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以下简称103号令)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有十七年多了。在此期间,长沙市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103号令已无法适应新的发展需求。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若干规定》相继出台施行,这些上位法和文件对征地补偿程序、土地征收主体、征地补偿费用落实、补偿安置方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权益保护等问题作了重大调整,103号令的相关规定已与上位法不符。
二、总体要求
以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循上位法和省级政策文件以及《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若干规定》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兼顾合法性、公平性与可操作性,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内容
(一)关于文件名称
《长沙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增加了“集体土地”概念,更加明确被征收土地的性质、范围,更好与上位法相衔接;同时不沿用“实施”二字,因为市人大法规的实施办法一般是指市政府令即规章,而《办法》是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故不用“实施”二字。
(二)关于《办法》各章的主要内容
1.第一章总则。该章共7条,规定法律依据、适用范围;明确征地服务机构和土地征收实施机构的主要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征地补偿安置档案管理。
2.第二章土地征收程序。该章共8条,包括确定征收范围、征地补偿安置等费用落实、协议签订、确定和落实安置方案、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补偿费用专户存储、安置措施落实、验收交地等,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3.第三章征收补偿。该章共14条,明确各类补偿、补助、奖励标准,包括房屋补偿装饰装修、设施设备、房屋基础和土方、砂石场、预制场、砖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等补偿补助内容以及征收补偿奖励政策。确定房屋合法面积认定办法以及异议解决途径。对于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规定应当采取市场评估的方式,规定评估的时点。
4.第四章征拆安置。该章共11条,主要包括征地安置和房屋拆迁安置。确定安置对象的范围,对于征收不同区域的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分别做出相应规定,针对如何落实提供安置房、货币补偿、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三种法定补偿安置方式,以及安置用地和资金管理、社会保障、就业扶持等内容,都作了具体规定,注重可操作性和公平性。
5.第五章监督管理。该章共3条,规定市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应当将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纳入常规化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开展征地补偿安置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相关措施;加强社会监督,引入举报机制;湘江新区承担湘江新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监督和管理职能。
6.第六章附则。该章共3条,主要授权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政策有效实施。
(三)关于征地补偿补助奖励
省里确定的征地补偿费具体标准每三年要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为保障文件效力的较长期限,征地补偿补助奖励费具体标准不在本《办法》中规定,将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另行规定。
(四)关于安置对象的认定
按照《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若干规定》的要求,本《办法》采用全市统一标准和适当考虑区县(市)实情的原则,对安置对象的范围以及不能作为安置对象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确保安置对象的认定公平、透明,同时兼顾实际情况,规定各区县(市)可作出补充规定。
(五)关于安置方式的细化完善
《办法》完善了房屋安置补偿规定,对特殊情形的安置、两保用地、政府统建保障住房补偿安置、货币补偿安置、重新安排宅基地等特定情况下的安置问题作出规定。《办法》体现了政策的引导性和灵活性,鼓励各区县(市)政府因地制宜稳妥推进房票安置。
(六)关于建立财政评审机制
《办法》规定,对于征收经依法批准的水产、畜禽养殖、果蔬、花卉苗木种植等基地的配套农业生产设施;征收公共设施以及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给排水、燃气、新能源、安防、充电桩;村集体房屋、企业的设备拆卸、安装、搬迁费用,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审后,财政部门进行财会监督。
(七)其他说明
鉴于被征地拆迁安置对象的社会保障、就业扶持上级有专门规定并由人社部门负责,市政府已制定专门的规范性文件,本《办法》只作原则规定。同时,《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将按规定和程序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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