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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

来源: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9-11-07 10:05 字体大小:

CSCR—2019—01038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创建
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

长政办发〔2019〕4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精神,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顺应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供需两端发力,不断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以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为目标,努力使长沙文化和旅游消费设施更加完善、结构更加合理、环境更加优化、供给更加丰富,文化和旅游消费规模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对长沙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持续增强。到2022年,长沙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2000元,人均文化娱乐支出占消费支出比例超过12%,接待国内外游客达23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达2800亿元,同比增长保持12%以上,文化产业增加值、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均达5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丰富文化和旅游消费供给。充分发挥“广电湘军”“演艺湘军”的优势,推进专业剧场及景区演出场所建设,鼓励采取委托经营等方式降低票价,鼓励打造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的演艺产品和丰富多样的广播电视消费产品。采取民办公助等形式,鼓励建设非国有文博场馆、演出场所等。到2022年,每百万人拥有博物馆、美术馆等10个,剧场2个以上,全市剧场座位数达1.5万,重点剧场使用率达80%,上座率达75%以上。持续推进“一圈两场三道”建设,加强文化消费网点建设,依托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等打造群众身边的文化消费网点。推动文娱场所高质量发展,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展演工程。规范旅游民宿市场,提升夜宿品质,推动星级旅游民宿品牌化特色化发展。确保到2022年,全市文娱场所达2500家、旅游演艺精品项目5个以上、四星级以上酒店和高品质旅游民宿数量达50家。(市文旅广电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推动旅游景区提质扩容。支持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加大对景区的公共服务设施资金投入,保障景区游览安全,推动景区设施设备更新换代、产品创新和项目升级,加大对管理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合理调整景区布局,优化游览线路和方式,扩展游览空间。编制《长沙市景区及精品线路创建培育计划(2020—2025年)》,提质创建5个5A级景区、30个4A级景区,培育20条精品线路。推广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最高日接待游客人数规模。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鼓励公共资源型景区免费开放,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淡季免费开放、演出门票打折等措施,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举办数字文旅消费体验等活动。支持红色旅游创新融合发展,擦亮岳麓山—橘子洲、花明楼—刘少奇故里两张国家5A级景区名片,大力支持耀邦故居—文家市秋收起义纪念馆等创建5A级景区。到2022年,全市等级景区达100个,5A级国有景区全面实行门票预约制度。(市文旅广电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繁荣夜间经济和假日经济。丰富夜娱文化,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夜间服务,逐步将图书馆等公共场馆开发成夜间文化活跃区域,办好30处文化活动广场,规划发展量贩式演艺娱乐场所100家,推进24小时实体书店、深夜影院等健康发展。打造夜游名片,围绕“山水洲城”的自然禀赋,以城市夜景灯光和湘江、浏阳河两岸的地标性建筑为特色,推出夜游精品路线,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在保证安全、避免扰民的情况下开展夜游活动、提供夜游服务、创新夜游产品等。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单位和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分段灵活安排带薪休假、错峰休假。加大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和景区道路的交通管理、增加公共交通运力、及时发布景区拥堵预警信息。到2022年,全市培育2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10个市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30个区县(市)级文旅消费集聚区,200个文旅消费门店,建设24小时书店(图书馆)35个。开通延时运营公交线路(23∶30及以后)7条并在重大节假日及活动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地铁运营服务时间。(市文旅广电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轨道交通集团负责)    

  (四)促进文化产业园区发展和文化旅游消费集聚。支持国家级、省级园区(基地)做大做强,利用文化产业园区企业集中、消费能力强的特点,重点培育以天心文化(广告)产业园、马栏山视频文创园等为核心的文旅消费聚集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集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文博场馆、文娱场所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坚持因地制宜,推进太平街、潮宗街、都正街等综合性历史文化街区提质改造,鼓励利用老旧厂房开设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打造集文化、旅游、购物、休闲、娱乐、餐饮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文旅消费聚集区。到2022年,全市历史文化街区达10个,高品质步行街达10条,文体商旅综合体达20个。(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市商务局、长沙供电公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管委会负责)    

  (五)建设特色文旅小镇,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推进特色文旅小镇建设,鼓励文家市镇、铜官小镇、果园镇等发挥特色文旅小镇的旅游吸引力和辐射效应,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保护靖港镇等经典文化村镇,提质新康戏乡等特色文化古镇,打造灰汤镇等产业发达小镇。实施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精品工程,推出一批休闲农业示范村和乡村旅游重点村。推进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创建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着力开发自驾车旅居车、森林、康养旅游等旅游产品。支持长沙方特东方神画等乡村重大文旅项目发展。以文化和旅游产业促进乡村振兴和消费扶贫,积极探索与农民互惠共赢的产业发展和利益分享机制。持续开展“送客入村”工作,推进神奇湘东等文化生态精品线路建设。强化乡村旅游厕所、生态停车场、应急救援设施等旅游配套项目建设。到2022年,培育5个以上省级、10个以上市级特色文旅小镇,建成乡村旅游示范点30个。(市文旅广电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六)提升国内和入境旅游环境。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旅游交通服务,科学规划线路、站点,提供智能化出行服务。发挥长沙黄花机场空港的优势和高铁枢纽中心的优势,构建以长沙为目的地的国内3小时航空旅游网和5小时高铁旅游网、省内1小时航空旅游网和2小时高铁旅游网。发挥湘赣边区域文旅交流合作优势,打造湘赣边文旅交流合作圈。在各大交通枢纽布局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建设。用好72小时并争取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开发一批适应外国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目的地、旅游演艺及特色商品,提升景区景点、餐饮住宿、购物娱乐、机场车站等场所多语种服务水平。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在文化和旅游消费集中区域设立分支机构。鼓励依法依规对传统演出场所和博物馆进行设施改造提升,合理配套餐饮区、观众休息区、文创产品展示售卖区、书店等。到2022年,长沙国际友好关系城市达53个,开通国际客运航线达50条,高铁、航空直达国内城市达130个,长沙成为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市文旅广电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委外事办、市政府物流口岸办、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七)推动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与现代技术相互融合,发展基于5G、AR、VR、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内容。丰富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表演、数字艺术展示等数字内容及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产品,提升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和服务设计的数字化水平。推动“文创+”发展,推进IP创意向产品衍生发展。鼓励各地、各园区、各文旅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新创意大赛,开发与经营文创产品,引导文化和旅游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积极引进移动互联网手游、网络游戏等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落户长沙。扶持动漫行业发展,促进动漫图书、动漫游戏及相关业务发展。促进演艺、创意设计、网络文化、工艺美术等行业创新发展,积极培育定制、体验、智能、时尚消费等消费新热点,鼓励发展与自驾游、休闲度假相适应的租赁式公寓、汽车租赁等服务。推动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以长沙国际马拉松等体育赛事为牵引,拉动文化和旅游消费。支持数字视频、创意设计、生态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旅游等新兴业态融合发展。到2022年,建设1个以上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体育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八)提高文化旅游消费便捷程度。积极运用“互联网+”模式,丰富线上购物体验,发展面向社区群体的垂直传播、网络直播、圈层消费等消费模式,构建VR网上商城、社交电商等互联网电商消费新场景。推动实施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推广互联网新兴支付方式。重点推进和包支付在饭店、景区、文娱场所等场景的应用,加快打造“移动支付第三城”。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银行卡使用便捷度,同时鼓励发行旅游、交通等电子消费卡券。引导演艺、景区等场所广泛应用智能售验票。推进“互联网+旅游”,加快智慧文旅项目建设,实现“一部手机游长沙,一部手机享长沙,一部手机品长沙,一部手机慧长沙”。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宽带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水平,优先部署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到2022年,实现全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支持银行卡或移动支付,互联网售票和4G/5G网络覆盖率达100%。(市文旅广电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九)推进文化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加大推广传播力度。支持文旅消费品牌建设,评选“十大夜间经济”“十大乡间经济”“十大网间经济”示范项目及十大文旅消费示范区。整合已有资源,策划举办一批文旅消费品牌节会。持续办好中非经贸博览会、互联网岳麓峰会、长沙国际音乐艺术季等品牌性节会、展会,发挥展会拉动文化和旅游消费的作用,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通过展会进行产品展示、信息推广。进一步扩大东亚文化之都、媒体艺术之都影响力,实施长沙城市推广三年行动(2019—2021年),充分发挥网络传播优势,持续营销“到长沙看焰火”品牌,培育壮大网红企业,引导发展橘子洲—岳麓山、省博物馆、文和友、茶颜悦色等网红打卡地30个以上。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机场、火车站、高铁、地铁、高速公路出入口、旅游集散中心为重点,强化城市窗口形象塑造,积极推介景区和精品线路。全过程宣传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创建,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市会展办、市广播电视台、长沙晚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严格市场监督执法。加大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的安全管理,强化对文化娱乐和旅游设施的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并逐步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和旅游市场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充分发挥市演艺娱乐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到2022年,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产品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权益得到更好保护。(市文旅广电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十一)强化政策保障。落实文化和旅游领域各项政策措施,用好各类资金支持全市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整合现有资金,加大财政投入,设立文化和旅游消费专项资金,区县(市)财政配套,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建立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长效机制,适时制定、发布文化旅游消费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鼓励民营资本投入,增加优质消费供给。鼓励各地开设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落实土地支持政策,完善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发展支线航空、通用航空服务。(市文旅广电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协同配合,推进文化旅游消费工作的组织实施、调度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市文旅广电局负责对本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评估。结合长沙智慧文旅平台,建设文化和旅游消费数据监测体系,加强大数据技术应用,整合共享数据资源,加强趋势分析研判,为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提供决策依据。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把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作为重要工作任务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积极发挥政府在文旅消费中的引导性作用,不断完善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政策。(市文旅广电局、市统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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