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根据《关于转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通知》(长医保发〔2021〕65号)、《长沙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长医保办发〔2025〕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医疗机构申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审核资料、组织专家现场评估、官网公示等程序,确定长沙仁友堂血液透析中心、尖山湖医院等2家医疗机构(详情见附件)为我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
附件: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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