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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29 00:00 字体大小:

CSCR-2016-01008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长沙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6〕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长沙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月21日

 

长沙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成员单位职责
24区县(市)应急指挥机构
25电网调度机构
3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和报告
32日常监控和防范
33预警行动
34预警控制
35预警解除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级别
42应急响应行动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44指挥和协调
45应急处置
46信息发布
47应急结束
5善后工作
51抢修重建
52善后处置
53社会救助
54后果评估
6应急保障
61人力资源
62物资保障
63通信保障
64交通运输保障
65医疗卫生保障
66技术保障
7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72宣传和培训
73奖励和责任追究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82预案解释部门
83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长沙地区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长沙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工作,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维护电力设施安全;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加强电力设施的运行维护,保证设备健康运行;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演习,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以及社会和公众应对大面积停电的能力。
  142统一指挥。在市应急委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本市各级应急指挥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各级电力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管辖范围内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地调、配调和县调负责指挥电网事故处理和电网恢复。
  143分层分区。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电力机构应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定相应预案。
  144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主网和主设备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大面积停电事件和主设备损坏事故发生。在供电恢复中,按保人身安全、保重点区域、保重要用户的顺序依次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145创新技术。开展大电网理论和技术研究,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水平。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配置合理电源布点,构建灵活可靠的电网结构,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211成立长沙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电力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协管电力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国网长沙供电公司总经理担任。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构成如下: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应急办)、国网长沙供电公司、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安全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政府新闻办、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和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
  212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及其部门有关电力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市大面积停电事件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研究和决定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决策和部署;制定并修改本预案,下达应急指令,请求应急救援;负责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新闻发布工作;完成市应急委和省指挥部交办的工作。
  2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21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主任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分管副主任和国网长沙供电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
  22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市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大面积停电情况,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评估、报送等工作;提请市应急指挥部进入和解除预警、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落实市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具体组织实施本预案;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并及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成市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办交办的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电力监控预测,并及时提出预警意见,实施有序用电方案。
市政府办公厅(市应急办):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参与重、特大停电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组织应急事件中有关城镇燃气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电力设施生产安全事故以及由电力设施事故引发的其他方面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财政局:负责为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处置和善后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运输协调调度,优先保证电力抢修物资调运的需要。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停电事故地区治安秩序,及时打击引发事故及事故引发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大面积停电事件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和社会骚乱;加强停电事故地区的交通疏导,必要时对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为事故抢修开辟绿色通道。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气候、天气变化情况和走向,为电力抢修提供气象参考和服务。
  市林业局:负责加强对重要供电线路通过的林区巡视和检查,防止发生山火引起线路跳闸。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协调城市主要道路电力抢修现场的开挖及道路恢复。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开展医疗紧急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灾民的安置和救助。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新闻发布工作。
  国网长沙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大面积停电事件抢修和应急处置,尽快恢复供电。
  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负责电厂事件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并按相应的调度关系配合电网企业进行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
  24区县(市)政府应急指挥机构
  各区县(市)应成立相应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5电网调度机构
  251长沙电网调度机构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理。国网长沙供电公司调度机构是长沙地区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各县供电调度机构是所辖县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配调是长沙城区配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
  252电网调度机构在重大停电事故应急处理中的主要职责:掌握电网运行状态,根据故障现象判断事故发生性质及其影响范围;正确下达调度指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有效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保证主网、主设备安全和重点区域、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恢复,提出合理可行的恢复方案和恢复步骤;指挥电网操作,恢复电网供电和电网接线方式,使其尽快恢复正常;及时将大面积停电事件情况向应急指挥部汇报。
  3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和报告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和对早期发现的隐患进行核实、分析、评估,必要时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并报市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办。
  32日常监控和防范
  国网长沙供电公司要不断完善调度自动化系统,确保对电网运行状态的正确检测和监控。加强电网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和缺陷,提高电力系统通信和调度自动化水平。加强电网建设,构建灵活可靠的电网结构。
  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应指导和协助国网长沙供电公司电网建设工作的推进,并积极开展电力设施保护、重要输电通道防护等工作,共同打击危害电网安全运行的行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相关单位应落实各自分工的职责,一旦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能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要求辖区内的重要用户做好必要的应急准备,包括自备电源、应急照明灯,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技术人员等,提高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
  33预警行动
  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不分级别。当可能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市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发布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警报:
  (1)可能造成长沙地区减供负荷达到减供前总负荷的10%以上,或15%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2)可能造成浏阳减供负荷达到减供前总负荷的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3)因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破坏或打击,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34预警控制
  (1)在预警状态下,市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2)当电力供应持续出现严重危机、电网调度机构缺乏更进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导致系统性供需破坏和大面积停电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请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有序用电方案并严格落实。
  (3)在预警状态下,各级电力运行值班员必须严格服从电网调度指令,正确执行调度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值班调度人员、运行值班人员进行相关处置。
  (4)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5)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督促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
  (6)受影响区域人民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5预警解除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市应急指挥部及时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1)电网接线恢复正常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减供负荷全部恢复供电;
  (3)上级电网恢复正常供电,本市用电指标基本满足供电要求;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级别
  将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一般事件(IV级)、较大事件(III级)、重大事件(II级)、特别重大事件(I级)四级。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411一般(IV级)事件
  (1)长沙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或15%以上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2)浏阳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15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3)省、市政府或国家电网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国网长沙供电公司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412较大(III级)事件
  (1)长沙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2)浏阳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3)省、市政府或国家电网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国网长沙供电公司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413重大(II级)事件
  (1)长沙电网负荷20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200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2)省政府或国家电网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414特别重大(I级)事件
  (1)长沙电网负荷20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2)省政府或国家电网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42应急响应行动
  421一般(IV级)事件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IV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县(市)政府组织进行事件处理,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办。
  422较大(III级)事件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III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市应急指挥部应迅速了解情况,确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和新闻发布,并将情况报市应急委和省应急指挥部。
  423重大(II级)事件和特别重大(I级)事件应急响应
  当发生重大(II级)事件及特别重大(I级)事件,由市应急委直接领导长沙市处置大面积停电前期处置工作,并报省应急指挥部请求启动II级或I级应级响应。市应急指挥部应积极配合市应急委和省应急指挥部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431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有关事件报告之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并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包括事件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后果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等,书面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办。
  432市应急指挥部在接获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之后,召集紧急会议,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将情况报省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委。
  44指挥和协调
  441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需要,请求市政府启动社会应急机制,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442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导致供电事件时,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参与应急救援与处理,保证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的电力供应,保证重要用户的供电。
  443现场指挥遵循属地为主的原则,由市应急指挥部牵头建立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为事件救援提供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45应急处置
  451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之后,要尽快隔离故障,恢复电网供电,减少停电损失、保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452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优先恢复发电厂厂用电电源、重要变电站站用电源。
  453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协调好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恢复,要防止操作中发生过电压,避免造成新的设备损坏和停电。
  454在对已停电的发电厂和变电站恢复送电之后,优先恢复重要用户的供电。
  455社会应急
  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或受波及地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对停电后可能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重要电力用户,按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机场、车站、学校、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备用电源或应急照明,有秩序地组织人员集中或疏散,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
  公安、武警等部门应加强对事发地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消防部门应做好救援应急工作,及时扑灭电网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并解救被困人员。
  公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的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和基本生活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确保停电期间居民的基本生活正常。相关政府部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46信息发布
  市应急指挥部协同市政府新闻办按照《长沙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发布工作。
  47应急结束
  471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应急响应启动机构按程序宣布应急结束:
  (1)电网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设备运行稳定;
  (2)本市减供负荷80%以上恢复,城区减供负荷90%以上恢复;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5善后工作
  51抢修重建
  电力设施遭受大面积破坏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制订抢修重建方案,迅速进行抢修重建工作。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的请求,组织为电力抢修重建队伍开辟抢修通道,搬运抢修物资,保障维持电力抢修通道的畅通。
  52善后处置
  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工程恢复重建等事项。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妥善安置受害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53社会救助
  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员给予赔偿。保险机构应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民政部门应组织对受灾群众进行临时救助。
  54后果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完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对应急处置工作和事件后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报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办。市应急指挥部应根据评估报告制定防范措施,对预案进行修订。
  6应急保障
  61人力资源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建立专家库和电力抢修队伍,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的专业人员、专家参加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和预警信息评估,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2物资保障
  621国网长沙供电公司应配备大面积停电应急所需的各类设备和电力抢险物资,并认真做好备品备件和生产资料的储备和管理工作,以及事故抢修的准备工作。
  622市财政应为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处置和善后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63通信保障
  631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包括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组的通信录,并定期更新。
  632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应组织各通信营运单位为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提供通信保障。
  64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负责为抢险车辆和抢险物资运送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65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提供医疗紧急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保障。
  66技术保障
  661市应急指挥部应督促各类电力用户根据突然停电可能带来的影响、损失或危害,制定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情况下的应急保安措施和救援预案。重要电力用户按照《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GB/Z29328-2012)规定,均应自行配置自备应急电源,电源容量至少应满足全部保安负荷正常供电的需求。
  662国网长沙供电公司应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重要用户的双电源应尽可能从不同电源点供电。
  7监督管理
  71监督检查
  市应急指挥部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全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72预案演练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有关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本单位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
  73宣传和培训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都应加强对供、用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74奖励和责任追究
  市政府对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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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期(总第2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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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