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长沙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CSCR—2021—01005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健康长沙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21〕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健康长沙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健康长沙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健康长沙行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湖南行动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3号)等精神,结合长沙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针对重大疾病和一些突出问题,聚焦重点人群,实施一批重大行动,政府、社会、个人协同推进,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加大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引导群众建立正确健康观,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健康长沙建设取得良好进展,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进一步提升,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严重精神障碍得到有效防控,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健康长沙建设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城乡居民共同致力于健康的格局逐步形成,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显著下降,人均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三、重大行动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及教育活动,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残疾预防及康复等维护健康的知识和技能。建立健康科普专家库及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在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领域的融合创新发展。探索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进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社区、健康家庭等支持性环境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负责,排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合理膳食行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湖南省国民营养计划2030实施方案》,实施营养干预,指导居民形成科学合理的膳食习惯,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行动。推动湘菜传统烹调方式营养化改造,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完善营养标准体系,强化营养监测和评估。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负责)
(三)全民健身行动。深入推进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统筹全民健身场地及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优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持续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有序促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制定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健身活动;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定期开展国民体质健康监测,探索健身设施与医疗康复设施联合配置,在市属医疗机构普遍设立科学健身门诊和在街道(乡镇)建设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到2022年和203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分别达到2.1平方米和2.5平方米;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达到92%及以上和94%及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达到42%及以上和45%及以上。(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控烟行动。持续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知程度。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教师发挥引领作用,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加大控烟执法力度,强化控烟工作机构及网络建设,健全完善市、县两级控烟监测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烟草专卖局负责)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推进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及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工作,培育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健全基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实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区县(市)全覆盖。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医保局、市残联负责)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及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防控环境污染相关疾病。完善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保障饮用水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成更高水平的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所和村容村貌治理体系。健全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网络,预防控制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及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广铁集团长沙办事处、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分公司负责)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为孕产妇提供覆盖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建立新生儿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均等化。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落实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升妇女生殖健康服务能力,继续推进妇女儿童免费检查等民生项目。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在现有基础上持续改善。(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负责)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加强体育锻炼。依法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保障学生健康安全。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将体育及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考核体系,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长沙晚报社、团市委负责)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完善重点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格。强化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推进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区县(市)分别明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拟定职业卫生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落实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措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完善无责任主体尘肺病农民工的医疗救助机制。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负责)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动老年医学研究,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加快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入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负责)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建立心脑血管疾病知识普及教育的公众平台,普及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护知识。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推动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能力建设。推广“县治、乡管、村访”的急慢分治模式,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缓解期的居家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98/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负责)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提高全社会“早防、早诊、早治”意识,减少或消除导致癌症高发的相关因素。建立癌症大数据平台,推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工作全覆盖。建立高危人群筛查制度,创造条件开展口腔癌、鼻咽癌、肺癌等高发癌种的机会性筛查。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提升基层癌症诊疗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负责)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诊疗协作网络及信息报告系统。探索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实施高危人群首诊检测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肺功能检测纳入体检项目制度。将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缓解期患者居家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逐步完善城乡居民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医疗保障政策。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8.7/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负责)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开展糖尿病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检测空腹血糖值制度。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诊疗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负责)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严格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全面落实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麻风病、狂犬病、血吸虫病等传染病综合防控措施。强化燃煤型氟中毒等地方病防治。加强口岸检疫,严格口岸重点传染病防控,改进国际旅行健康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保持在95%以上,全市血吸虫病防控分别实现有效控制和消除危害,并维持消除状态。(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残联、长沙黄花机场海关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长沙市‘健康长沙’建设项目协调领导小组”调整为“健康长沙行动推进委员会”,增加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主要负责人为委员会副主任;增加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长沙晚报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烟草专卖局、长沙黄花机场海关、广铁集团长沙办事处、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分公司等25家单位为成员单位,建立健全健康长沙行动领导推进机制,细化行动目标、指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建立领导推进机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逐项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推动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宣传健康长沙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典型人物及事例的宣传报道,激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的热情和动力,构建“人人关注健康、人人参与行动”的格局。利用多种传播方式和渠道,形成立体传播方式,及时反映健康长沙行动的创新成果。
(三)调动各方参与。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模式及参与机制,鼓励并引导社会及个人资本进入医疗卫生、康复保健、养老服务等健康产业,构建多层次的健康服务体系,提供更为丰富的健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四)健全支撑体系。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资金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科技研究创新,强化各医疗卫生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支撑作用。完善相关法规政策体系,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部门和区域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
(五)加强监测考核。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定期组织对15项行动的主要指标和目标任务完成进度进行监测,做好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指导各项行动按计划实施。建立健康长沙行动考核评价机制,根据考核指标框架,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人民政府对各区县(市)和市直相关单位的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坚持科学考核、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
本方案自2021年3月1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健康长沙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序号 |
指标名称 |
基期水平 |
2022年目标值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80.01 |
持续改善 |
2 |
婴儿死亡率(‰) |
2.66 |
持续改善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4.3 |
持续改善 |
4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6.82 |
持续改善 |
5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 |
≥92 |
6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018年17.2 |
≥22 |
7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40.56 |
≥42 |
8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2018年15.3 |
≤15.9 |
9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3.85 |
3.88 |
10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 |
<30 |
11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 |
实现 |
12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 |
实现 |
13 |
产前筛查率(%) |
98.4 |
≥70 |
14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9.71 |
≥98 |
15 |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
100 |
≥80 |
16 |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 |
≥50 |
17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 |
100 |
18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
— |
≥1 |
19 |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
— |
≥70 |
20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 |
80 |
21 |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
— |
下降 |
22 |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 |
≥50 |
23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 |
≥60 |
24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 |
≥60 |
25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 |
100,70 |
26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9.53 |
>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