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应对当前电网供电形势的紧急通告
长沙市人民政府
关于积极应对当前电网供电形势的紧急通告
长政发〔2004〕56号
由于持续冰冻低温等自然灾害的影响,长沙电网的安全运行已受到严重威胁,电力供需紧张的矛盾进一步加剧。为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力保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电和全社会的有序用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节约用电、不用或尽量少用电力空调器的前提下保障党政军机关、新闻媒体、电铁、机场、车站、监狱等重要用户用电。
二、继续实施“供二停一”的有序限电方案。力保城乡居民每天18:00—22:00的基本生活照明用电,其他社会用电不得在此时段争抢电力。城乡居民注意主动节约用电,尽量减少电取暖器具的使用。
三、严格限制社会空调等电取暖用电。除医院及有自发电设备保证照明的五星级宾馆用空调外(也应将温度控制在较低指标),其他宾馆、商场、娱乐场所应配合电力部门做好限电工作,一律控制使用空调等电取暖设备。
四、工业让电保生活。除部分省市标志性工程企业及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实行周轮休和照明时段停产保安外,其他企业应按照电力部门的调度安排,做好让电、限电工作,一律控制生产,妥善作出安排,待电网供电形势好转再逐步恢复生产。
五、全市景观照明、亮化工程和霓虹灯、广告照明一律停止使用,路灯照明减半开启。
六、电力部门要精心调度,合理安排,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将停电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要加强电力设施维护和保护力度,电力用户要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和维护,确保电网安全运行。要坚决制止和依法打击破坏电力设施和冲击电力企业的事件。
七、电力部门和城管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予以公开曝光。
八、各县(市)供电区要根据本通告内容制定有关应对措施。
九、本通告自2004年12月29日零时起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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