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交通主要依赖公路运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长沙市关于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我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通主要依赖公路运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交通主要依赖公路运输,2020年,湖南省公路货运量占比87.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3.5个百分点,铁路、水路货运量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7.3个百分点和6.6个百分点。
二、整改目标
加快运输结构调整,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水路等运输量,加快推动我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蓝天保卫战、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31日
四、整改措施
(一)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集约高效发展。促进“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积极推进网络货运新模式创新发展,促进资源整合与效率提升,推动货运物流平台健康有序发展。重点培育创新能力强、运营管理规范、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高的网络货运品牌企业,2023年全市网络货运企业达到15家以上。
(二)深入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多式联运项目,推进各种运输方式统筹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我市“商品车及集装箱铁水公联运示范工程”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实现铁水公多种运输方式相互协同、深度融合,提高货运周转量,促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
(三)研究拟定全市物流产业发展和口岸建设发展规划。推进全市物流产业发展工作,组织拟定多式联运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铁路、公路、水路、航空、邮政等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和衔接工作。
五、整改完成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层层部署落实。长沙市委、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印发《长沙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长发电〔2022〕1号),市环委办成立了深入开展中央交办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自查自改工作专班,制定了《长沙市深入开展中央交办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自查自改工作实施方案》,各区县(市)制定了《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等,明确了年度目标任务和整改要求,压实了各区县(市)党委、政府主体责任。
(二)推动集约发展,提升货运效能。支持“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企业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促进资源整合与效率提升,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7家企业获得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进一步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促进交通运输、物流快递等资源整合,切实破解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的突出问题,实现城乡覆盖、成本降低、服务提升。
(三)推进枢纽建设,强化多式联运。围绕金霞、铜官、临空等多式联运枢纽区域,深入推进一批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体系及信息化项目建设。目前,黄花综合保税区陆空联运冷链仓库及标准仓储等11个项目已完工,铜官港铁路专用线一期等14个项目有序推进。其中铜官港铁路专用线一期项目为交通运输部《长沙—株洲—湘潭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三年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重点项目,预算投资4.747亿元,拟分配中央奖补资金1.6亿元,设计近期运量375万吨/年,远期运量665万吨/年,近期设到发线4条,远期预留2条,主要运输货物品类为煤炭、金属矿石、钢铁、粮食等,建成投运后将进一步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绿色转型。目前我局已组织完成了该项目设计审查、造价(概算、预算)审查工作,并出具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批复。
(四)优化顶层设计,促进提质增效。编制出台《长沙市“十四五”物流与口岸发展规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物流提质增效降本工作,市委主要领导专题听取汇报,强调要优化网络布局、壮大物流产业、降低物流成本。市政府审议通过并出台《长沙市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实施意见(2024-2026年)》及《长沙市加快推进现代物流提质增效降本的若干措施》,明确从培育多式联运市场主体、支持“公转铁”、壮大航运企业等方面加快多式联运发展。
六、销号验收情况
2025年12月,通过省直牵头任务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核查验收,同意按程序销号,现进行销号公示。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3月5日至18日
受理部门: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31-88151717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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