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推进惠企政策“一件事 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CSCR—2021—01034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长沙市推进惠企政策“一件事
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长政办发〔2021〕4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推进惠企政策“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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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长沙市推进惠企政策“一件事一次办”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部署,全力推动我市依申请惠企政策兑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便捷高效,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长沙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工作要求,总结推广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经验做法,以市场主体获得感与满意度为导向,以“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引领,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升级优化惠企政策落实的方式方法,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件事一次办”的办理原则,以实现“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为目标,依法对公开发布的依申请的由财政资金承担的对市场主体及市场主体经营、管理、技术人员等进行资金奖补、税费减免等支持的优惠性政策(以下称惠企政策)兑现涉及相关部门的办理环节予以取消、归并、简化,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建立健全惠企政策兑现服务咨询、办理、督办、监督、反馈全流程闭环的工作机制,实现惠企政策兑现全流程标准化办理、运行、监管,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与满意度,助力长沙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打通数据壁垒。全面加强全市惠企政策兑现有关数据汇聚、共享工作,推进全市相关业务系统与长沙涉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称长沙扶持通)的对接,实现市场监管、税务、信用、公安等数据与长沙扶持通的互联共享,推动惠企政策兑现资格在线联审。推动电子印章、电子执照等应用,实现全市惠企政策兑现“一张网”,做到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审查的方式,为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建立全市惠企政策查重数据库,实现跨区域、跨年份、跨层级项目查重和关键词比对查重,并提示预警,有效防范多头申报、重复申报、虚假申报等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使用长沙扶持通,不得单独新建惠企政策网上兑现系统;已建成且运行成熟的,要整合完善现有平台,完成与长沙扶持通的数据对接,确保良好交互,做到全市各级惠企政策在长沙扶持通集中发布、解读、咨询、办理。积极推行惠企政策兑现无纸化全程网办。依托“我的长沙”城市移动综合服务平台搭建惠企政策专栏,实现全平台覆盖,并逐步将惠企政策“一网通办”向移动端转移。(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市直各惠企政策制定及执行单位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梳理惠企政策。根据“谁制定、谁梳理、谁解释”的原则,由各惠企政策制定及执行单位负责梳理更新惠企政策,明确长沙扶持通工作专员,对照长沙扶持通的录入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对已过期、废止的惠企政策及时下架,对现行有效、未录入的及时补录,确保“应录尽录、应收尽收”。如现行惠企政策有变更调整的,相关主管部门要在20个工作日内发布并解读到位。全市各级惠企政策制定及执行单位要及时在长沙扶持通及媒体、官网、两微一端等渠道公布、更新现行政策的服务专员和就近办责任人名单,并通过长沙扶持通向市场主体精准推送。每年6月30日前,市本级、区县(市)和园区根据工作权限分别编制本级《惠企政策汇编》,依托企业服务专员送政策上门并提供代办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所有新制定的惠企政策(因特殊原因不适宜公开的除外),必须在长沙扶持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切实提高市场主体在政策制定上的参与度,确保惠企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大力推进惠企政策清理整合,形成一套精准精简的政策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市直各惠企政策制定及执行单位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在市本级、区县(市)、园区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设立惠企政策综合受理窗口,建立“一窗受理、分流转办、并联办理、统一反馈”的运行机制。综合受理窗口负责惠企政策的宣传与咨询,负责按照相关政策制定及执行单位制定的惠企政策办理指南并根据相关单位委托对惠企政策进行受理,按工作流程同步分发推送相关申报资料至惠企政策制定及执行单位,统一反馈相关意见和结果,负责受理惠企政策相关的企业投诉建议。惠企政策必须实施线下申报的,为强化全程监管,市本级、区县(市)、园区惠企政策制定及执行单位要明确时间节点,按照“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分步推动所有惠企政策兑现申请集中在窗口受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市直各惠企政策制定及执行单位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四)理顺政策兑现机制。惠企政策兑现采取“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模式,按照“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的工作原则,打通惠企政策从部门到市场主体的绿色通道。
1.一次告知。市级惠企政策制定及执行单位根据惠企政策的不同要求,将惠企政策分为免申请、须申请两类。对条件明确、标准清晰、依据充分、范围明确、非竞争性补助扶持政策的项目,推动实行零材料、零跑腿、零接触的“免申即享”模式。须申请类需注明线上申请或线下申请。对于须申请类政策,按照“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制定惠企政策办事指南,明确申报标准、申报资料、申报流程、兑现时限、办理方式、分管领导、责任处(科)室、责任人员、联系方式等,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后,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多种线上线下方式一次性告知,并在长沙扶持通录入公示。区县(市)、园区惠企政策由本地区牵头单位负责审核并录入。
2.一次表单。对于惠企政策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由牵头单位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材料、表格进行精简、优化、合并,整理成一张材料清单,方便市场主体和群众到现场或通过长沙扶持通一次性阅知、填报。
3.一次联办。市场主体到长沙扶持通或实体大厅惠企政策兑现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申报,并按要求一次提交申报资料,工作人员在长沙扶持通或窗口受理后,推送到后台一次性分办,相关政策制定及执行单位开展并联兑现集成服务。
4.一次办好。对符合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惠企政策,相关政策制定及执行单位要在办事指南公示的办理时限内兑现到位;相关政策制定及执行单位要逐步减少惠企政策兑现审核及拨付层级,建立惠企资金直达市场主体机制;对条件符合、申请材料齐全需要集成服务的,开展集成联办,原则上以各类惠企政策中可同步办理的事项中单个事项的最长办理时限确定为该类惠企政策的兑现时限。(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市直各惠企政策制定及执行单位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五)不断提升服务水平。通过营商环境涉企政策评估机制对惠企政策“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强化对惠企政策“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情况的监管,倒逼部门政务服务提速增效,增强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牵头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直各惠企政策制定及执行单位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惠企政策“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对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惠企政策“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科)室和责任人,做到人员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要认真梳理惠企政策并实施动态管理,编制办事指南,简化审查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惠企政策兑现高效有序。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推进惠企政策“一件事一次办”的统筹协调、督促推进相关工作。市财政局负责长沙扶持通建设的市本级经费保障,做好市本级惠企资金保障和预算管理,根据政策制定及执行单位审核确认结果办理惠企资金的支付、下达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惠企政策制定及执行单位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惠企资金监督管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市本级综合受理窗口设立和日常监管,指导区县(市)、园区做好综合受理窗口设立。市数据资源局负责完善长沙扶持通功能建设、数据平台的互联共享及平台设施设备配备和日常维护。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负责市本级综合受理窗口人员配置及各级窗口人员培训,长沙扶持通的日常管理和政策推送、市场主体投诉建议的转办交办及各级各部门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等工作。
各惠企政策制定及执行单位负责惠企政策的梳理、宣传、解读及接受咨询,制定和动态更新各自领域惠企政策的办事指南并及时告知综合受理窗口;精简惠企政策申报兑现流程,明确“免申即享”政策项目;对市场主体惠企政策申办件开展审查,指导市场主体完善申报材料,负责对惠企政策办件的现场核查、研究确定和对外公示等工作;负责提出惠企政策补助资金支付意见,会同财政部门下达政府惠企政策资金;惠企政策申报时间集中、办件量大时,阶段性选派业务骨干进驻综合受理窗口,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并配合综合受理窗口做好办件受理工作。
(三)深入宣传引导。惠企政策制定及执行单位要编印惠企政策宣传册及办事指南,并在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展示、宣传。依托“企业家日”等活动,通过电视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载体开展广泛宣传,切实提高政策兑现知晓度,打通“最后一公里”,努力营造惠企、亲企良好氛围。
(四)强化工作保障。各惠企政策制定及执行单位要加强惠企政策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做好政策制定的事前评估和所需资金的摸底测算,及时优化调整政策,避免年度政策资金需求超出预算安排,造成政策无法兑现落实。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在惠企政策“一件事一次办”推行过程中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实施容错纠错机制,确保先行先试,取得成效。市优化办、市政府督查室要将惠企政策兑现情况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及考核激励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调度及督查督办,切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