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生物多样性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 号)要求,现将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生物多样性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关基础数据有待统筹整合,观测、调查、评估等基础工作有待加强。
二、整改目标
统筹整合长沙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关基础数据,加强观测、调查、评估等基础工作。
三、整改措施
开展城市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建立长沙市生物多样性资源数据库。对调查结果进行评估,编制长沙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开展县域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2021年11月,制定下发《长沙市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实施方案》(长林发〔2021〕95号),启动全市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工作。各区县(市)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聘请专业技术单位,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分前期准备、外业培训、外业调查、内业整理、成果编制等阶段开展工作。组织专家对区县(市)进行包片指导,3次开展技术培训,委托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总院对全市生物多样性调查进行技术把关,确保了全市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完成。期间,2次接受省林业局领导带队检查,获充分肯定。
(二)建立生物多样性资源数据平台。以湖南林业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数据管理系统为基础,结合全市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建立了长沙市生物多样性资源数据平台,形成了相对完整的物种名录及分布地图,为长沙市后续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提供了较为扎实的数据支撑依据。
(三)编制生物多样性调查成果。2023年6月,根据省林业局部署要求,组织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心、省林业科学院等单位专家对区县(市)的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工作进行了市级验收,验收结果均为“合格”。各区县(市)根据省、市要求和专家意见完善并形成最终调查成果。在区县(市)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委托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总院编制了《长沙市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成果报告》,率先全省开展市级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编制,全面达到整改目标。
2023年9月11日,长沙市生物多样性问题整改通过省级验收。经省环保督察整改办研究审核,同意销号。
以上整改完成情况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林业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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