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进展滞后”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项目开工率不高、进度相对滞后”问题,已经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任务,实现了整改项目进度达到时序目标,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雨污合流制占比高”和“排渍泵站混排生活污水”问题,长沙市铺排了13个重点项目,但仍然存在资金缺口大、项目开工率不高、进度相对滞后等问题,有2个仍未启动,小西门泵站、石碑大港、敢胜垸污水厂等整改工程难以达到时序任务进度,其中石碑大港片区6条截污干管仅完成2条,还有2条尚在审批阶段。
二、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问题整改,督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雨污合流制占比高”和“排渍泵站混排生活污水”问题于2025年完成整改销号。
三、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31日
四、整改措施
(一)强化调度督导。成立长沙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水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对重点项目实行“一月一调度、一通报、一讲评”的工作机制,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问题整改。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财政对天心区、雨花区、芙蓉区、开福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重点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项目补助50%,对总投资10亿元以下的项目原则上按结算金额的40%给予补贴。
(三)制定《长沙市城区合流制管网数量“只减不增”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年)》。2023—2025年主城区合流制管网减少不少于62公里,以后逐年持续推进改造,实现城区既有合流制管网“只减不增”。
(四)编制销号指南。编制《长沙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水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指南》,组织各项目责任单位开展销号培训,做好销号准备。
五、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加强统筹督导。经市领导同意,2023年1月市环委会办公室印发文件成立市水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专班,每月定期调度整改项目进度,截止2025年12月共编印月简报28期;针对滞后项目,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洞庭清波”办开展现场督查,累计下发督办函、交办函、提示函62份。
(二)完成市级奖补资金拨付。2024年5月,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长沙市落实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重点项目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管理办法》。按照补助标准,结合项目进度及区级资金到位情况,2024年9月,市财政局拨付市级奖补资金10000 万元,其中天心区6348万元、芙蓉区160万元、雨花区3270万元、开福区222万元。
(三)推进合流制管网改造。2023年8月,市水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印发了《长沙市城区合流制管网数量“只减不增”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年)》,铺排了131个雨污分流新建改造项目和6大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2023年至今,主城区合流制管网减少了68.8公里。
(四)组织销号培训。市住建局编制了《长沙市落实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水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指南》,2024年11月经专家和相关整改责任单位评审后印发;2025年7月组织了两期专题培训,系统讲解销号标准、整改措施、核查流程等内容,确保整改问题按时按质销号。
(五)按期完成销号。2025年11月6日,我市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生活污水收集缺口大”和“雨季溢流污染”问题整改工作,通过了由省住建厅牵头组织,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参与的省级现场核查验收。
六、下步打算
(一)坚持规划引领,有序推进雨污分流。
(二)坚持系统治理,推动BOD浓度提升。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9日—12月15日
受理部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0731-88666489(机关纪委)
? ? ? ? ? ? 0731-88666481(排水管理处)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楼1041排水管理处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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