数据,通过建立产量光谱模型,尝试对水稻产量进行测量。四是精选力量开展质量检查。6月下旬,以双随机检查为契机,长沙调查队从各区县(市)和技术支持公司抽调了熟悉业务的调查人员组成了3个检查组,前往望城区、宁乡市开展了农作物对地遥感调查基层基础工作暨数据质量检查。共检查了两地18个调查村、54个调查样方、3264个地块,确保国家调查点样方全覆盖。五是顺利完成涉农数据修订。在国家局和总队的统一部署下,认真组织开展近十年农产量调查和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数据的修订工作。并协助总队畜牧业处完成了2007年至2017年共11个年份的全省主要畜禽19个指标数据的重新修订和全省各市州、县市区2013年至2017年共5个年份的全市各区县市的主要畜禽15个指标数据的修订衔接任务。为涉农调查数据统一收集渠道、统一指标口径、统一数据发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积极探索网络采价。我队目前承担CPI(居民消费价格)、RPI(商品零售价格)、SCPI(低收入价格)三套报表,均为国家调查点报表,目前有调查点148个,总规格品(不含重复)2174个,其中CPI、RPI、SCPI规格品分别为1688个、38个、448个,每月采价5460笔。我队顺应时代变革,积极探索新的统计调查方式方法,历时半年自主开发出了一套网络价格采集系统,基本实现了采价员、采价点、规格品的灵活管理,以及网络价格的适时抓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精度。

5.畜禽监测扎实推进。切实依照《长沙市畜禽监测调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市队业务负责人和各区县市工作人员具体职责分工,严格规定辅助调查员畜禽监测调查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确保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加强原始数据台帐管理,在每期报表上报完成后,及时将报表原始数据归档,将每期报表的出栏、存栏、能繁母猪数及生猪平均价格分规模分地区进行汇总计算,按同比、环比生成台帐,归档成册。做到原始台帐有纸质版与电子版两种形式保存,数据及时、准确、清晰,便于查看,并有专人管理,定点存放。二是加强调查网点台帐管理,做好养殖户基本信息的收集(类型、规模、负责人、地址、电话)和归档,如有变更、新增、退养等情况,及时进行修正。三是完善回访制度,确保畜禽监测调查数据真实可信。四是认真组织对全市生猪规模养殖户现场检查和电话回访工作,严格按照《长沙主要畜禽监测回访调查工作考核制度》的要求,各区县市贯彻落实关于生猪规模户现场检查和电话回访工作,长沙队在人员工作调整大,人手不足的情况下,仍然严格做到每季至少在各区县市回访两个调查点以上。

(三)高标准完成地方委托调查

2018年地方委托调查项目从调查方案到调查方式都产生了较大的变化。长沙市城区(县城)季度文明指数测评工作从一年四次面访变成为一年两次面访加四次电访的形式,评分标准和操作细则也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为迎接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国家验收,今年的长沙市食品安全公众认知和满意度调查的方案,无论从抽样分层、样本分布、问卷设计至到实地调查都是近年长沙调查队承担的面访调查中难度最大的。针对这些困难和挑战,长沙调查队积极从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入手,主动向总队专项调查处、省统计局民调中心等汇报学习,充分与委托方沟通交流,从调查实际需求出发,寻求最佳的调查方案设计,同时还主动进行数理统计理论验证,确保方案可靠、方法可行、数据可信。全年,长沙调查队完成全市综治调查电访样本约2.6万个,全市文明指数测评电访样本约1万个、实地考察样本近800个,全市食安调查样本约1.5万个,省直党建调查电访样本1800个。

(四)调查分析研究工作成绩优异

年内统计分析、重要信息上报和课题研究工作有效提升,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数据支持。全年共编发《长沙调查》58期,编发《调查信息专报》6期,编发《重要信息专报》62期。在编发的资料中,被市领导批示2篇次,国家统计局内网采用6篇次,省总队内网采用80余篇次,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优质服务,重要信息报送工作获得总队好评。课题分析工作进一步加强,其中,获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招标课题二等奖、三等奖各两篇;获青年优秀分析一等奖、三等奖各1篇。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由于上级交办统计调查监测任务的突发性,一些无法预计和列入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需要在年度中间进行预算追加和调整。

(二)由于上级部门相关调查工作安排进度原因,存在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经费等未在年度内实施的情况,需进行年度项目资金结转。

(三)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有待增强,部分干部职工资产管理意识比较淡薄,全员参与固定资产维护与管理程度需进一步提升。

(四)固定资产管理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不深不细的问题,譬如在变更存放地点、更换使用人等现象时,未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相关信息变更。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三)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明确由办公室牵头,各业务处室参与的绩效评价管理,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创造好的条件。

(四)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业务培训,增强资产管理观念,改变重购置轻管理的旧观念,争取各处室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精细化程度。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变更存放地点、更换使用人等现象时,未及时进行相关信息变更。

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